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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文物大全 > 石门十三品 南宋《晏袤释 潘宗伯韩仲元李苞通阁道》摩崖 |
石门十三品 南宋《晏袤释 潘宗伯韩仲元李苞通阁道》摩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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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袤释潘宗伯韩仲元李苞通阁道》摩崖,简称《潘宗伯等通阁道释文》。《释文》旁边有两段刻字,一为《潘宗伯韩仲元通阁道》摩崖:晋武帝(司马炎)泰始六年(270)刻于石门洞南口外左侧崖际。一为重刻《李苞通阁道》摩崖,前有题款。字径4厘米左右,字迹漫漶,现将可辨认者照录于后: 题款一行,10字,可辨认者6字:“潘宗伯韩仲元□□□□” 正文两段,第一段一行,19字,可辨认者14字:“□□伯韩仲元以泰□六年五月十日造此□□”。 第二段三行,38字,可辨认者24字:“景元四年十二月十日,荡寇将军浮□□□□李苞□□□□□□□□木工二千人始□□阁道”。 上列刻字,同为楷书,且出自一人手笔,显然是将魏景元四年(263)和晋泰始六年(270)两个年代的两段摩崖并录重刻而成。 两段刻字的后面,即南宋庆元元年(1195)南郑县令晏袤之《释文》,通篇为隶书,字径3—4厘米。据最近拓片,将全文录后: “魏潘宗伯、韩仲元、李孝章通褒斜阁道碑阴 潘宗伯、韩仲元记造桥阁十九字,绍熙甲寅(绍熙五年,1194年)始见于石门之南崖。其泰字下一字不显,止有六年以下字,至此字下三字又不能识,微有偏旁。汉魏两晋以泰记年者凡七,惟魏明帝有泰和六年,晋武帝有泰康十年,余皆一二年或四三年,则知此为泰和六年明矣。是岁,蜀建兴十年,先是泰和四年,魏司马懿伐蜀。五年,蜀诸葛亮围祁山,魏诏司马懿拒之。秋七月,亮复军。明年,亮休士作木牛流马,故魏人得入褒中治桥阁矣。后题景元四年三十八字者,魏陈留王年号。自泰和六年至此,凡三十有三年,则此二号皆魏之纪年无疑。其书荡寇将军者云,蜀张嶷亦有此将军号。魏荡寇将军浮亭侯李苞字孝章,复通此阁道于景元四年,即蜀炎兴元年冬十一月,魏钟会、邓艾率众伐蜀,至江油降马邈,至绵竹斩诸葛瞻,刘禅诣艾降,巴蜀皆平。十二月,魏分益州为梁州,褒斜阁道于是乎通矣。庆元元年中秋日南郑令临淄晏袤书”。 晏袤释文与重刻的《潘宗伯、韩仲元、李苞通阁道题名》同在一面崖壁上,虽镌于不同时期,但作为摩崖却合为一体。《金石萃编》称“高五尺九寸,广五尺六寸”即指此摩崖。清同治十年(1817),罗秀书在石门北口外崖边发现原刻李苞碑后,证明晏袤此《释文》有误断,如将晋武帝“泰始六年”(270),判断为魏明帝太和六年(228),把晋碑判断为魏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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