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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出 博物馆设古文物展览馆、革命文物陈列馆、石门汉魏十三品陈列馆,不断充实内容,提高讲解水平,吸引游人观众。80年代每年接待观众10万人次,最高一年达20万人次。先后有日本、美国、法国、比利时、芬兰、荷兰等国和台、港同胞1000多人来馆参观游览。 二、管理 解放初期,文物很少,由文化馆管理。随着地上文物的征集和出土文物的增加,1959年专设博物馆于古汉台,既管理全市的文物古迹,又收集整理、鉴定古文物。1986年5月成立文管会,与博物馆合署办公。文管会与博物馆集中力量普查、征集、清理、收藏、研究、陈列文物。并用以下办法进行管理: 1.宣传保护文物古迹的重大意义。将《国家文物法》、《文物工作手册》、《保护文物宣传提纲》等及时地发到城乡基层单位和文教干部、文物通讯员手中,供他们宣传使用。 2.建立群众性的文物保护管理队伍,落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1983年以来在重点地区和单位,发展了文物通讯员80多人;1987年对省、市7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了“四有”(保护标帜、范围、组织、档案)工作。 3.随时进行随工发掘清理工作。共清理古墓葬300多座。 4.对全市文物进行普查。除经常调查外,于1959年春、1980年冬、1988年夏三次对全市文物进行普查,特别是第三次普查中,逐处逐件地作了详细登记,建立了卡片和档案。 5.加强对市场古旧摊点管理。除随时向摊点人员宣传文物政策法令,杜绝买卖文物外,1987年遵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打击盗掘和文物走私活动的专项斗争”,缴获了铜镜、铜钱等700余件(枚)。 6.固定专人经常征集流散文物。 7.馆藏文物加强防犯。如加固门窗、展柜;建立健全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保卫人员;要害部位安装报警设备;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腐蚀、防虫蛀等设施。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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