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对全县文物进行第一次普查,发现花石崖石窟等文物点25处。1981年8月,进行第二次文物普查,发现文物点55处。1988年5月,进行第三次文物普查,发现文物点323处。其中古遗址130处,石窟寺18处,古建筑12处,石刻129处,近现代代表建筑2处,近现代史迹20处,其它文物点12处。尤其是有些极为珍贵的碑刻,如红石岩乡南屈庄发现的金代地界石,曹店乡榆树河村的山神庙碑,博施济公碑,西魏大统造像碑等,对研究本县以及陕北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在众多的古遗址中,杨家坟山遗址出土的“黄龙人”头盖骨化石,为研究人类的演变过程填补了一个缺环。还有县城西山、三岔乡贝坡、曹店等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遗址,为研究半坡类型分布范围提供了线索。这些遗址大部分布在靠近流水的川道两侧二阶台地上。 根据文物普查,1982年11月,县人民政府公布了9处县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即花石崖石窟、小寺庄石窟、月坪石窟、三仙洞石窟、柳沟城、千手千眼佛寺、梁天宝墓、张布政司墓、壶梯山战役指挥旧址。并上报省级保护单位4处,即南沟遗址、曹店遗址、魏长城、瓦子街战役战场。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后,1989年4月,县人民政府又调整公布了12处县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即西山遗址、石曲遗址、贝坡遗址、南沟遗址、木瓜寨遗址、花石崖石窟、小寺庄石窟、魏长城(范家卓子段)、柳沟城、梁天宝墓、张布政司墓、壶梯山战役指挥所。上述文物点都立有水泥制作的保护标志牌,并在所在地成立了保护小组。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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