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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后,建议重点保护的文物31处(件),其中列为国家保护的3处,为:吊坝子、西坝、油房坪的古栈道遗迹;列为省级保护5件,为:唐天宝元年石佛像、明代鎏金铜佛像(2件)、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铁钟、清陕甘督宪牌示碑;列为县级保护的23处(件),主要为:青峰山僧人墓、石塔、太子坟、公主墓、摩崖石刻;兴隆寺明天顺三年(1459)石碑;清代鹦鸽水灾石碑;海棠河栈道遗址;观音峡栈道遗址;黄凤山村仰韶文化遗址;李家沟村西周文化遗址;王家堎清代熊大书墓及留坝营游府安民告示;玉皇山清代铁钟;牛家沟清代菩萨庙及石吊炉;太白河明嘉靖元年(1522)铁钟;二郎坝红军标语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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