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8年横山县进行第一次文物普查,对一些文物珍品、古建筑、遗址进行登记。 二、1981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第二次文物普查。 三、1 984年,根据文物普查结果,横山县政府公布塔湾乡的威武堡旧城与响铃塔、赵石畔乡的龙凤山庙、横山镇的怀远堡旧城,波罗镇的波罗堡旧城与接引寺、响水乡的响水堡旧城、五龙山乡的五龙山庙、横山县境内的长城段及魏家楼乡的肖崖革命旧址10处文化遗址和古建筑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号召全县人民重视祖先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认真加以保护。 四、1985年7月正式成立“横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文物的征集和管理工作。在各重点文物保护地区,组织10多个小组,对文物及遗址进行保护。对一些曾遭严重破坏而又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如接引寺、五龙山庙、龙凤山庙、响铃塔等古建筑,动员群众进行维修,并在其周围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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