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洵阳知县严禁埠头讹索船户告示碑 洵阳知县严禁埠头讹索船户告示碑位于蜀河口杨泗庙内,为蜀河口船帮镌刻的清同治六年正月二十日(1867年2月24日)洵阳知县孙潍签署的告示。碑为圆首方趺,高125厘米、宽65厘米、厚15厘米。碑文正体左行正书。文日: 候选分府洵阳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孙为出示晓喻事。照得洵邑船户,装载客、货,向有旧规:每大船一只给埠头领契及帮差钱壹千七八百文;小船每只给埠头领契及帮差钱壹千三四百文。近有不肖埠头,不照旧规,胆敢额外讹索,实堪痛恨。除密切访查外,合行出示晓喻。为此示仰船户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如有埠头写契不照旧规,额外勒索者,准该船户指名禀案,以凭究办。本县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右仰通知 同治六年正月二十日 告示 押 实贴蜀河口税局勿损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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