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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娄敬墓 娄敬:西汉初齐人,生卒年月不祥。曾以布衣在洛阳觐见汉高祖,建议定都关中,得到刘邦赏识,赐姓刘,拜为郎中,号奉春君。进爵关内侯,号建信侯。 娄敬晚年隐居好畴,死后葬于永寿店头明月山。墓前原有汉建信侯庙,已废,仅存遗址,现存有:元延袥六年(1319)、明正德五年(1510)、万历二年(1574)、万历四十七年(1619)碑记及清康熙、乾隆、道光时碑石十余通。 1981年,出土石函一具,上镌“汉建信侯夫妇之灵柩”及“明万历二十九年”等石刻文字。 1981年10月,娄敬墓竖立了保护标志。1986年元月,永寿县人民政府曾以永政发字5号文件公布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建立了保护组织和科学记录档案。 1989年,建成新庙。 陆贾墓 位于今县城西南14.4公里处的关牛山桃树坡下。墓基封土呈园锥形,南北长4.5米,东西宽4米,高5米。墓前立有清乾隆丙申年(1776)陕西巡抚毕沅书石碑一通,上书:“汉太中大夫陆公贾墓”。1981年10月竖立了保护标志。永寿县人民政府于1986年元月公布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建立了文物保护组织和科学记录档案。 陆贾,西汉初楚人,生卒年月不详。曾以雄辩名士从刘邦定天下,吕后专政,贾自度不能争,乃病免家居。“以好畴田地善,住家焉”(《汉书·陆贾传》)。 唐刘沔神道碑 系唐代书法名碑。 据《续陕西通志稿》卷165页载:“此碑在永寿县好畤沟,一云在县东南乡好留里,虽文字断续不全而神采奕奕可宝也。刘沔,新旧唐书皆有传,碑中所载事迹多与史合。韦搏之撰文,新唐书亦有传,博偿为沔从事迹,故叙次待详也。此碑《宝刻类编》曾载其名,此后金石诸书均未著录,至清代道光时后,出土于永寿。由此见之,前人著录碑刻无拓本者,未必皆逸,特晦而不彰耳!如此碑及咸阳焦赞碑,均载《宝刻类编》,久已无传越数百年而复现于世,虽物之隐见不常,尤赖有心人勤于咨访也”。碑石上角铭刻“光绪壬辰重阳日,即墨黄君辅测地至此,楚北樊哲诰同见”。陁罗经幢正面右上角亦铭刻“光绪壬辰重九日,东海黄君辅回测地,至古好畤得此经崇恩寺废址田内,命人掘土出之,楚北樊哲诰同见”等语。据此可知,刘沔碑曾两次入土,两次复出,何故?待考。此碑于1961年移存在永寿县文化馆,建亭保护。 碑为螭首龟座,通高2.84米,宽0.98米,厚0.28米。圭形碑额,篆书四行,行四字“唐故太子太傅致仕赠司徒刘公神道碑”。碑文楷书三十七行,行六十五字。韦博撰文,唐名书法家柳公权楷书,唐元度模勒篆额。碑上段完好,中段漫漶不清,下段仅余七八字未剥蚀,全文三分之二字迹尚可辨认。 刘沔(748—784),唐彭城人。唐宪宗、文宗、武宗时,曾多次平定了党项羌,回纥叛乱,在西北屡建奇功。以功受检校户部尚书、检校司空、司徒、太子太保等职。大中二年十一月七日,患疾薨于昇平里,终年六十五岁。 其后,刘元政大将为监军使时,请建碑记旌表之。 现存碑文与《陕西通志稿》所录碑文,字数少95字。刘沔碑系柳公权七十二岁时所书,为柳书上品。 金大定铁钟 甘井乡云寂寺(俗称杜家硙寺)铁钟,铸于金大定十九年(1179),现存云寂寺遗址内。 铁钟通高2.5米,口径1.8米,重6吨。外壁上端铸有当时县内一些村镇名,下端饰以兽面纹和草叶纹,下沿花瓣形。 钟铭记述了铸钟意愿,当时县令、主簿、校尉、寺院主持以及捐铸者姓名、村镇名。记述了当时该寺名称——崇教院,县的名称——永寿郎县,铸钟人籍贯、姓名——乾州礼泉县华伦、华阎、华斌、王宝僧、张辛等。 武陵寺塔 在旧县城(今永平乡)武陵寺遗址内。 塔高27.5米,直径6米,周长21米,七级八棱,仿木构密檐式。砖砌楼阁五层,内为两米见方天井式。层层拱门相对,楼梯回绕,直达塔顶。每层配饰斗拱平座栏杆,各面雕刻图案各异,工造细腻。 1982年10月19日,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鉴定为北宋塔。依据是:宋代建造风格;1984年维修时,拆除塔顶残砖,出现铸有宋神宗“熙宁重宝”铜钱一枚,同时发现书有“大观元年五月……”等字样的砖一块。 清嘉庆元年(1796)《永寿县志·蒋志余》记载,武陵寺塔曾于明泰昌元年(1620)修复。 1986年7月,永寿县人民政府对武陵寺塔划定了保护范围,竖有保护标志,成立了保护组织——永寿县武陵寺文管所,建有监测记录档案。 2、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汉墓群 位于上邑乡的南、北、东顺什村周围,有墓四十余座。 1982年文物普查中,征集到农民打庄基和耕地时于墓地周围出土的文物有:陶鬲、陶罐、陶仓、陶井、陶炉灶、铜鼎、铜扁壶、石磨等器物。 1983年,经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实地考察,鉴定为汉代墓群。现存墓冢,由北向南顺序编号为: 1号墓冢:高5米,长10米,宽9米,距2号墓226米。 2号墓冢:高5米,长13米,宽12米,距3号墓13米。 3号墓冢:高6米,长12米,宽13米,距4号墓118米。 4号墓冢:高2米,长6米,宽7米,距5号墓55米。 5号墓冢:高4米,长9米,宽8米,距6号墓91米。 6号墓冢:高4米,长15米,宽14米,距7号墓16米。 7号墓冢:高4米,长17米,宽15米,距8号墓23米。 8号墓冢:高3米,长15米,宽8米,距12号墓118米。 9号墓冢:高4.5米,长11米,宽7米,距6号墓64米。 10号墓冢:高5米,长18米,宽17米,距9号墓43米。 11号墓冢:高5米,长24米,宽25米,距10号墓54米。 12号墓冢:高5米,长18米,宽15米,距11号墓24米。距16号墓70米。 13号墓冢:高5米,长13米,宽16米,距10号墓20米。 14号墓冢:高3.5米,长12米,宽13米,距13号墓24米,距11号墓25米,距15号墓33米。 15号墓冢:高3.5米,长14米,宽12米,距16号墓15米,距14号墓33米。 16号墓冢:高3.5米,长13米,宽18米,距17号墓20米。 17号墓冢:高2.5米,长11米,宽8米,距16号墓20米。 墓冢封土最大的是11号墓,占地600平方米;最小的是4号墓,占地24平方米。墓冢封土最高的是3号墓,高6米;封土最低的是4号墓,高2米。 1986年7月,划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竖立有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建立有文物保护小组和科学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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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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