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秦岭地区,埋藏有金、银、铅、石墨、大理石、蛭石等多种矿物,分布范围较广,藏量比较丰富。据今发现北宋“崇宁三年”(1104)的矿洞石刻,大约900年前就有民开采金矿石。在潼峪、蒿岔、太峪、东桐峪等峪道都发现有矿洞遗址,仅麻峪就有72孔。历代官府屡禁庶民开采利用。明代17任兵宪都残酷地镇压过矿民。清康熙《潼关卫志》在“乡贤”中记述潼关卫指挥使盛德的镇压矿民情况:“嘉靖二十九年矿寇猖獗,公率兵击之,兵溃,公奋力战,遂为贼害”。《潼关县新志》记述:西潼峪佛头崖下有铜矿,官府曾经开采,因矿苗未成熟而终止。清代还有矿师勘查,立石标记。又载:西南牛角岭有煤矿,民国十年(1921)有人集资开采,因资竭而辍,但不知其是否有煤矿。建国后,1958年“大炼钢铁”时,群众在东桐峪河浪铁砂发现砂金,一度广为流伟。1965年陕西省地质局派出勘探队在本县秦岭山区对矿产资源进行普查,经普查、初查、详查确有金矿石。1972年县筹建开发大理石矿。1975年前后,近山地区社、队集体和个人挖掘蛭石、大理石、蛭石加工等工、副业生产迅速兴起。 在开发大理石、蛭石的基础上,依据地质勘探资料,开发金矿石。1975年筹建潼关县金矿。1976年渭南地区潼关金矿开始筹建,1977年陕西省革委会决定,渭南地区潼关金矿与洛南铬矿合并为陕西省潼关金矿。1979年县金矿因资金、技术不齐,遂移交由陕西省潼关金矿。1984年陕西省潼关金矿改属冶金工业部,分设东桐峪、潼峪矿区,5个坑口,有职工1655人,其技术力量雄厚,机械化设备较为齐全,日产原矿石500吨,为国家定点的国营中型黄金矿山企业。1985年生产黄金1.61万两,实现利润206万元。同年,县筹建李家金矿,1986年筹建县小口金矿,到1989年两矿分别年产黄金2617.38两和5554.25两。同时,冶金部潼关金矿的东桐峪矿区,改设东桐峪金矿,隶冶金部。 随着国家矿山建设的发展,集体和个人采矿选炼黄金的浪潮迎风而起。1979年李家村公社马峰峪口大队第三生产队成立采矿队以后,陕西省冶金局多次催促兴办采金队,县社队企业局已派员驻队指导,沿山社、队采矿陆续成立。到1985年全县有规模不一、技术设备不等的采矿队80多个。1981年太要公社成立黄金冶炼厂后,到1985年全县有黄金冶炼厂13家。原来开采矿石远销外地,年采矿石2450多吨,1980年折合年产黄金2152两,白银1397两,铅20吨,总产值26万多元。此后,进行自采自炼。到1985年生产黄金1.0万多两,白银2.35万多两,铅400多吨,总产值583万元,跨入全国生产黄金万两县行列。群众家庭氰化池、混汞碾、小球磨、氰化池772个。全县本年生产黄金突破3万两,每人平均1两以上。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本应采取保护性的开采措施,但在“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思想指导下,导致管理失控,尽管多次整顿,而小球磨、小氰化池、小混汞碾等群众性的“三小”提金时隐时现。倒卖坑口,走私黄金,污染环境,影响国家生产,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个屡次有发生。1989年冬中央关于黄金生产采取保护性的开采措施,发展国营,限制集体,取缔个体,清理联办,黄金生产秩序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