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南宋时,商州属金国京兆府路。金贞元二年(公元1154年)将商洛、丰阳两县降为镇,并入上洛、洛南两县;咸宁县东南部属京兆府;旬阳县西北部(今镇安县)属金州。金元光二年(公元1223年)五月改属河南路。领上洛(今商州市、丹风、商南、山阳4县及柞水县南部),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废上洛县,以州代县,由州直辖,定名商州。辖地包括今商州、丹凤、商南、山阳及柞水县南部,并统领洛南县地。
元代(公元1279——1368年)商州先属安西路,后属奉元路管辖。元代实行省、路、府、县四级行政建制,商州下领洛南l县,原来的上洛为在郭,仍不另设县,由州直管,但商州所辖的地域和今天大体相当。
明代(公元1368——1644年)地属西安府,时称商州,辖今商州市、丹风县两地。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五月,降商州为县制。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三月复升为州,领洛南、商南、山阳、镇安4县。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为避明兴宗朱常洛名讳,又改“洛”为雒”。
清代(公元1644——1911年)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升为直隶商州,直属陕西省,领商南;雒南、山阳、镇安4县。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析咸宁、蓝田、镇安3县之地置孝义厅,属西安府,这是柞水县的前身。
中华民国(公元1912——1949年)。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废州改设商县(辖今商州市、丹风县西南部)、洛南县(今洛南及丹风县东北部)、柞水县(今柞水县西部及镇安县东北部)3县,属关中道;山阳、商南、镇安3县,属汉中道。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撤销道制,以省直接领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在商县城设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商县、雒南、商南、山阳、镇安、柞水6县。是年在龙驹寨成立设置局。1949年7月13日,商县人民政府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5月,商洛地区各县陆续解放,在商县设置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主任分署第工分区,辖商县、雒南、商南、丹凤、山阳、镇安、柞水7县。1950年,改名陕西省商洛分区专员公署,仍辖以上7县。1955年,将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县人民委员会”。1658年12月,撤销丹风、柞水两县(丹风分属商南和商县辖,柞水与镇安县合并),商洛地区辖商县、洛南、商南、山阳、镇安5县。1961年10月又恢复为7县。1964年9月,因“能”字生辟,经国务院批准,改“雒”为“洛”,时称商洛专区,行政公署驻商县城。1968年,商洛专员公署改称为“商洛专区革命委员会”,各县人民委员会易名为“县革命委员会”。1969年,商洛专区革命委员会改名为“商洛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更地区名为商洛地区行政公署。1981年元月,改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198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改商县为商州市。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商洛地区行政公署,设立商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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