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魏石经”,三国曹魏正始三年(241)刻。残石呈不规则四方形,残高41厘米,残宽37厘米。两面刻字,一面刻《尚书》,存字10行,共34字;另一面刻《春秋》,存字10行,共50字。每字刻古文、篆书和隶书三种书体,故称“三体石经”。石经原立于曹魏都城洛阳太学内,后被毁,其残石散存多处。以往发现的三体石经残石均为上部,此块残石为基部,并有“始二年三”字样,可以证明石经刻于正始二年三月,解决了魏石经刊刻的具体时间问题,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其书体古、篆、隶三体并用,从中可见周、秦、汉三代文字之演变,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重要价值。1957年出土于西安市青年路,遂入藏西安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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