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兰州军区空军 1952年6月,西北军区空军机关由兰州迁西安,时称西北军区空军司令部,1954年5月15日改称西北军区空军部,1955年5月20日,西北军区空军部改称兰州军区空军。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工程部、军训部、高炮指挥部、雷达兵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1952年至1969年,罗元发、杨焕民先后任司令员;关盛志、刘镇、王平水先后任政治委员;张贤约、袁学凯、方升普、杨思禄、刘光汉、徐登昆、马宁任副司令员;赵光远、程明、刘镇、王绍渊、李道之、魏志明任副政治委员;陈海涵、袁学凯、刘光汉先后任参谋长;张孝德、魏志明、刘镇、张翼先后任政治部主任。 1969年11月15日,兰州军区空军机关由西安迁甘肃省榆中。 第三节 总后西安办事处 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是总后西北地区的指挥机构。1960年秋经中央军委批准组建,1961年1月开始办公,机关驻西安市友谊西路。 1969年前,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业务部、物资局、驻工厂军事代表室,各部设立处、室。1969年12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总后西宁青藏办事处与西安办事处合并。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业务局、军马局;下辖西宁青藏兵站部,灵宝、西安、宝鸡、安康4个基地兵站和驻甘、宁、青、新4省区的7个军马场;直属医院9所,物资储备库23座,汽车团13个,工程团3个,工程总队1个,输油管线工程团1个,汽车修理厂2个。1972年5月,组建了铺设格尔木至拉萨输油管线任务的五三○输油管线工程指挥部。所属部队分布于陕、甘、宁、青、新、藏、豫7个省区。至1976年4月,白辛夫任主任,罗桂华、李景展、王郁文先后任政治委员。1976年4月,总后西安办事处撤销。 第四节 武警陕西省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是担负省内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组织,实行由人民武装警察(公安)部队总部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体制。经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陕西省总队、陕西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陕西省总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独立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的演变过程。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陕西省总队,组建于1952年6月,隶属于西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下辖西安市和榆林、延安、宝鸡、咸阳、渭南、南郑(汉中)、安康、商洛、绥德专区大队。1954年12月,撤销陕西省公安总队,由陕西省军区兼陕西省公安司令部,西安市和各专区公安大队隶属各军分区。王清殿任总队长,刘子义兼任政治委员。 1958年12月,公安部队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公安厅成立人民武装警察总队,陕西省军区不再兼陕西省公安司令部。省武警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下辖团、西安市大队和各专区大队。1962年3月,陕西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受武警总部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总队机关增设后勤部。从1958年至1963年2月,张世盖、涂宗德先后任总队长,孙焰任政治委员。 1963年2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陕西省总队。至1966年7月,涂宗德、黄传龙先后任总队长,尚寅宾兼第一政治委员,孙焰、肖秉公先后任第二政治委员。1966年7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陕西省总队移交陕西省军区,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独立师。 1982年9月,组建陕西省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总队受武警总部和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 1982年9月至1983年11月,高再录任代总队长,高步林兼任政治委员。下辖4个支队(由省军区移交的4个独立团整编)和榆林、延安、渭南、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汉中、安康、商洛10个地(市)支队。从1983年11月至1989年12月,高再录、高文华先后任总队长,高步林、王维明先后兼第一政治委员,阎志强任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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