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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普查 为摸清本县文物古迹分布情况,以便加强保护,1958年秋,县文教局抽调干部,深入乡、镇、村、组对文物古迹进行第一次普查。共发现古遗址13处,收集零散文物200多件。 1981年5月,宝鸡市文化局派考古队和县文教局、文化馆联合组成文物普查队,历时28天,对县境文物古迹进行第二次普查。除对原有文物点进行核实外,又新发现遗址3处,石刻32处,同时还察看了县境内4条古栈道遗迹。 1988年秋,在省文物局统一布置下,省雍城考古队和县文教局、文化馆联合组成考察队,对县境内文物古迹进行第三次普查。共核实和新发现古村落、城垣、关寨遗址46处、古墓22处、石窟3处,石刻126处,其他古迹24处。 第二节 保护 1984年,县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文物保护及宣传工作。1984~1988年,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三次。通过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办墙报、黑板报,举行讲座会,运用广播和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管理暂行条例》。 1984年,县政府颁布了本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有桑园仰韶至西周村落遗址,草店子、左家坪仰韶文化遗址,梁路坪仰韶至西周村落遗址,心红峡栈道及摩崖石刻,长桥栈道孔,辛思齐墓石刻,南天门石碑,陈仓道碑,陈仓墓碑,废丘关义学碑,留凤关碑记,陕军德政碑,果老洞感怀碑,凤州文庙大殿,五里庙石塔等。 1987年,县人大、县政府、公安局、文教局联合成立打击破坏文物走私斗争领导小组,开展打击盗掘古墓和文物走私斗争。破获盗掘古墓和文物走私案件5起,捣毁文物走私窝点8处,追获文物428件,拘留11人,逮捕2人。 是年3月,县文化馆与文物仓库保管员签订文物安全责任制合同。1989年,文化馆与使用文庙大成殿的凤州职业中学签订古建筑保护合同。各乡镇建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基层建立文物保护网,并发展文物保护员和通迅员56名,使文物保护工作逐步制度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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