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民国二十九年(1940)〕 原在太平寺内竖立,今存县博图馆。高194、宽74厘米。正面题“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上款“大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七日”,下款“岐山县各界暨全县民众公立”(县长林翰书写)。背面刻碑文七行如下: 岐山县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溯自倭寇入乱,血债累累。七七事变,瞬逾三载。抗战将士,我武维扬。遵领袖之训示,阐华胄之雄风。为国际仗正义,为民族争生存。忠党卫国,成仁取义之胜概,不惜牺牲者屡矣。翰虽负守土之责,愧无杀贼之功。欣逢岐邑袍仇多士,纪念竖碑,属序于予。予固不文,行见胜利在迩,建国必成之日,烈魄英魂,哀荣万古。是为序。 碑文后分三行刻“江宁林翰谨撰”、“邑绅阎琳谨书”、“邑绅薛成兑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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