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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7月,开展文物普查,发现石刻7件,佛像59尊,收集出土文物660件。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保管于昭仁寺的部分文物,古旧书籍被“红卫兵”砸毁焚烧。动乱中,馆藏文物铜器被盗,损失严重。 1980年10月,咸阳地区文管会派员协助,全面进行文物普查。1982年10月12日,县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确定重点保护文化遗址16处,重点保护文物单位10个。12月,召开全县文物工作公议。落实文物保护办法,评选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丁家公社丁家大队范志荣,利用串乡小卖机会,收集古钱币2600枚,全部交给文管所,被评选为文物保护先进个人。 1984年1月,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广泛征集流散文物,自愿交售者,合理议价收购。愿收藏者,发给收藏证书,定期进行见物、见证检查。1985年10月,博物馆与县志办公室联合开展碑石普查,发现石刻54件,整理、拓片37份。 1986年4月,宣传贯彻文物法,打击文物走私犯罪活动。1987年7月,博物馆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倒贩、走私文物的专项斗争,并建立健全基层文物保护组织27个。博物馆赵景普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受到省、市文管部门表彰奖励。1988年12月,咸阳市文物普查队24人,协助长武开展文物普查工作。考证确定古遗址81处,鉴定文物285件,建立档案(卡)282份。 1989年3月,整顿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健全和加强乡(镇)文物保护管理领导小组14个,村级文物保护管理组织341个。7月,纪念长武解放40周年,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革命遗址重点保护单位,有东关村长武特支成立遗址,八路军西安办事处七里村转运站遗址,蔡家湾长武游击队成立并联络点遗址,相公镇王家长武游击队改编会场遗址,革命烈士纪念碑和王庶民、崔景星等烈士陵墓。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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