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学者认为“华”是古代中国人对文化、文采、文明、华茂等的一种描述和形容。其主要的论据是出自影响极大的《说文解字》。该书中段玉裁认为华为草木华荣之意:
“木谓之华,草谓之荣。引申之为曲礼‘削瓜为国君华之’之字,又为‘光华’、‘华夏,字。”
还有孔颖达在《左传》鲁定公十年(前550)的《疏》中称:“中国有礼义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故谓之华。”
但这一说法颇有牵强。中国古典文籍诸如《尚书》、《论语》、《春秋公羊传》、《左传》、《史记》、《三国志》、《晋书》等多部书中,明确无误提及“华”、“诸华”、“华夏”、“华夷”、“中华”。
其文中的“华”,明确无误是指称某一区域的某一族群,明确无误是当名词使用。“华”即便具有形容词的性质,用在与夷、狄、戎、蛮相并提处时,很清楚也是当名词指称华族的。
当然,华是可以也常当作形容词使用的。但中华民族之中的“华”字,显然是取其古老的、脉传的、历史重要典籍中指代中国人的名称名号称谓,而决非一个形容修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