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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圣鸟迹书碑 清乾隆十九年(1754)立,知县梁善长摹。碑高1.42米,宽62厘米,上圆下方,通体完整,正面黑光发亮。碑文28字,竖列三行,为仓颉所造之字,《谆化阁贴》将《仓圣鸟迹》注为:“戊已甲乙,居首共友,所止列世,式气光名,左互×家,受赤水尊,戈矛釜芾”。
仓颉鸟迹书碑 四 革命文物 革命文物共60多件。彭德怀题词已丢失无存。除护法军高峻通电讨陈处及白水保警队起义处就地保护外,馆内珍藏的60余件,多为建国前的书报刊物。 护法军通电反段讨陈处 位于城内南街新化巷胜利学校院内,大房两座,各三开间,系清代建筑。民国六年(1917)10月19日,西北护法军总司令、邑人高峻在此通电,(电文详见《附录》)护法声讨段祺瑞及陕督陈树藩。1961年,县人民政府宣布通电反段讨陈处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白水保警队起义处 位于城内南街原邮电局院内,其北为商业家属楼,为一座三间瓦房,建于清末。民国三十六年(1947)9月24日,共产党地下党员、国民党白水县保警队队长杨培才及田焕贵率保警队在此宣布起义。1962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彭德怀题词 民国三十七年(1948)冬,彭德怀题于仓颉庙,贴于一被军士所损柏树上,白纸,辞约为:保护文物古迹,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云,落款加盖朱方印章。时和尚老刘恐风刮走,揭下珍藏。刘死后,题词不知其所。当时在场的刘家那坡王金林、武庄高庙才今尚健在。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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