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为雄性麝(獐子)香腺囊中的干燥分泌物。 獐似鹿而小,偶蹄类哺乳动物,体毛深棕色,雌雄均无角,长耳直立,雄性上犬齿发达,露出唇外,向下微曲。身长60~70厘米,体重7.5~15公斤。四肢细长,善登高、跳跃,食草叶苔藓及野果。多栖息于山崖穴洞间,性怯懦机敏,常独居,日间藏匿,清晨和薄暮出洞觅食,属国家一类保护动物。 凤县麝香产于林麝,以瓦房坝、长坪、东沟河、苇子坪、银母寺、辛家山为主要产地。有“阳山货”和“阴山货”、“水银”、“黑货”、“糖货”之别。整个麝香囊呈球形、椭圆或扁圆形,麝香仁鲜时呈稠黑色软膏状,干后呈紫黑色块状颗粒,质柔有油性,手捻成团而不粘手、不结块,放手即松散弹起,有强烈而特异的香气。 麝香主要成分为麝香酮,又含少量的降麝香酮,为高级香料和名贵药材,味微苦而略辣,药用可开窍、通络、散瘀,治中风、跌打损伤等。香腺囊的外皮(麝香壳)亦供药用。 凤县产麝香历史悠久。《唐本草》、宋《寰宇记》、清《嘉庆重修一统志》中均有记载。1985年省动物研究所《药材动物普查报告》中记述,凤县林麝估计蕴藏量为3705头左右,每平方公里分布密度为2.49头,年增长率为33.75%,年捕获量为750头。由于传统性“杀麝取香”、森林砍伐和乱捕滥猎,林麝资源已面临严重破坏局面。民国时期(1940年前后),全县年产麝香二三十斤至百数十斤。建国后最高年收购量为82.9两(1980年),最低年分为0.43两(1987年)。80年代后,麝香多流入市场交易,国家收购极少。1987年起,国家经委决定对麝香实行统管和定点收购政策,强化市场管理,严禁麝香市场交易,确定凤县为全省10个麝香收购县之一。 为保护麝香资源,开辟麝香生产新途径,1985年县药材公司借鉴外地经验,开始人工养獐研究。省动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邓凤鸣多次来凤,培训技术骨干,实地指导,使人工养獐获得成功。县药材公司还配备专业技术干部,拿出专项资金扶持农户发展养獐业。至1989年末,农民家庭养獐已发展4户,饲养28头,其中家养繁殖14头,调供外县种獐5头,活体人工取麝29.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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