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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遗址于1958年发现9处,1980年发现10处,1981年—1982年又发现2处,共21处。主要有: 一、宁家遗址 位于建陵乡宁家村和三王村之间。该遗址面积较大,东临大路,西靠小河,南沿宁家村南端,北至三王村村北,东西约600米,南北约700米,总面积为42万平方米,出土文物计有: 石器 石斧一件,色青白,石质光滑,器呈长舌形,斧两面中部脊微凸,边圆棱,横剖面呈扁圆形,刃宽6厘米,近似梯形,斧长10厘米,斧刃锐利,有使用痕迹。 陶器 尖底瓶两件,完整,均为江河汲水实用器物。一件橘红色,陶质细腻,直口短颈,鼓腹,中腹两侧有对称半环形双耳,上腹部饰斜绳纹,通高28厘米,口外颈4厘米,腹颈14.3厘米,壁厚0.4厘米。另一件色红,器形及纹饰同上,通高27.5厘米,口径5厘米,腹径13.3厘米,壁厚0.6厘米。 小口细颈壶一件,淡橘色,陶质细腻。侈口煞斜唇细颈,口腹外鼓,下腹内敛,平底,通高15.5厘米,口内径3厘米,最大腹径12.7厘米,底径4.5厘米。 钵,4件,细泥红陶,分三式: 一式,1件,口沿稍残,敛口鼓腹,平底,通高7厘米,口径8厘米,腹径13厘米。 二式,1件,侈口,小平底,通高8.5厘米,口径14厘米,底径5.4厘米。 三式,3件,侈口,圆底,每件高7.5厘米,口径16.5厘米,口沿饰黑彩宽带纹。另一件高10厘米,口径19厘米。 罐,6件,三式 一式,橘红色,质细,附盖,弇口,鼓腹,平底,通高17.6厘米,盖高7.5厘米(纽高2厘米),盖径13厘米。罐高11.7厘米,口径10.2厘米,底径8厘米。 二式,陶质细而坚硬,色灰红,敛口,翻沿,唇沿下有4个对称小孔。口径8.5厘米,底径3.5厘米,腹径15厘米。 三式,稍残,夹砂红陶,侈口,唇沿上折,鼓腹,平底,器身有斜绳纹,高17.5厘米,口径14.5厘米,底径6厘米,壁厚0.6厘米。 宁家遗址出土的直口尖底瓶、圆底钵、小口细颈壶和以上遗物,证明该遗址当属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类型。 二、王堡子遗址 王堡子遗址,位于裴寨乡王堡子一带,东至杜家嘴,西至雒家、贾家村,南抵王旗寨,北临泔河南岸,东西长约1500米,南北约600米,总面积约75万平方米。 在王堡子村西断岩上,暴露有5个灰坑,坑口距地表约0.5—1米。由南而北。一号坑高1.5米,底宽2.3米。二号坑高1.8米,宽1.3米。三号坑高2.1米,宽1.9米(四、五两坑未测)。坑内充实以松散的灰杂土,包含陶片,以灰陶为主,还有红陶、彩陶残片。 遗址内域采拾、征集的陶片、器物主要有: 尖底瓶底2件,均为红陶,一尖底,一尖圆底,尖底外面刺划斜条纹和小斜方块纹。 三足器足,若干件。陶分红、灰两种。红器泥质饰细绳纹,灰器夹砂饰粗绳纹,均袋足疑为鬲,鬹器足。 陶罐残片,残留口,肩部分,泥质红陶,腹上部有粗弦纹数道。 陶钫一件,泥质灰陶,侈口有盖,口、底平面为四等边形,腰部对称两面中心饰兽面衔环各一。通高39厘米,口径11.5厘米,最大腹径20.5厘米,底宽13厘米。 三、洪沟遗址 洪沟遗址,位于城关镇洪沟新村北约百米处,即泔河与泥河汇流的三角台地上,东西长约400米,南北约300米,面积为12万平方米。1982年9月,出土的器物中,可辨认的器形有鬲、缸、盆、尖底瓶,还有玉器、石器、骨器、铜器及较成形的陶片多件。 玉器,玉铲一件,已残断,仅存前半部,乳白色,一面又有橙、淡黄、浅灰色斑瑕,残长7厘米,宽6厘米,侧面上宽1厘米,下渐窄狭,前端刃。 石器有锛,2件,分二式: 一式,色灰,扁平磨光,石质较细,呈长舌状,单面刃,锛侧一边长10.5厘米,另一边长10.8厘米,腰厚2厘米,刃宽4.2厘米,背宽3.3厘米。 二式,色质同上,单面刃,侧边长7.2厘米,另边长6.5厘米,腰厚1.5厘米,刃宽3.6厘米,背宽3.2厘米。 石刀,3件。两件腰部有两孔,长8.6厘米,宽4.3厘米,孔径1厘米,另件腰部一孔,长8.2厘米,宽5.5厘米,孔径1.5厘米。 石斧,1件,色黑灰,舌状。器身较薄。器面微隆起,两侧边稍外凸,横剖面呈扁圆形。把部较窄,刃部较宽,正视呈梯形,两侧一薄一厚,腰上部有圆通孔一,两面钻成,中锋刃。器长5.5厘米,背宽3.5厘米,刃宽4厘米。 石坠1件。 以上玉、石陶均出于地表下1.5-2米处。 陶纺轮2件,均泥质灰陶,中有孔,上端有螺旋纹,径5.5厘米。 弩机2件,经除铜锈后,机件“望山”、“悬刀”扳动灵活,系实用物。 骨笄4件,两件断折,系用兽骨类的肢骨劈开后磨制而成的。其中一式,色淡黄,顶圆粗,呈柱状,笄身细长,上部三分之二处端挺,下部三分之一稍翘。同时出土的有骨发笄帽一件,贝质,呈半球体状,帽面阴刻三鼎方位螺旋纹三圈。笄帽中心有穿孔一,孔径0.4厘米,底直径1厘米。此帽与一式发笄正巧套合,似为骨笄附件。二式色黄,近似三棱形,上端宽扁,横截面呈长椭圆形,笄10厘米,顶部长2.3厘米,下部末尖圆钝。以上两件,均系束发饰物。 云纹瓦当1件,径15厘米。 空心砖残块1件,上有棱形纹饰。 根据该遗址断岩灰层与灰坑先后出土的多件仰韶文化的尖底瓶残片,石锛、石斧和具有周代特点的低档灰陶鬲足残片以及秦汉时期流行的云纹瓦当、空心砖、弩机等文物判断,洪沟遗址是一个有多时代文化层迭压的遗址,其上限可推溯到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历经周代,下限一直延续到战国以至秦汉。 四、大头坡遗址 大头坡遗址,位于东庄乡相家村东南2500米处泾河两岸的三级台地上。台地面对泾河,南北两侧均为深沟,遗址东西长约400米,南北宽约150米,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 出土有陶器、石器、骨器、鹿角等。陶色有灰、红、黑三种,以灰陶居多,红陶次之,黑陶最少。陶质有泥质和夹砂两种,以泥质陶最多。器皿制作以手工捏制为主,次有轮制。有少数红灰陶片光滑,质细胎薄,火候较高,特别是几片黑陶,质底细腻,表面乌亮。陶器纹饰有绳纹、压纹、网纹、篮纹、附加堆纹等,而以绳纹为最多。 出土器皿有: 陶器2件:钵,泥质,土黄色,敛口,平底,篮纹,口沿大部残损,通高5.8厘米,厚0.6厘米,口径14厘米,底径9.6厘米。 纺轮1件,残缺,泥质,色土黄,径5.5厘米,孔径1厘米,厚0.9厘米。 石器2件,石杵1件,已残,以青石磨制而成,残高6.5厘米。石斧1件,青石磨制,平面略呈舌形,刃部已残。器长11厘米,上宽6厘米,刃宽7.5厘米。 鹿角1件,微呈弓形,残长14厘米。 以上多件出土器物与神木县峁山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一些器物非常相似,因此,初步推测,该遗址似应属仰韶晚期或龙山文化早期。 五、朱马嘴遗址 位于礼泉县北部的北牌乡朱马嘴村山嘴北面,东与庄头河隔沟相望,西与孙家嘴隔沟对峙,南依五峰山和瓦苗山,北濒泾河,恰在两沟与泾河三川之间,呈南高北低的坡地上。根据地面暴露遗址观察,遗址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500米,面积约15万平方米。 该遗址灰层灰坑距地面深约0.52米,内含有陶片,红烧土(墙)块等。其中夹砂灰陶三足器为最多。1977年10月,半坡博物馆和昭陵博物馆对遗址曾进行过试掘。出土文物有: 大铜鼎,1件,重64公斤,通身高88厘米,耳高21厘米,口径51厘米,口沿外围191厘米,口沿下围172厘米,腹深36.5厘米,最大腹围191厘米,柱足高31厘米,足下端外围25厘米,器壁厚0.6—0.8厘米,鼎圆形,耳直竖,外侧有凹槽,三鼎足,空心,上粗下细,柱微内收,呈倒塔形,腹底圆形,口沿下,腹上部及柱足均饰饕餮纹。 铜甗,1件,通高70厘米,耳高16厘米,袋足高30厘米,腹身41.5厘米,口沿外围135厘米,口沿下腹为112厘米,器壁厚0.6—0.8厘米,重25.5公斤。侈折沿,三袋足,耳上部微外撇,腰凹收,器上(甑)下(鬲)合铸。上下部之间的孔算末发现,一足折。 铜觚,1件,器高18厘米,口径11.5厘米,腹深13.5厘米。喇叭口,细腰,高圈足,腰与联结处有两匝弦纹,腰与下足联结处有三匝弦纹,腰下部镂“十”字形孔4个。 铜戈,1件,直内戈。全长31厘米,援长21厘米,宽处8厘米。两边刃。援有“穿”一,直径2厘米,内有“穿”一,直径0.8厘米。 铜爵,1件,器残,有泥,柱、鸻,三角形尖足,腹饰饕餮纹,柱顶饰涡纹。 小铜鼎,1件,出土时已压扁,通高16.3厘米,腹深9.4厘米。 铜镞,1件,双翼形,镞身由中脊分为内外叶,叶外缘作刃状,向前聚成前锋。镞长7.3厘米,宽2.1厘米。 朱马嘴遗址中所出土的青铜器,形制精美,饰纹繁缛细密,是一批有代表性的商代晚期青铜器,今保存于昭陵博物馆。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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