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和必要的拆迁不记) 一、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安庆绪焚毁长春宫。 二、明初,“陕西省当事者以饶益寺名贤石碑充潼关修水门用,古迹尽湮,寺亦渐荒”。 三、“王仁皎墓碑”,系陕西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7年,“文革”中,被羌白公社造反派砸毁。 四、1978年2至6月,本县朝邑棉绒加工厂,未与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擅自拆毁朝邑东岳庙苍光殿五大间,钟、鼓楼各1间,东、西厢房6间,寝殿3大间,寝殿的东、西、北围廊13间,东耳房4间。省、地、县三级有关领导曾数次去现场视察和研讨,责令朝邑棉绒加工厂写出检讨,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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