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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本县政府对文物、特别是对华山和西岳庙采取过一些保护措施。新中国建立初至60年代,本县无文物专职机构,由县文化馆兼管文物,并从事文物征集和收藏工作。“文革”期间,文物惨遭破坏。1979年华阴县西岳庙文物管理所成立,专门管理全县文物。1980年华山玉泉院文物管理所成立,专门管理华山上下的文物古迹。1985年县文物事业管理局成立(后因玉泉院移交道协,又成立了华山文物管理所),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 第一节 文物普查 解放初至1990年,本县先后进行了5次文物普查。 1955年秋,黄河水利考古工作队对县境内战国时期魏长城进行考古勘察。 1957年县文化馆对本县文物进行普查,初步掌握了全县文物分布情况。 1980年8月,西岳庙文物管理所对全县文物进行全面普查,核实了横阵、西关、龙窝等遗址,均属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仰韶、龙山古文化遗址。随即县文化教育局发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 1988年9月,渭南地区文物普查小组与县文物普查办公室发出《关于文物普查工作的安排意见》,组建了渭南地区华阴县文物普查工作队,该队在渭南地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县文物普查办公室的领导下,从9月6日到19日,分成67个工作分队对全县10个乡镇、158个自然村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文物普查工作。共召集座谈会260次,走访群众1063人次,填写普查表格497张,采集文物标本178个,圆满地完成了文物普查工作任务。第一,对本县拟定的18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复查登记,重新核定了这些文物点的位置、内涵和范围。第二,新发现文物点63处,其中古遗址1处,古墓葬2处,石刻37处,古建筑6处,其他文物17处。第三,对华山、玉泉院、西岳庙3处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详细调查登记,首次建立了较完整的档案资料,较为系统地掌握了一批具有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摸清了华阴境内所有文物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1989年冬至1990年春,县文物局组织华山、西岳庙文管所对全县文物进行复查,此次复查中,除复核了以前普查中遗留的问题外,还新发现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两处。普查成果为实现文物“四有”(即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 发掘清理 解放以来,本县进行过4次文物发掘清理。 1959年,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陕西分队对本县敷水镇横阵村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横阵遗址的墓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发现有完整的村落遗址及村落内房址、灶、窑、壕沟、墓葬、圈栏分布。出土了大量的陶、石、骨、角蚌质的生产和生活用具。除属仰韶文化外,新出土半月形磨制穿孔石刀、石镰、石斧。陶器有灰陶、黑陶、红陶、白陶。墓地有男女合葬,双人、4人至8人并排葬。随葬墓器6件,出土大陶瓮,发现儿童陶棺葬等。其详见《考古》1960年9期刊登的《陕西华阴横阵发掘简报》。 1979年,西岳庙文物管理所发掘岳庙乡西关村西南一华里处的前秦清河侯王猛墓。墓内遗物甚少,出土仅有头骨一个以及玉器、玛瑙、琥珀、陶器、铜器、银器等文物。经清理登记造册,现收藏于西岳庙文管所。 1980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西岳庙文管所对位于硙峪乡段家城和王家城村北瓦渣梁上的汉代京师粮仓进行了两次考察和发掘。发现大型粮仓遗址一座和水井、水沟、水池、窑穴、灰坑等。出土有砖、瓦、瓦当等建筑材料,清理出铁凿、铁锯、锄、铲等生产工具和铁剑、铁戈、铁刀等兵器;陶瓮、陶罐、陶甑等生活用具以及各种货币等遗物。发掘的1号仓址,位于华仓仓城内,从出土的大批瓦当上的文字看,除“华仓”外,还有“京师仓当”、“京师庚当”等,现已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3年,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和西岳庙文管所,共同发掘清理了五方乡北魏杨舒墓。其详见1985年《文博》杂志第二期。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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