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陕西除省军区及其所属部队外,还有驻陕的野战部队、解放军总部驻陕办事机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其它部队和军队院校等。这些部队驻陕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因执行任务离陕,有的因军队现代化建设进行合并或撤销,但多数则相对稳定,驻陕时间莜长。 第一节 省军区 军分区 省军区部队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 陕西省军区,是人民解放军设在陕西省的一级军队组织。隶属兰州军区(西北军区),同时是中共陕西省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省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接受军队系统和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双重领导。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下辖军分区和部队(包括预备役部队)、分队。主要负责陕西的民兵、预备役、兵役、动员工作和西安的警备勤务。驻西安市。省军区自1949年成立以来,经历了由第十九兵团兼陕西军区、第十九军代理陕西军区和陕西省军区的发展过程。 1949年,在陕西全境行将解放前夕,为了加强对陕北、陕南军区和关中各军分区的统一领导,11月30日,中央军委电令成立陕西军区,陕西军区由第十九兵团兼,兵团领导兼军区领导。12月10日,陕西军区在西安正式成立,并行使职权。机关编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驻习武园。军区下辖陕南军区、陕北军区和直属三原、邠县、大荔、渭南、咸阳、宝鸡军分区。1950年12月,第十九兵团参加抗美援朝。第十九兵团离陕后,同月,第十九军由汉中进驻西安,代陕西军区。军区辖安康、汉中、商洛、宝鸡、咸阳、渭南、榆林、延安军分区和西北军区独立第二师。1951年6月,撤销独立第二师番号,师部编入榆林军分区。 1952年,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需要,陕西军区及部队进行精简整编。6月,军区机关进行了精简。8月,撤销第十九军番号,陕西军区改为陕西省军区。原军所属的第五十五师直属西北军区,第五十七师整编为石油工程第一师。10月,省军区机关再次进行整编,紧缩合并了机构,撤销了重叠科室。 1954年,省军区机关增设兵役局。11月,陕西省公安总队番号撤销,机关并入省军区,所属部队转隶军区,省军区兼公安司令部。1958年,省军区干部部撤销,其职能归政治部。1959年,省军区兵役局撤销,机关的科改为处。 1970年,省军区机关处室实行了合并。4月,省军区机关由八一街迁驻长安中路。 1949~1990年陕西省军区部门以上领导名录表 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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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任职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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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得志 ┃ 司令员(兼) ┃1949.12~1950.12 ┃ 第十九兵团司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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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金轩 ┃ 司令员(代) ┃1950.12~1952.6 ┃ 第十九军军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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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955.5后为兰州军区副司 ┃
┃ 杨嘉瑞 ┃ 司令员 ┃1952.8~1963.9 ┃ ┃
┃ ┃ ┃ ┃ 令员兼省军区司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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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63.9~1967.3 ┃ ┃
┃ 胡炳云 ┃ 司令员(兼) ┃ ┃ 兰州军区副司令员 ┃
┃ ┃ ┃1977.5~19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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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经耀 ┃ 司令员 ┃1967.3~197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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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洪道 ┃ 司令员 ┃1980.5~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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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廷璧 ┃ 司令员 ┃1983.5~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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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希斌 ┃ 司令员 ┃1985.8~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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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志成 ┃ 司令员 ┃ 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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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民 ┃ 政治委员(兼) ┃1949.12~1950.12 ┃ 第十九兵团政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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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明方 ┃ 政治委员(兼) ┃1950.1~1952.10 ┃ 中共陕西省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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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自力 ┃ 政治委员(兼) ┃1952.10~1954.10 ┃ 中共陕西省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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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德生 ┃ 第一政治委员(兼) ┃1954.10~1965.3 ┃ 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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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书申 ┃ 第二政治委员 ┃1956.10~19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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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政治委员 ┃1957.8~1965.5 ┃ ┃
┃ 袁克服 ┃ ┃ ┃ ┃
┃ ┃ 第二政治委员 ┃1965.5~197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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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维嵩 ┃ 第二政治委员 ┃1963.4~196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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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耀邦 ┃ 第一政治委员(兼) ┃1965.5~1965.10 ┃ 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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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士廉 ┃ 第一政治委员(兼) ┃1965.10~1968.5 ┃ 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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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凤鸣 ┃ 第三政治委员 ┃1967.8~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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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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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任职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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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瑞山 ┃ 第一政治委员(兼) ┃1969.6~1978.12 ┃ 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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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金生 ┃ 政治委员 ┃1970.7~197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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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长元 ┃ 第二政治委员 ┃1979.1~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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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文瑞 ┃ 第一政治委员(兼) ┃1979.3~1984.8 ┃ 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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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兰江 ┃ 政治委员 ┃1983.5~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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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纪年 ┃ 第一政治委员 ┃1984.12~1986.3 ┃ 中共陕西省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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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昭文 ┃ 政治委员 ┃1985.8~198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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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焕职 ┃ 政治委员 ┃ 198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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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副司令员(兼) ┃ ┃ 第十九兵团副司令员兼参谋 ┃
┃ 耿飚 ┃ ┃1949.12~1950.3 ┃ ┃
┃ ┃ 参谋长(兼) ┃ ┃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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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金轩 ┃ 副司令员 ┃1950.4~195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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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岱峰 ┃ 副司令员 ┃1950.4~19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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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先瑞 ┃ 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1950.4~195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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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协中 ┃ 副司令员 ┃1950.4~195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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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洪友 ┃ 副司令员 ┃1954.3~19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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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开基 ┃ 副司令员 ┃1956.3~196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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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声达 ┃ 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1957.10~195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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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坤 ┃ 副司令员 ┃1960.6~19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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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光 ┃ 副司令员 ┃1962.10~196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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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立树 ┃ 副司令员 ┃1964.9~19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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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荣杰 ┃ 副司令员 ┃1964.9~197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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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德利 ┃ 副司令员 ┃1964.9~19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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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光焰 ┃ 副司令员 ┃1966.10~19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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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锦章 ┃ 副司令员 ┃1967.7~197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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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传龙 ┃ 副司令员 ┃1967.7~19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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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涛 ┃ 副司令员 ┃1970.1~198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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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亚光 ┃ 副司令员 ┃1970.1~19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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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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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任职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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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廉 ┃副司令员 ┃1970.1~19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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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茂 ┃副司令员 ┃1970.5~197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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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忠彦 ┃副司令员 ┃1970.6~197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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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华夺 ┃副司令员 ┃1971.2~197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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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春 ┃副司令员 ┃1971.2~19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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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长清 ┃副司令员 ┃1973.2~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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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 ┃副司令员 ┃1981.3~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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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英 ┃副司令员 ┃1981.3~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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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钰 ┃副司令员 ┃1981.3~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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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声毅 ┃副司令员 ┃1983.5~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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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锐 ┃副司令员 ┃1983.9~198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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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占文 ┃副司令员 ┃1984.11~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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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 ┃副司令员 ┃1985.8~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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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光灿 ┃副司令员 ┃199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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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2.8~1955.2 ┃ ┃
┃牛书申 ┃副政治委员 ┃ ┃ ┃
┃ ┃ ┃1956.7~195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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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 ┃
┃李启明 ┃副政治委员(兼) ┃1956.7~1961.10 ┃ ┃
┃ ┃ ┃ ┃ 陕西省副省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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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7.5~1970.1 ┃ ┃
┃ 江波 ┃ 副政治委员 ┃ ┃ 湖北籍 ┃
┃ ┃ ┃1976.10~197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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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 潮 ┃ 副政治委员 ┃1964.9~19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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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一松 ┃ 副政治委员 ┃1966.5~196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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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明诰 ┃ 副政治委员 ┃1966.5~196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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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恒声 ┃ 副政治委员 ┃1969.12~19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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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应中 ┃ 副政治委员 ┃1970.1~19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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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为民 ┃ 副政治委员 ┃1970.6~19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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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少庭 ┃ 副政治委员 ┃1970.6~197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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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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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任职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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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旺 ┃副政治委员 ┃1971.2~19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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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效真 ┃副政治委员 ┃1971.2~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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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明君 ┃副政治委员 ┃1971.2~19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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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逸之 ┃副政治委员 ┃1971.5~19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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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德中 ┃副政治委员 ┃1978.12~ ┃ 未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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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兆基 ┃ 副政治委员 ┃1978.12~19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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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冲 ┃ 副政治委员 ┃1979.8~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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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敬学 ┃ 副政治委员 ┃1983.5~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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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正 ┃ 副政治委员 ┃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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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涛 ┃ 参谋长 ┃1952.8~195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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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宏道 ┃ 参谋长 ┃1955.5~195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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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立树 ┃ 参谋长 ┃1961.8~196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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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德琛 ┃ 参谋长 ┃1965.11~196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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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忠彦 ┃ 参谋长 ┃1969.7~19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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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玉治 ┃ 参谋长 ┃1970.6~197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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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良 ┃ 参谋长 ┃1979.2~19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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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效民 ┃ 参谋长 ┃1981.3~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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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锐 ┃ 参谋长 ┃1983.5~198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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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本宗 ┃ 参谋长 ┃1983.9~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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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励万里 ┃ 参谋长 ┃1985.8~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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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宝贤 ┃ 参谋长 ┃ 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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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书申 ┃ 政治部主任 ┃1950.11~195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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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西鼎 ┃ 政治部主任 ┃1954.7~196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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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一松 ┃ 政治部主任 ┃1964.12~196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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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应中 ┃ 政治部主任 ┃1966.5~19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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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兴智 ┃ 政治部主任 ┃1970.1~19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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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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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 务 ┃任职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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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 ┃政治部主任 ┃1979.2~19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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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民 ┃政治部主任 ┃1983.5~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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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金锵 ┃政治部主任 ┃1985.8~198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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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琦 ┃政治部主任 ┃1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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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清 ┃后勤部部长 ┃1949.12~195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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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锡文 ┃后勤部部长 ┃1952.8~196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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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强 ┃后勤部部长 ┃1964.2~196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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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钧 ┃后勤部部长 ┃1969.2~197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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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隆 ┃后勤部部长 ┃1978.9~19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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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镇唐 ┃后勤部部长 ┃1981.3~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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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武德 ┃后勤部部长 ┃19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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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开田 ┃后勤部政治委员 ┃1949.12~195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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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超华 ┃后勤部政治委员 ┃1952.8~197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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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萍 ┃后勤部政治委员 ┃1970.6~198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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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铭 ┃后勤部政治委员 ┃1978.12~198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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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刚 ┃后勤部政治委员 ┃1980.12~198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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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庆尧 ┃后勤部政治委员 ┃1983.11~198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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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分区 陕西省军区所隶属的各军分区,是人民解放军设在地区、市(地区级)的军队一级组织,同时是中国共产党陕西各地区、市(地区级)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兼地区行政公署、市(地区级)政府的兵役机构,受省军区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辖县、市(县级)、区人民武装部,有的还曾辖部队和分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预备役部队建设,有的还担负城市警备任务。军分区以领导机关驻地命令。 (一)榆林军分区。1948年10月,在绥德后方司令部的基础上成立,隶属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后隶属西北军区。1949年5月,隶属陕北军区,12月隶属第十九兵团兼陕西军区。这时分区辖榆林、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6个县的民兵大队。1950年5月,榆林军分区与西北军区独立第二师合并,称榆林军分区兼独立第二师。除原辖的6个县民兵大队外,增辖了步兵第四、第五团和骑兵营、警卫连等部(分)队,共4063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这时县民兵大队改为武装科,次年3月改为武装部。6月,独立第二师番号撤销,供给部、卫生部合并为后勤部。1952年7月,军分区司、政、后撤销,改设为7个科,1954年7月又缩编为4个科,县人武部改称兵役局。11月,榆林专区公安大队和各县公安队归属军分区建制。1955年7月,公安大队和公安队交由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1956年10月,绥德军分区撤销后,绥德、米脂、佳县、吴堡、子洲、清涧6个县兵役局划归榆林军分区建制。1958年9月,县兵役局改为人民武装部。12月,随着行政区划变更,12个县人民武装部合并为6个。1959年6月16日,军分区机关增设司令部、政治部。1961年9月,在地方行政区划调整中,恢复了横山、府谷、吴堡、子洲、清涧、佳县6个县人民武装部。12月,军分区增设后勤处。1966年7月,专区公安大队和12个县民警中队改归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1年1月,军分区后勤处改为后勤部。1981年5月,机关撤销了科。1982年1月又恢复了科。1985年9月,又撤销了科。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所辖榆林、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绥德、米脂、佳县、吴堡、子洲、清涧12个县人民武装部交归地方建制。 (二)延安军分区。1942年12月,以第三五九旅机关为基础,在延安东关成立了延属军分区。1944年11月,第三五九旅南下湘粤边,延属军分区撤销。1945年11月,以延安卫戍司令部为基础,成立延属军分区兼延安卫戍司令部。1946年7月,延属军分区撤销。1947年4月,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甘宁第一军分区,1948年11月陕甘宁第一军分区改称延安军分区,1949年5月延安军分区撤销。延属军分区(延安军分区)先后隶属中共延属地委、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和西北军区。 延属军分区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动员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援战争;组建和训练了大批抗日自卫军和民兵,为人民军队储备了大量兵员;动员了大批自卫军、民兵和群众参加八路军和解放军;组织地方武装和民兵配合部队作战、剿匪和进行反磨擦斗争。1947年,在保卫延安、抗击国民党胡宗南集团对陕甘宁边区的进攻中,仅3~10月份,全分区就组建了近百支游击队,4000余人,就地开展了广泛的游击战。据不完全统计,在7个月时间里,毙伤俘国民党军4239人。同时,分区所属部队、游击队和民兵还积极配合西北野战军作战,参加了青化砭、羊马河、蟠龙等战役,开展阻击战、袭击战、伏击战,破坏敌人交通和补给线,牵制了胡宗南大量兵力,为西北野战军粉碎胡宗南集团对陕甘宁边区的重点进攻和取得青化砭、羊马河、蟠龙等战役战斗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0年5月5日,延安军分区再次成立,隶属于第十九兵团兼陕西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科,下辖延安、安塞、志丹、吴旗、甘粜、延安、鄜县(今富县)、宜君、宜川、洛川、黄陵、黄龙12个县武装科。1951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编制问题的决定,军分区机关增设了武装科,各县武装科改编为人民武装部。1952年7月,在部队整编中,撤销了司令部、政治部,设立7个科。1954年,缩减为4个科,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兵役局。同年11月,专署公安大队和县公安队改归军分区建制。1955年7月,公安大队及县公安队改编为武装民警,交归公安机关领导。1956年10月,绥德军分区撤销后,将其原辖之子长县、延川县兵役局划归延安军分区,时辖14个县兵役局。1958年9月,各县兵役局改为县人民武装部。12月,根据省军区的通知,将所辖14个县人民武装部合并为7个县人民武装部,即:延安、志丹、子长、延长、洛川、宜圳、黄陵县人民武装部。1959年6月16日,军分区增设司令部、政治部。1961年9月,在陕西省调整行政区划中,恢复了宜君、富县、甘泉、黄龙、延川、安塞、吴旗7个县人民武装部。1961年12月,军分区机关增设后勤处。1966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关于“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指示,专、县绫安大队、公安队移交军分区和人民武装部。1971年1月,后勤处改为后勤部。1972年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延安市,9月3日成立了延安市人民武装部。1975年10月,延安市、延安县人民武装部合并称延安市人民武装部。1981年5月,撤销了军分区机关科及人武部的科。1983年11月12日,宜君县人民武装部移交铜川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军分区所辖13个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移交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 (三)铜川军分区。铜川军分区是在铜川市人民武装部的基础上组建的。铜川市人民武装部原由渭南军分区兼管,1968年2月,为了同地方行政区划相适应,改由省军区直属,部长、政治委员按副师职配备,机关设组织动员科、民兵训练科、政工科。1978年8月,增编了后勤科。1980年,根据行政区划的变更,渭南军分区所辖之耀县人武部划归铜川市人民武装部建制。1981年5月,成立了铜川市城区和郊区人民武装部,1983年11月,延安军分区所辖之宜君县人民武装部划归铜川市人武部建制。 1986年2月,铜川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铜川军分区,辖城区、郊区和耀县、宜君县人民武装部。6月,所辖的4个县区武装部移交地方建制。 (四)渭南军分区。1949年5月13日,在延安王家坪成立渭华军分区。5月20日,改称渭南军分区,隶属西北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5月24日进驻渭南县城,下辖步兵第二十二团和渭南、临潼、蓝田、华阴、华县、潼关6个县大队。12月,隶属陕西军区。 1950年5月,大荔军分区合并于渭南军分区,大荔军分区原辖的韩城、郃阳(今合阳)、澄城、白水、蒲城、大荔、朝邑等7个县武装科划归渭南军分区建制。8月,机关增设干部部。此时,除辖13个县武装科外,还辖独立第一、二、三团。1951年3月,军分区机关增设武装科,各县武装科改称县人民武装部。11月,独立第三团调归西北军区后勤部称监护团;独立第二团参加抗美援朝。1952年撤销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干部部,设立7个科。1953年2月,咸阳军分区撤销后,其所辖之富平、耀县、泾阳、三原、高陵5个人民武装部划归渭南军分区。1957年省军区直属的铜川县兵役局划渭南军分区。此时军分区共辖19个县兵役局。9月,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临潼县、蓝田县兵役局划入西安市兵役局,同时,所辖17个县兵役局合并为6个。9月,各县兵役局改为县人民武装部。1959年6月,机关恢复司令部、政治部。1961年9月,县人武部由6个又恢复为17个。同时,将泾阳、三原、高陵县人武部划人咸阳军分区。1971年1月,改军分区后勤处为后勤部。1976年3月,代管省军区独立第三团。1980年,耀县人武部划入铜川市人武部。军分区撤销了科的编制。1981年12月,组建成立了渭南保丰路干休所。1982年12月,独立第三团移交武警陕西省总队。1983年1月,机关又恢复了科的建制。8月31日,渭南保丰路干休所和育红路干休所奉命合并改称陕西省军区渭南离职干部休养所。11月,临潼县、蓝田县人武部划入西安军分区。1985年9月,机关又撤销了科。1986年6月,所属11个县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 (五)咸阳军分区。1949年5月20日在咸阳县(今咸阳市)成立,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辖长安、咸阳、盩厔(今周至)、鄂县(今户县)、兴平、武功等6个县游击队,隶属于西北军区。6月,第一野战军第十八、十九兵团会师咸阳,击溃国民党军一部,将收编的6000余人与军分区各县游击队合并为6个支队,11月,将第一、第五支队改编为独立第七团,将第六支队改编为独立第八团,将第二、第三、第四支队改编为独立第九团。1949年12月,军分区隶属于陕西军区。1950年4月19日,三原军分区撤销后合并于咸阳军分区。7月,三原军分区原辖的独立第二团与咸阳军分区独立第八团合编为陕西军区独立第六团;咸阳军分区独立第七、第九团合编为陕西军区独立第七团,归咸阳军分区建制。此时,军分区辖咸阳、兴平、盩厔、鄂县、泾阳、三原、高陵、淳化、枸邑(今旬邑)、醴泉(今礼泉)、铜川、耀县、富平等13个县武装科。1951年6月,独立第七团编入志愿军运输团参加抗美援朝。1952年7月军分区撤销司、政、后各部,机关编设7个科。1953年2月,由于行政区划的变更,咸阳军分区撤销。原所辖之咸阳市、咸阳县、鄂县、铜川县人民武装部由陕西省军区直接领导;泾阳、三原、高陵、耀县、富平5个县人民武装部交归渭南军分区;枸邑、淳化、盩厔、兴平、醴泉5个县人民武装部交归宝鸡军分区。 1961年9月13日,咸阳军分区重新组建,隶属于陕西省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另编两个科。原西安市人武部所辖咸阳市、户县人武部,渭南军分区所辖三原、高陵、泾阳县人民武装部,宝鸡军分区所辖旬邑、彬县、长武、永寿、乾县、淳化、礼泉、周至、兴平共14个县(市)人民武装部划归咸阳军分区。1966年7月,专、县公安大队、公安队分别编入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1971年1月军分区后勤处改为后勤部。12月,将1966年7月划归西安军分区管辖的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又划归咸阳军分区。1976年代管陕西省军区独立第一团。1981年,机关撤销科的编制。1982年,独立第一团移交武警陕西省总队。1982年3月,又恢复了科的编制。1983年11月,随着行政区划变动,将周至、户县、高陵3个县人民武装部交归西安军分区,由宝鸡军分区管辖的武功县、杨陵区人民武装部划归咸阳军分区。同时,撤销了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成立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1985年9月,机关只编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不设科。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所辖兴平、武功、泾阳、三原、淳化、旬邑、礼泉、乾县、永寿、彬县、长武等11个县和秦都、杨陵2个区共13个人民武装部交归地方建制。 (六)宝鸡军分区。1949年5月4日,在枸邑(今旬邑)县土桥镇成立。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各部设科。直属西北军区。6月进驻宝鸡市。时辖步兵第二十一团、第一支队和宝鸡、凤翔、岐山、扶风、郿县(今眉县)、阳(今千阳)、陇县等7个县游击队。12月,奉命组编了独立第十团和独立第十一团,撤销了步兵第二十一团和第一支队番号。从12月10日起,宝鸡军分区隶属陕西军区。 1950年5月,邠县(今彬县)军分区撤销后合并于宝鸡军分区,其所辖之西北军区独立第三团和邠县、栒邑、乾县、醴泉、淳化、永寿、麟游、长武县的武装科划入宝鸡军分区序列。之后,西北军区独立第三、第十团分别改称陕西军区独立第八、第九团。8月,独立第九团改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运输团赴朝作战。西北军区独立第十一团改称陕西军区独立第十团。此时,分区司令部辖7个科,政治部辖6个科,供给部辖8个科,卫生部辖2个科。下辖14个县武装科。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又将枸邑、醴泉、淳化县武装科划归咸阳军分区。1951年3月,所辖各县武装科改编为人民武装部。4月,机关供给部、卫生部合编为后勤处,同时增编了干部管理部。1952年7月,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和干部管理部撤销,编7个科。独立第十团改为西北公安二支队交公安部队。1953年2月,咸阳军分区撤销后,原所辖之兴平、盩厔、醴泉、淳化、枸邑县人武部划归宝鸡军分区。同时组建了太白中心区人民武装部。1954年6月所辖县(中心区)人民武装部改称兵役局。11月,宝鸡专区公安大队和各县(中心区)公安队列入军分区序列。1955年7月,公安大队和公安队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公安机关。1957年5月,原省军区直辖之咸阳市、咸阳县、鄠县兵役局划入宝鸡军分区。1958年9月,县(市)兵役局改为人民武装部。11月4日,淳化县人武部并入三原县人武部,12月下旬,户县人武部并入西安市人武部。12月,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分区所辖的21个县(市)人武部合并为8个。1961年3月1日,汉中军分区所辖的凤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宝鸡军分区。10月,又根据行政区划的变更。将1958年12月合并的县(市)人武部进行了分设列编,将周至、兴平、旬邑、彬县、长武、永寿、礼泉、乾县等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咸阳军分区。此时,宝鸡军分区辖宝鸡市、宝鸡、凤翔、陇县、凤县、武功、眉县、扶风、千阳、岐山、麟游、太白共12个县(市)人武部。1966年7月,宝鸡公安大队和12个县(市)公安队划归军分区序列。宝鸡市人民武装部于1969年11月8日,直属陕西省军区,12月,市武装部撤销成立金台区、渭滨区人民武装部,隶属于宝鸡军分区。1976年3月21日,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四团整编为陕西省军区独立第四团,交由宝鸡军分区领导。1981年5月3日,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撤销科的编制。1982年1月23日,又恢复科的编制。11月,独立第四团移交武警陕西省总队。1983年1月21日,成立杨陵区人民武装部,隶属宝鸡军分区。11月5日,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武功县和杨陵区人武部划入咸阳军分区。1985年9月,军分区机关又撤销科的编制。1986年6月,军分区所辖宝鸡县、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陇县、千阳县、太白县、凤县、麟游县、金台区、渭滨区人民武装部交归地方建制。 (七)西安军分区。1953年3月1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隶属西北军区。下辖雁塔、长乐、未央、阿房区人民武装部。1954年1月1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划归陕西省军区序列。 1954年10月16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改称西安市兵役局,辖4个区兵役办事处。局机关设6个科。1956年12月13日,随着西安带行政区划的变更,所辖的4个兵役办事处组建为莲湖、新城、碑林、阿房、未央、长乐、草滩、灞桥、雁塔区等9个兵役办事处。 1958年9月27日,西安市兵役局改称西安市人民武装部。机关设4个科,下辖7个兵役办事处。12月下旬,省军区直辖的长安县人武部,渭南军分区所辖的临潼、蓝田县人武部,宝鸡军分区所辖的户县人武部划归西安市人民武装部序列。1960年3月16日,莲湖、新城、未央、阿房、灞桥、碑林、雁塔区兵役办事处改称区人民武装部。 1960年5月12日,西安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西安军分区,下辖7个区和4个县人武部。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1961年9月21日,户县人武部划归咸阳军分区,蓝田、临潼县人武部划归渭南军分区。1965年11月30日,撤销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阿房区人武部,成立郊区人武部。1966年7月,西安市公安大队改归西安军分区建制。9月14日,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军分区。1967年3月9日,增设了阎良区人武部。 1970年4月5日,西安军分区改称西安警备区,后勤处改编为后勤部。12月,西安警备区所辖的蒇阳市人武部交归咸阳军分区。1976年3月21日,省军区独立第二团交由西安警备区领导。1980年8月25日,西安市郊区人武部改称雁塔区人武部,增编灞桥、未央区人武部。1982年,独立第二团交归武警陕西省总队。 1983年3月,西安警备区改称西安军分区,部下设科。11月5日,渭南军分区所辖之蓝田、临潼县人武部和咸阳军分区所辖之高陵县、周至县、户县人武部划归西安军分区。1985年,军分区撤销了科的编制。1986年5月,莲湖、碑林、新城、雁塔、灞桥、未央、阎良区人武部和长安、临潼、蓝田、高陵、户县、周至县人武部交由地方政府领导。 (八)商洛军分区。商洛军分区原隶属豫鄂陕军区,1947年11月,在河南省卢氏县兰草镇组建,称豫鄂陕第二军分区,次年6月划归陕南军区,1949年1月5日改称商洛军分区,12月隶属于陕西军区,驻商县县城。辖独立第四、第五、第六团和商县、洛南、丹凤、镇安、山阳、商南6个县独立营。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处、卫生处。 1950年4月,在整编中供给处改为供给部,卫生处改为卫生部;同时将所辖部队改编为陕西军区独立第十一团和独立第十二团。1951年1月,独立第十一团1个营赴朝参战。3月,商县、洛南、柞水、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武装科改称人民武装部。5月,机关增设了干部管理部。1952年撤销了机关的部,只编7个科。同时,撤销了独立第十一团和独立第十二团。6月,西北公安第十团调归商洛军分区指挥执行剿匪任务。1954年7月,所辖各县人民武装部改称兵役局,军分区机关7个科缩编为4个科。11月,商洛专区公安大队划归军分区序列。1955年7月,又将公安大队交由公安机关管辖。1958年9月,县兵役局改称县人武部。12月柞水县人武部合并于镇安县人武部,撤销了丹凤县人武部。1959年6月,军分区机关增设司令部、政冶部。1961年9月,随着丹凤县、柞水县的重新成立,恢复了两个县的人武部。1962年2月,机关增设了后勤处。1966年7月,专区公安大队及其分队划人军分区序列。1971年1月,后勤处改为后勤部。1975年,在部队整编中,所辖县中队交归公安机关。1985年9月,撤销了军分区科的编制。1986年6月,所辖商县、洛南、山阳、镇安、丹凤、商南、柞水人武部交归地方建制。 (九)汉中军分区。1949年6月在西安市成立,隶属于陕南军区。8月,军分区领导机关随同中共汉中地委和汉中行署迁至宝鸡县黄家崖进行接管汉中的准备工作,军分区机关于12月9日进驻汉中城。机关编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部下设科。1949年12月,陕南军区独立第三团改为独立第十五团归汉中军分区建制。 1950年4月,在全面开展的剿匪反霸斗争中,为了加强统一指挥,根据陕南军区命令,汉中军分区与第十九军之五十七师合并称五十七师兼汉中军分区,隶属于陕南军区。下辖第一六九团、一七○团、一七一团、独立第十五团、暂编大队、训练队和11仑县大队。12月,五十七师兼汉中军分区隶属于陕西军区。1951年3月,所辖南郑市(今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佛坪县、西乡县、镇巴县、褒城县、勉县、宁强县、凤县、留坝县、略阳县和黎坪中心区成立了人民武装部。8月,军分区奉命组建了1个志愿军辎重团入朝参战。11月,独立第十五团撤销。 1952年7月1日,五十七师不再兼汉中军分Ⅸ,机关撤销了部的编制,设6个科。1954年6月,所辖各县(市、区)人武部改称兵役局。11月,专署公安大队、直属队和县、市、区公安队划归军分区。1955年7月,专、县公安大队、公安队交由地方管理。1958年9月,县(市、区)兵役局改为人民武装部。11月,撤销了南郑县、留坝县、佛坪县和黎坪区人武部,时辖汉中市、勉县、凤县、洋县、镇巴县、宁强县、略阳县、城固县、西乡县人武部。1959年6月,军分区增设司令部、政治部。1961年9月,恢复了南郑县、留坝县、佛坪县人武部建制,凤县人武部划归宝鸡军分区序列。1961年12月,军分区增设后勤处。1966年6月,专区公安大队及其所属分队改为人民解放军后划入军分区序列。1971年1月,军分区后勤处改为后勤部。1981年5月,部队进行整编,撤销科的编制。1982年4月,又恢复科的编制。1985年9月,军分区机关撤销科的编制。1986年6月,军分区所辖之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西乡县、洋县、勉县、镇巴县、宁强县、略阳县、佛坪县、留坝县人民武装部交由地方建制。 (十)安康军分区。1949年5月23日在湖北省郧县组建。隶属陕南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处、卫生处。时辖上关独立团和3个独立营。11月27日进驻安康县城。 1950年1月,上关独立团改称独立第七团。商洛军分区所辖之独立第四团改为独立第九团,划归安康军分区。先后在所辖白河、旬阳、平利、安康、岚皋、汉阴、石泉、宁陕、镇坪县组建独立营。7月,机关供给处改为供给部,卫生处改为卫生部,独立第七团改称独立第十三团,独立第九团改称独立第十四团。8月,机关增设干部管理部。12月,陕南军区撤销,安康军分区隶属陕西军区。1951年3月,在所辖10个县成立人民武装部。11月,奉命组建1个辎重团编入志愿军赴朝。1952年7月,撤销了司、政、后3个部,只编7个科。11月,独立第十三团划入石油工程第一师编为第三团;独立第十四团改编为3个独立营。1954年7月,机关7个科缩编为4个。县人武部改为兵役局。11月,专区公安大队和直属队划归军分区序列。1955年7月,专县公安队交归地方建制。1958年9月,县兵役局改为县人民武装部。12月,根据行政区划变动,10个县人武部合并为安康、石泉、平利、紫阳、旬阳、白河6个县人武部。1959年6月,军分区重新编设司令部、政治部。1961年12月又增设了后勤处。1961年9月,又恢复了汉阴、宁陕、岚皋、镇坪县人民武装部。1971年1月,机关后勤处改为后勤部。1981年机关撤销科的编制,1982年又恢复,1985年再次撤销。1986年6月,安康、石泉、平利、紫阳、白河、旬阳、镇坪、汉阴、宁陕、岚皋县人武部交归地方建制。 (十一)绥德军分区。1945年8月,绥德警备司令部改称绥德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先后隶属于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和西北军区。至1948年春,由于胡宗南进攻延安,绥德分区已成虚设,不再存在。 1952年7月,在绥德专署人民武装部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陕西省绥德军分区,隶属于陕西省军区。辖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子洲县、清涧县人民武装部。机关设参谋、军训、政工、干部、调查统计、组织动员、后勤等7个科,1954年4月,延安军分区所辖之子长、延川县兵役局划归绥德军分区序列。7月,军分区7个科缩编为4个。10月,各县人武部改称兵役局。1956年10月15日,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绥德军分区撤销,所辖之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子洲县、清涧县兵役局划归榆林军分区;子长县、延川县兵役局划归延安军分区。 (十二)大荔军分区。1949年2月,以骑兵第六师和黄龙军分区部分干部为基础,在郃阳县黑池镇成立东府军分区,3月改称大荔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下辖第二十二团、东路总队、朝邑支队和韩城、郃阳、白水、蒲城、大荔、朝邑、平民7个县大队。5月,第二十二团划归渭南军分区。7月,朝邑支队改编为监护团划归西北军区后勤部。10月,东路总队改编为西北军区独立第一团。12月前,大荔军分区隶属西北军区,后隶属陕西军区。1950年4月,大荔军分区与渭南军分区合并。 (十三)三原军分区。1949年3月,由关中军分区改称,先直属于西北军区,后隶属陕西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军分区下辖第二十一团、渭北总队和三原、淳化、耀县、富平、铜川、新宁(今甘肃宁县)、新正(今甘肃正宁)7个县大队。1949年5月20日,高陵、泾阳、旬邑县大队划归三原军分区。6月,新宁、新正县大队划归陇东军分区,枸邑县大队划归邠县军分区。10月,第二十一团整编为独立第二团。1950年4月,三原军分区及其所属并人咸阳军分区。 (十四)邠县(今彬县)军分区。1949年3月,由西府军分区改称,先直属于西北军区,后隶属于陕西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军分区下辖第一、第二、第三支队和乾县、礼泉、永寿、长武、麟游、扶风、岐山、凤翔、宁太等县游击大队。5月,凤翔、扶风、岐山县大队划归宝鸡军分区。6月,三原军分区所辖之栒邑县大队列入邠县军分区序列。7月,军分区机关由栒邑土桥镇进驻邠县县城。11月,将所属分队整编为西北军区独立第三团和军分区独立营。1950年4月,邠县军分区及其所辖独立团、营和各县武装科并人宝鸡军分区。 三、省军区部队 (一)独立师。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由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陕西省总队改编而成。根据中共中央1966年6月关于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决定,7月1日,陕西省公安总队移交陕西省军区,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独立师。师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师辖步兵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团和直属分队,共9394人。至1969年,黄传龙、王加印先后任师长,肖秉公任政治委员。 1969年4月,陕西省军区独立师与甘肃、青海省军区独立师机关及部、分队进行了换防,1970年10月,陕西省军区步兵第五团划归独立师,仍称第五团。从1969年至1976年7月,密亚光、魏尚友、王保功先后任师长,石競、王洪生先后任政治委员。1976年7月1日,陕西省军区独立师番号撤销,所辖步兵第一、二、三、四团分别划归咸阳、西安、渭南、宝鸡军分区领导;步兵第五团直属陕西省军区。 (二)咸阳陆军预备役步兵师。于1986年8月编成,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师机关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师长、政治委员由咸阳军分区司令员和政治委员周远精、吴德昌分别兼任。副师长和部领导配备专职。师辖3个步兵团和1个炮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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