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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子垭铺公议乡规碑 庙子垭铺公议乡规碑原树金寨乡庙子垭,现存于旬阳县博物馆。为清光绪元年(1875)庙子垭铺“绅耆里民乡保”所公立。碑为平首方趺,两面刻字。其碑阳额镌“永垂不朽”四字,碑阴额镌“公议乡规”四字。碑高135厘米、宽74厘米、厚19厘米。碑文正体左行竖书。文曰: 光绪元年夏,有武生陈凤君等,合庙子垭绅耆里民乡保,同立公议,以靖地方。议成,嘱予作文以记之。尝观往古之盛衰,察今世之好恶,而知济世经邦之略,可一言而□也。一言者何,曰恕也。凡人情有不平则鸣,本恕以解之,而不平者平矣;人心有不服则争,持恕以调之,而不服者服矣。噫嘻,恕道之不明,此宇宙之所以不能无事也。倘能推恕以与世,故周旋天下后世,咸享乐利,区区一乡,又复何虑。我圣朝以恕治天下,由来久矣,而民犹有负圣朝者,则何以故。盖无人持恕之一言为蚩蚩条分缕陈耳。第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乡邻有斗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既为王臣,奚必拘拘于职分哉。必谓籍手而始吐其经纶,譬如昔之救涸鲋鱼者,待决西江之水,水未至而鲋已枯矣。今见乡里人情汹涌,似有不遂其欲。迫于不忍,以立斯议。非矜才也,聊即恕以为和睦乡里之本云。是为序。义门辑五氏题撰 一议 人生孝弟为重,倘为子不孝,为弟不恭者,送官定罪; 一议 忠言为处事之本,不忠不信非人也。我乡当同凛之; 一劝 我乡子弟,务宜耕读为本,勿令闲游,恐入下流; 一议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尊宜敬,长宜逊,灾宜恤,难宜救。非分勿贪,毋自贻羞; 一议 窝藏贼、盗、赌、匪者送官。知之而不报者,亦送官。强贼不走者,同执送官; 一议 庙子垭铺前立十六牌头,有事先和,不能和即送乡保,皆不得假公济私; 一议 铺内立二老户,凡乡约所支差费,牌头宜公派,归于老户、乡约领取; 一议 捐麦一石,愿开店者,具保领取,只许公人给用,原、被不在内,酒饭照时价; 一议 传人之夫,以里数、人数,现给公费; 一议 换仓粮之事,宜传到一处,上、中、下公派,不得上门私派; 一议 无耻之徒,倘诱良民子弟赌钱者,牌头查明,以报乡保; 一议 外来无耻之徒,查实姓名,家家不得久留,恐生事端。如生事端,于主家是问; 一议 店内不得招赌抽头; 一议 山原各样之贵物,牌头务宜查明贼盗,倘被贼所窃,于牌头是问。 大清光绪元年仲夏月绅耆里民乡保 同立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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