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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原有公衙10座,因年代久远,历战火摧残,于今绝大多数拆毁。据道光《神木县志》和民国乡土志记载,录其中较大者存查。 县衙 明正统八年(1443)知县彭佐建于城内东北隅(今县街东北侧神中操场占地)。万历二年(1574)知县朱希颜改建,后经多次修葺,至道光二十一年(1842),前有照壁,东西角门、大门3间,内有大堂、二堂各5间,其它各类用房共计74间。同治年间回军焚毁,后迁建于东二府北侧。 理事司员署 县署以西,由文希书院改修,康熙二十九年(1690)神木道张衡始建,雍正元年(1723)神木理事司员常明改修。 同知署 县署南1里东街,修建年远,无案可稽。署前照壁、东西辕门、大门3间,二门3间,大堂3间,东西书吏房各6间。二堂3间,东门房、厨房各3间,西书房3间。堂后宅门1间,正房5间,东西厢房各3间。 儒学署 原设于文庙东北隅,明方历年间教谕闫音始建。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神木道移建于明伦堂后。 典史署 县署大门内东,明典史王自守建。清代4次续修。 东协副将署 县署西1里,旧参将署。雍正五年(1727)神木道李如璐改建。 中军都司府 协署偏西,清嘉庆十五年(1810)都司蔡潮修。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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