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年间(1851~1861)刻。张祥河撰。何绍基书,姚楗篆盖。以帖的形式分刻在三块长方形石上,每块高31厘米,长96厘米。每石分六组,志文占14组,每组5行,行12字,楷书。盖文占第一石前四组,篆书“皇清敕授文林郎山西灵石县知县前翰林院庶吉士顾君墓志铭”。第三石最后一行刻题笺“顾荃士墓志铭”。顾荃士(1790~1861),名夔,字卿裳,号荃士。世居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嘉庆十八年(1813)举江南乡试,十九年任咸安宫教习。道光三年(1823)以教职用,四年补安徽宣城县教谕。十六年(1836)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十九年散馆,改山西灵石县知县。倡修护城石提以捍山水,赈济灾民。善于诗词,著有《素庐诗词集》。咸丰十一年(1861)九月十九日逝世,享年71岁。咸丰年间,葬于娄县四十一保下四图兰字圩。此志为碑林旧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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