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位于陕西省东部,东隔黄河与山西省临猗县相望,西以大浴河与澄城县毗连,北与韩城市、黄龙县接壤,南与大荔县为邻。面积l227平方公里,1990年人口399832人,辖4镇17乡。
合阳县历史悠久。夏时就有莘国。战国时,魏在郑(今华县)打败秦国后,于合水之阳(北)筑城,取名合阳邑。西汉景帝二年(前155)设县,改合为邰,取名邰阳县。l964年国务院更换生僻地名,邰阳县又改写为合阳县。地形以黄土台原为主,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为黄龙山南坡,山地以南为黄土台原,黄河沿岸为川道地区。全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2.1度,降水量553.2毫米。主要河流有黄河,其次有大浴河、金水、徐水、大枣河。
国民经济以农业为主,有耕地103.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41.4万亩。主产小麦、玉米、红薯、谷子等。 l990年农业总产值ll946万元,粮食总产169120吨,是全国和陕西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在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经济作物增长很快。1990年棉花总产3127吨,是陕西省棉花主要产区之一。烤烟总产6160吨,是陕西省烤烟生产基地县。
合阳县工业主要有煤炭、水泥、农机、陶瓷、电容器等。l990年辖区工业总产值ll281万元。
合阳县交通也较便利,侯西铁路、西禹公路斜穿县境西北,渭(南)大(荔)韩(城)公路纵贯县境中部,黄河水运也有一定发展。
建国后出土的先民遗址、遗物证明,新石器时代,在合阳这块土地上就有先民繁衍生息。部落时代,为有莘氏部族聚居之地。
据明万历《合阳县志》和清乾隆《合阳县志》记载:约公元前21世纪,夏启封支于莘(今合阳),称“有莘国”,简称莘国,上属雍州。商代因之。西周时,有莘国改属笺内地。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阳后,废有莘国,并入晋国,称“莘地”、“梁”或“羁马”。晋出公二十二年(前453)韩、赵、魏三分晋室后,莘地属魏“西河之地”。
魏文侯十七年(前429)败秦师于郑(今华县),还师北三,于合水(亦称洽水,清初断流,遗道在今黄河西岸莘里寸)北岸筑城,取名“合阳城”,西河之地,始称合阳。
秦惠文王八年(前330)魏献西河之地于秦,合阳划入秦境,为合阳邑,上属内史郡秦二世三年(前207),西楚霸王项羽划秦地为塞、雍、翟三国,号称“三秦”。合阳属塞国。
西汉高祖二年(前205)灭塞,合阳归汉,属河上郡。九年(前198)改属内史郡。景帝二年(前155)改“合”为“邰”,始设“邰阳县”,属左内史郡。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左冯翊郡。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并邰阳人夏阳县(今韩城市)。明帝永平二年(59)复设邰阳县。且收汜爱县(今澄城县地)并人,上属左冯翊郡。
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西晋愍帝建兴三年(315),邰阳属冯翊郡。
十六国时,邰阳先后被前赵、前秦、后秦、大夏等国占领,县置流废。
南北朝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析邰阳,于东北部设宫城县(治所在今东宫城,原名织锦城);于南部乳罗山一带及今澄城县南部设五泉县(治所在今良石村)。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又于中部设邰阳县,三县皆属华山郡。西魏文帝大统六年(540),调整郐阳县属武乡郡,宫城县和五泉县隶属澄城郡。北周明帝二年(558),并宫城县及五泉县为乳罗山地区,入邰阳县,上属澄城郡。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邰阳县属同州。十六年(596),县治由黄河西岸迁至县中部(即今县城)。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同州为冯翊郡,邰阳属之。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邰阳复属同州。三年(620),析邰阳东部黄河沿岸一带设“河西县”(治所在邰阳县故城),两县皆属同州。八年(625),邰阳县属西韩州,至太宗贞观八年(634)复属同州。玄宗天宝元年(742),邰阳、河西两县属冯翊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复同州之称,邰阳、河西两县属之。乾元三年(760),改河西县为夏阳县,隶属未变。
五代初期,邰阳、夏阳两县属河中府,后周属同州。
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撤夏阳县并人邰阳县,仍属同州。
金宣宗贞祜三年(1215),邰阳划属桢州。
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邰阳县复属同州。
明代,邰阳县仍属同州。
清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同州改府,邰阳为其辖。
民国二年(1913),邰阳县属关中道。二十二年(1933),直属陕西省。二十七年(1938),析西北山地红石崖一带归黄龙垦区,后属黄龙县。次年,划邰阳县归属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所辖。
1948年3月26日邰阳解放,划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黄龙分区所属县。同年l2月,改由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所辖。1950年属渭南专区。1956年lO月至l958年12月直属陕西省管辖。
1958年12月,邰阳并入韩城县。
1961年8月22日恢复合阳县,隶属渭南专区。
1964年9月更改生僻地名,改“邰”为“合”,称合阳县。
1968年渭南专区改称渭南地区,合阳县仍属之。
1995年渭南撤地设市以后,合阳县隶属渭南市至今。
1995年渭南撤地设市后,合阳县隶属渭南市至今。
西魏文帝大统三年(537),冯翊郡刺史王罴于县境中部筑合阳新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将县治自故城迁至今址,迄今已历近一千四百年。明代“高筑墙”之风大兴,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知县董鉴役民重筑县城,时经年余始成。垣高二丈五尺,基阔四丈三尺,顶阔一丈二尺,东西宽二里二百八十步(实测l010米),南北长二里一百九十步(实测948米),周长八里二百二十步。城垣每隔一段,向外突出一个“马面”,以利防守时监视外墙,防止攀登。城外有壕,以泄洪水。武宗正德六年(1511)知县张纶营建东、西、南、北城门,并筑南门城楼以双檐歇山式,余各门为双檐亭式,又在城外挖深一丈二尺、阔一丈五尺的外壕,壕外围筑土墙。世宗嘉靖三十年(1551),知县王纳策以青砖贴补城墙低簿之处,并于城顶周围筑女儿墙l360垛。穆宗隆庆二年(1568),知县李希松重修城门,四门内外俱砌砖面。明末清初,各任知县为了抵御农民起义军,营城固防未间断。思宗崇祯五年(1632),陈箴复将城垣加高五尺。八年(1635),范志懋增修城固(即翁城),使南门外向西,东门外向南,西、北门外向北,出入城垣须经过两道城门。东门日“雨粟”,南门日“阜财”,西门日“崇墉”,北门日“归极”。清顺治年间,知县庄曾明加深城壕,叶子循增设栅门。康熙三年(1664)知县侯刀罩、乾隆十一年(1746)至二十八年(1763)知县朱依霍、许显森、梁善长均曾修缮城垣。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各地筑城置寨,知县陆坤将北关泰山庙包人北翁城内,并在泰山庙东西两侧各置一外门。至清末,合阳历代经营城垣13次之多。
民国二十四年(1935),县长谢子衡为了御“红军”,修垛墙85丈及扩身墙340堵。抗日战争爆发后,敌机不时来合轰炸,县长张柏奉命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分派各乡丁壮及五十三师驻军,将城墙城门一并拆除,仅保留东北角一段。解放战争时期,县长周鸿疯狂反共,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冬至三十六年(1947)春,在旧城基上筑起高一丈二尺、基阔三尺六寸,顶阔一尺二寸的土围墙和城门四座。县城墙解放时被拆除。
由于长期的自然经济状态和频繁战乱,县城建设发展十分缓慢。l948年3月合阳解放时,城内仅有居民4615人,四条大街有店铺、作坊三十多家。仅有的一个县办手工、世工场--合阳县民生工厂,只有职工l0余人,年产值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城建设发展较快,先后拓宽改造城区道路37条,新修和扩建改造街道29条,城区面积扩大到3.1平方公里,居民住宅面积达到l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