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刻 墓志 中皇山女娲氏庙碑 中皇山又名女娲山,距县城西15公里。女娲庙(又名三台寺),为纪念女娲炼石补天之功德于唐初兴建。《中皇山女娲氏庙碑》,系清雍正十三年(1735)修茸庙宇时由知县古沣撰文,广征博引古代文献较系统地阐述了女娲——三皇之一的神话传说。乾隆、光绪《平利县志》均以“艺文”收录。 《庙碑》高215厘米,宽9.15厘米,欧体楷书,由三块梨木刻制,工艺考究,是平利县发现的最大的木质碑刻,保存基本完好,现藏县文物管理所,经专家鉴定,列为三级文物。 李培园(逢亨)神道碑 碑高3.15米,正面文曰:“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御史总部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加三级培园李府君之神道碑”。背面记述了李培园生平:“公讳逢亨,字垣斋,号培园。世居湖北天门县,幼随父李莲村徙居平利。” 李培园晚年返回平利,道光二年(1822)病逝后封其父莲村为荣禄大夫,崇祀乡贤于(兴安、今安康)府城。 李培园神道碑由光禄寺都察院副都御史、翰林院编修蒋墀撰文,户部员外郎昌平书丹。 1983年文物普查中在安康市新城西发现,此碑现藏地区博物馆。 平利八景诗碑 共两方,每方横长1米,宽0.5米,分别横嵌于原五峰书院二厅(现为平利县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编职工家属院)后格扇门旁墙壁上,其中一方已被拆除(仍在院内,基本完好)。 平利八景诗,曾创作3次,内容不尽相同,此为第2次由知县石珩作于清嘉庆十年(1805),1920年以赵体行草书写镌刻,字迹刚劲流利(平利县志办公室存有拓片)。八景诗标题为:《五峰插云》、《普济龙泉》、《西寺晨钟》、《长沙野渡》、《中皇古桂》、《药妇石臼》、《化龙竹杖》、《霄汉双扉》。 漆宝祖师 碑出土于大贵百家湾景福寺。现存大贵陈家堡将军湾,已作区电影院基石。碑身高1.5米,宽1.5米。 平利县盛产生漆,至清道光四年(1824)百家湾已有漆商10余家。地处黄洋河中游的百家湾当时已为县生漆集散地之一。漆宝会捐资立碑颂扬“漆宝祖师”威灵,反映当时漆商为水运安全求助于神保佑的思想。(碑文详见《附录·景福寺碑识》)。碑文由王蔚亭撰,欧体正书镌刻。 秋木河公设税局碑 高1.7米,宽1米,欧体正楷,无帽无座,立于中坪乡秋木河石门沟山洞里,保存完好,县财政局有拓片。 清光绪年间,为抗拒官府苛捐杂税秋木河一带农民集资置地,提其放债利息,作为当地粮当花户交纳官府所派税款,名曰:“足上全下”。《秋木河公设税局碑》于光绪十四年(1888)三月八情公议同立,(碑文见《附录》),标题《秋木河税局碑》。 牛王沟禁碑 《禁碑》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六月为保护牛王沟生漆等土特产品镌立。碑高1.5米,宽0.7米,欧体楷书,圆顶无座,原嵌在牛王生漆产地牛王庙墙壁上,在存县文物管理所。县志办公室有拓片,其缩印件附在《土特产品·生漆》后。 《禁碑》所订内容,为乡规民约性质。其中“八禁”、“二议”反映当地群众重视发展生产、保护资源,自发采取的措施。碑文详见《附录》。 洛河教案碑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七月刻之于教案发生地——洛河街,现存陕西省博物馆。碑高1.7米、宽1.3米,欧体楷书保存基本完好。在县文物管理所有拓片。 洛河教案碑,记述了1903年当地群众不堪帝国主义文化侵略和豪绅压迫,起而反抗,杀歹徒、烧教堂,以及清政府卖国求荣,对人民残酷镇压的史实,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碑文见《附录》。 灞河垭义渡碑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立于平利县兴隆乡灞河垭子。高1.8米、宽0.85米,圆首方趺,碑文双面镌刻,柳兼赵体楷书,黄岑楼撰文,丁晓钟书,现存原处,基本完好。有拓片,存县交通局。 碑文正面较全面记述了当地群众历代捐资,兴办桥渡“以济行人”的情况;为加强渡船管理公议的10条船规,镌刻在石碑背面。全文见《附录》,原标题为《以彰厥善碑》。 洪永容墓志 “……”洪永容字朴号子怀,原籍湖南衡阳,祖元忠于乾隆九年(1744)乔迁平邑连仙河口,……嘉庆元年(1796)名列胶庠,八年(1803)食廪饩并举孝子,钦赐‘顺德克敦’匾额。……十九年(1814)岁大荒,公输资赈济,又旌以‘乐善捐施’。……不期仅受岁进士于二十三年,至道光二年(1822)三月……负疾而终,享年五十有二,卜于邑城东龙井上巽山乾向厝焉是为志。”此碑于1986年基建县政府新办公楼时出土,长41、宽40,厚8厘米,基本完好,现存文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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