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撤销府、州建制,渭南地区境内各县隶关中道。县以下区划大部分实行区、村制。22年(1933)又普遍实行保、甲制,其设置为:县下设区,区下设联保,联保下设保,保下置甲。27年(1938)10月于大荔县设第八行政督察区,下辖l2县59区193联保l827保19272甲,加上第十行政督察区的富平县,今渭南地区境内共设13县64区215联保2054保21752甲。29年(1940)取销区、联保设置,县下设乡(镇)、保、甲三级。第八行政督察区12县辖135乡(镇)1076保22921甲,加上富平县,今境内共设148乡1322保25079甲。后政区虽有大的调整,但仍实行乡、保、甲制,至37年(1948),今境内共有l3县145乡(镇)1138保21323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