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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黄土摩崖刻石位于县东60公里的“禹穴”外东侧。
“禹穴”在汉江北岸,依山临水,风景秀丽,相传为大禹治理汉水时憩息之处。据乾隆本《洵阳县志》云:“禹穴有二:蜀之石泉县,禹生之地,古碑刻有太白书‘禹穴’二字;今绍兴会稽县亦有禹穴,乃窆所也。洵阳为导漾流汉之所必经,似是依据二穴而立名。在县东一百二十里小关铺江北,岩深一丈许,纵横皆一丈有余,相传禹治水至此,上刻‘禹穴’二字。”据清人郭焱昌“篆走龙蛇余两字”(光绪本《洵阳县志》卷十三《艺文》)可知,“禹穴”二字原为篆书,二字竖书,字框高80厘米,宽40厘米。因年代久远,字迹漫漶,紧靠“禹穴”二字即为唐代开元十七年(729年)黄土县摩崖刻石。,
黄土摩崖刻石倚东面西,距地面约30厘米,广207厘米,高129厘米。正体左行竖书,凡五十四行,行间有细线相隔,行约30字,字径约3厘米。因石壁为不耐风蚀的页岩,下半已剥落殆尽,上半亦多有漫漶。能辨认出者,仅三百五十余字,其中前三行和倒数第三、四、五行全部磨泐,中间断文极多,甚难成读。但书法精整秀逸,光明俊伟。其现存文字详见张沛《安康碑石》(三秦出版社1991年出版)。
唐黄土摩崖刻石《陕西金石志》及《兴安州志》、《兴安府志》、《洵阳县志》各本均未收录,刻石残文亦不见镌刻年代。因刻石残文中有“黄土县”字样六处,可知此刻石的制作年代当在西魏大统十七年(551年)初置黄土县至唐代天宝元载(742年)改黄土县为洵阳县期间;又因刻石残文中有“□元十七年春王正月”字样,而西魏大统到唐代天宝期间年号第二字为“元”字,该年号又有“十七年”的,唯有“开元”,故推断此刻石镌于唐玄宗之开元十七年。据摩崖刻石中排列有序的众多官职、姓名及文字结构推断,此刻石所述,当为其时黄土县的一次盛会。
唐黄土摩崖刻石是研究唐代政区、官职及社会风情和书法艺术的重要资料,具有一定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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