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绪《佛坪厅志》载:“佛坪在雍梁之交”。自春秋战国以来,现在佛坪县地域分别在历代隶属为:
秦朝为汉中郡城固县。
西汉时隶属汉中郡安阳县。王莽建新朝后隶属新城郡安阳县。
东汉时隶属汉中郡安阳县。
三国时隶属蜀汉黄金县(先)、蒲池县(后)。
西晋时西部隶属黄金县,东部隶属蒲池县。
成汉时隶属蒲池县。
东晋永和三年(公元347年)成汉灭亡归东晋,因废兴道、蒲池县,又隶属黄金县。
南北朝时,萧梁二至四年(公元503~505年)隶属兴道县。北魏隶属晋昌郡龙亭县。
西魏大统十二年(公元546年)隶属洋州郡黄金县。后复设蒲池县归蒲池县辖。
北周废蒲池县后,复归黄金县属。
隋代隶属黄金县,归洋州(治设今西乡县丰宁)辖;大业三年(公元607年)黄金县改属汉川郡辖。
唐代隶属扬州黄金县。
五代十国期归后蜀源州黄金县辖。
北宋乾德四年(公元966年),黄金县撤销,并入真符县,归利州路洋州辖;南宋时仍为真符县地,归洋州辖。
元代,为洋州东部属地,归兴元(汉中)路辖。
明朝,属汉中府洋州(后改为洋县)辖。
清代,道光元年(公元1820年),陕西设周洋县丞于袁家庄。道光五年(1825)废周洋县臣设佛坪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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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历代建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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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
城固县东北部 |
五代 十国 |
前蜀 |
黄金县东部 |
汉 |
西汉 |
安阳县西北部 |
后蜀 |
黄金县东部 |
东汉 |
安阳县西北部 |
北宋 |
真符县东部 |
三国 |
蜀 |
蒲池县黄金县东部归汉中郡辖 |
南宋 |
真符县东部 |
晋 |
蒲池县黄金县东部归汉中郡辖 |
元 |
洋州东部 |
南北朝 |
萧梁 |
兴道县东部 |
明 |
洋州东部 |
北魏 |
龙亭县东部 |
清 |
道光前 |
洋县东部 归汉中府辖 |
魏 |
蒲池县黄金县东部归洋州郡辖 |
道光后 |
佛坪厅归汉中管辖 |
北周 |
黄金县东郊 |
中华民国 |
佛坪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
隋 |
黄金县东郊 |
唐 |
黄金县东郊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佛坪县归汉中地区(后更名汉中市)辖 |
第一节 清代
道光五年(1825),废周洋县丞,割洋县东北部和周至县西南部,在今周至县厚畛子乡佛爷坪,始设佛坪厅,属汉中府辖。
佛坪厅辖四乡四里、三十甲:
东乡 兴隆里,统9甲:即今周至县塔耳河、二岭子;今本县龙草坪、长角坝、上.下沙窝、东河口、袁家庄、东岳殿、西岔河、陈家坝等。
南乡 永兴里,统4甲,即今本县的龙潭子、岳坝、大古坪;洋县的九池坝、窑窝子。
西乡 升兴里,统8甲:即今太白县牛尾河、观音峡、二郎坝、小涧沟、黄草坪、黄柏原;周至县的小寨、都督镇、厚畛子、大蟒河。
北乡 高升里,统9甲:即今周至县鱼洞子、花耳坪、上下清水河、沙梁子、板房子、虎豹河、小王涧、双庙子。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
一、县级建置
民国元年(1912),佛坪厅属汉中府。
民国2年(1913)2月,佛坪厅改为佛坪县。
民国3年(1914),佛坪县属汉中道辖。
民国15年(1926)9月,佛坪县城由佛爷坪迁袁家庄。
民国17年(1928),省撤销道建制,县属省直接管辖。
民国24年(1935),陕西省政府以下设立行政督察区,佛坪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公署在今汉中市)管辖。
民国38年(1949)10月17日,陕西省特设十一、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佛坪县属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专署驻宁陕县),尚未实施即解放。
二、基层建置
民国2年(1913)至24年(1935),县以下设东、南、西、北、中5区,辖30段,108牌。
民国25年(1926),实行联保制。县辖5个联保区,区辖27个保,保辖108甲。
民国29年(1940),县设4乡1镇,即:
椒溪镇(镇公所设袁家庄) 统10保:一保袁家庄,二保三角树湾,三保龙草坪,四保教场坝,五保王家湾,六保东岳殿,七保肖家庄,八保三教殿,九保故峪沟:十保西岔河。
蒲河乡(乡公所设陈家坝) 统4保:一保陈家坝,二保孔家湾,三保郭家坝:四保三郎沟。
龙潭乡(乡公所设龙潭子) 统4保:一保龙潭子,二保岳坝,三保大古坪,四保九池坝。
高炳乡(乡公所设板房子) 统5保:一保板房子,二保响沟口,三保虎豹河,四保小王涧,五保双庙子。
厚新乡(乡公所设厚畛子) 统4保:一保都督门,二保厚畛子,三保黄柏原,四保二郎坝。
民国37年(1948),设4乡18保:
椒溪乡(乡公所设袁家庄) 统6保:一保袁家庄,二保龙草坪,三保东岳殿,四保西岔河,五保龙潭子,六保大古坪。
蒲河乡(乡公所设陈家坝) 统3保:一保陈家坝,二保郭家坝,三保三郎沟。
高炳乡(乡公所设板房子) 统5保:一保板房子,二保响沟口,三保虎豹河,四保小王涧,五保双庙子。
厚新乡(乡公所设厚畛子) 统4保:一保都督门,二保厚畛子,三保黄柏原,四保二郎坝。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一、县行政建置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佛坪县属陕甘宁边区汉中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属陕南行署,1951年属陕西省南郑区专员公署,1954年属陕西省汉中专员公署。
1958年11月4日,佛坪县撤销。秦岭以北的板房子、厚畛子地区划入周至县,蒲河地区的陈家坝、石墩河划入石泉县,袁家庄、大河坝、西岔河、十亩地、岳坝、龙草坪、长用坝地区划入洋县。
1961年9月,恢复佛坪县,县城仍设袁家庄。
1968~1978年属汉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属汉中地区行政公署,1996年6月后属汉中市管辖,
二、基层行政建置、区划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后,县以下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区辖乡、乡辖村。全县设4区、19乡、108村:
蒲河区(区公署设陈家坝) 辖北沟乡、陈家坝乡、文家沟乡。
椒溪区(区公署设西岔河) 辖龙草坪乡、长角坝乡、龙潭乡、袁家庄乡、东岳殿乡、西岔河乡、大古坪乡。
高炳区(区公署设板房子) 辖双庙子乡、小王涧乡、老水磨乡、响沟口乡、板房子乡。
厚新区(区公署设厚畛子) 辖都督门乡、厚畛子乡、黄柏原乡、二郎坝乡。
1950年5月13日,将洋县椒溪区的磨石沟乡、大河坝乡、十亩地乡、石墩河乡划入佛坪县。全县设4区、23乡、148村。
第一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辖磨石沟乡、龙潭子乡、东岳店乡、大古坪乡、大河坝乡、西岔河乡、龙草坪乡、十亩地乡、袁家庄乡、长角坝乡。
第二区(区公所设陈家坝) 辖三郎沟乡、石墩河乡、郭家坝乡、陈家坝乡。
第三区(区公所设板房子) 辖老水磨乡、小王涧乡、双庙子乡、响沟口乡、板房子乡。
第四区(区公所设厚畛子) 辖厚畛子乡、黄柏原乡、二郎坝乡、都督门乡。
1952年,全县设5区、32乡、138个村;
第一区(区公所设袁家庄)辖龙草坪乡、长角坝乡、教场坝乡、袁家庄乡、东岳店乡、肖家庄乡、王家湾乡。
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 辖大河坝乡、高桥乡、十亩地乡、案板沟乡、谭家河乡、磨石沟乡、西岔河乡、三教殿乡、龙潭乡、岳坝乡、大古坪乡。
第三区(区公所设陈家坝) 辖陈家坝乡、郭家坝乡、三郎沟乡、回龙寺乡、石墩河乡。
第四区(区公所设板房子) 辖板房子乡、响沟口乡、老水磨乡、小王涧乡、双庙子乡。
第五区(区公所设厚畛子) 辖厚畛子乡、殷家坪乡、黄柏原乡、二郎坝乡。
1953年初,全县设5区、30乡、164个村。
第一区(区公所设袁家庄) 辖袁家庄乡、教场坝乡、长角坝乡、龙草坪乡、东岳殿乡、肖家庄乡、龙潭乡、大古坪乡。
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 辖三教殿乡、磨石沟乡、案板构乡、十亩地乡、大河坝乡、高桥乡、西岔河乡。
第三区(区公所设陈家坝) 辖陈家坝乡、郭家坝乡、三郎沟乡、回龙寺乡、石墩河乡。
第四区(区公所设板房子) 辖老水磨乡、小王涧乡、沙梁子乡、双庙子乡、板房子乡。
第五区(区公所设厚畛子) 辖厚畛子乡、黄柏原乡、二郎坝乡、老县城乡、殷家坪乡。
该年3月,黄柏原乡、二郎坝乡划入宝鸡专区的太白区辖。
1954年10月19日,洋县沙梁乡狮子坝村划入本县;将本县大古坪乡的九池坝村划入洋县。 ’
1955年,全县设5区、28乡、164个村:
一区(区公所设袁家庄) 辖龙潭乡、长角坝乡、袁家庄乡、东岳殿乡、肖家庄乡、教场坝乡,龙草坪乡、大古坪乡。
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 辖三教殿乡、西岔河乡、磨石沟乡,十亩地乡、案板沟乡、高桥乡、大河坝乡。
三区(区公所设陈家坝) 辖陈家坝乡、郭家坝乡、三郎沟乡、回龙寺乡、石墩河乡。
四区(区公所设板房子) 辖板房子乡、响沟口乡、小王涧乡、双庙子乡、老水磨乡。。
五区(区公所设厚畛子) 辖厚畛子乡、殷家坪乡、都督门乡。
1956年,全县设1个区、15个乡:
高炳区(区公所设板房子) 辖板房子乡、响沟口乡、老水磨乡、小王涧乡、双庙子乡、厚畛子乡。
县直辖 龙草坪乡、长角坝乡、东岳殿乡、西岔河乡、十亩地乡、大河坝乡、陈家坝乡、石墩河乡,岳坝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简称“公社”下同),实行政社合一制。公社辖生产大队、生产大队辖生产队。全县建立12个公社、72个生产大队,283个生产队。
岭北6个公社:板房子、响沟口、双庙子、老水磨、小王涧、厚畛子。
岭南6个公社:长龙(原龙草坪、长角坝两乡)、胜利(原十亩地乡,后改名十亩地公社)、蒲河<原石墩河、陈家坝两乡)、三教殿(原东岳殿、西岔河两乡,后改名东袁公社),大河坝、岳坝(原龙潭、岳坝、大古坪乡)。
1958年11月撤销佛坪县后,岭北6个公社划入周至县,蒲河流域2个公社划入石泉县,其余公社划入洋县。
1961年9月,恢复佛坪县后,洋县栗子坝划入佛坪。全县设3个区,14个管理区:
石墩河区(区公所设石墩河) 辖陈家坝、石墩河、十亩地、大河坝管理区。
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 辖长龙、东袁、西岔河、岳坝管理区。
板房区(区公所设板房子) 辖厚畛子、板房子、沙梁子、老水磨、小王涧、双庙子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置,改管理区为公社。同时,岭北6个公社划归周至县。佛坪县设龙草坪、长角坝、袁家庄、西岔河、岳坝、栗子坝、十亩地、大河坝、石墩河、陈家坝10个公社。
1967年起,各公社更名为:红岭(原龙草坪)、东升(原长角坝)、红旗(原袁家庄)、红星(原西岔河)、红光(原岳坝)、四新(原栗子坝)、胜利(原十亩地)、东风(原大河坝)、东方红(原陈家坝)、 向阳(原石墩河)。
1973年,各公社名称恢复1967年以前的原名。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村委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5月,袁家庄乡改名为东岳殿乡,将该乡所辖的塘湾村、袁家庄村、黄家湾村和居民委员会划出,设立袁家庄镇。至此,全县设10乡1镇(袁家庄镇、龙草坪乡、长角坝乡、东岳殿乡、西岔河乡、十亩地乡、岳坝乡),59个村、1个居民委员会,268个村民小组。
1997年7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撤销陈家坝乡建制,建立陈家坝镇。其地域、所辖村组不变。
2001年进行并乡建镇,撤销龙草坪乡建制,将原长角坝乡和龙草坪乡合并建立长角坝乡。新乡政府设两河口村椒树坪。2002年“六九”洪灾后迁移教场坝村。撤销东岳殿乡建制,将袁家庄镇和东岳殿乡合并,建立袁家庄镇。镇政府设东岳殿村庞家沟口。“六九”洪灾后在东岳殿村内迁移重建,原乡政府用房改建为镇中心敬老院。
2007年5月,撤销大河坝乡建制,建立大河坝镇。其地域、所辖村组不变。
2009年9月,撤销西岔河乡建制,成立西岔河镇。镇政府设三教殿乱石窖组(原西岔河乡政府设西岔河村),其所辖区域、村组不变。
2010年,佛坪县共辖4镇5乡, 59个村1个居民委员会,263个村民小组(括号内为村民小组数)。
2011年,佛坪县共辖8镇。(撤销佛坪县栗子坝乡、岳坝乡合并设岳坝镇,撤长角坝乡设长角坝镇,撤石墩河乡设石墩河镇,撤十亩地乡设十亩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