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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境内新石器时代遗址,主要分布于洛河及其支流沿岸二、三级台地上,从南到北多处发现,最重要者有3处。 大峪河遗址位于县城东25公里处的永丰镇大峪河水库北岸台地上,系1976年修建大峪河水库时发现。经西安半坡博物馆与县文化馆试掘断定,属于新石器时代半坡晚期母系氏族公社村落遗址。遗址内发现房屋、窑穴、炉灶遗痕和石器、骨器、陶器及大量彩陶片。部分文物藏于县博物馆。 韦村遗址位于西头乡韦村西南300米处的洛河西岸二级台地上,1963年经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洛河考察组勘察,断定为仰韶文化类型,面积约2000平方米。1988年文物普查人员在此勘察,并采回红陶(有黑色条纹)、陶足等残片。 温汤遗址位于永丰镇温汤村洛河东岸第二级台地上,1963年经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洛河考察组勘察,断定为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与汉文化相叠类型,遗址面积为1200平方米。仰韶文化彩陶片仅见于地面,尚未发现文化层。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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