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地区是道教活动最早的地区之一。佛教约在南北朝时期传入,伊斯兰教元代传入,天主教、基督教在清代光绪年间传入。
1949年以前,全区有宗教活动的寺、庙、宫、观、教堂54处。其中:佛教寺庙8处,道教宫观7处,伊斯兰教清真寺28处,天主教教堂8处,基督教教堂3处。有神职人员150多人,信教群众2万多人。
“文化大革命”前安康地区在宗教界进行了革新、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教育,宗教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天主教、基督教摆脱了国外教会的控制,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佛、道教摆脱了封建残余势力的控制,伊斯兰教从某些政教合一教规中解脱;二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信教群众真正享受到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三是宗教界人士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基本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视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开放了一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逐步走上正轨。
第一节 佛教
史料记载,唐代金州(今安康)建有万春、双溪、天圣、新罗等佛教寺院,世称“四大丛林”。唐代中叶,安康禅宗僧人怀让开南岳一系。圆寂后,唐敬宗谥为“大慧禅师”。清光绪八年(1882)净土宗十三代祖师印光大师,在安康双溪寺礼海珠法师受具足戒,主持双溪寺度牒传临济正宗,说法度生。辛亥革命后,佛教受到冲击,更因战乱不止、经济困难、后继乏人等因素,不少寺院无人管理,非毁即废。民国24年(1935),古鼎、古训、古源等在西安卧龙寺受具足戒,回安康后,经觉性、心道、慈云、力空等僧诵经传戒,修行悟道。古训等和尚改革寺院,接纳各方信众。1943年安康佛教分会呼应中国佛教协会号召,在双溪寺设坛祈祷抗日战争胜利,追荐阵亡将士和死难同胞,作护国息灾法会。
1951年10月开始,对佛庙、寺院的土地、山林进行土地改革,没收部分无僧人居用的寺庙,作为公用或办学;对尚有僧人居用,且影响较大的寺庙,保留其房屋,允许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并分给寺庙一定土地,让其僧尼参加劳动,自食其力。1955年5月成立安康县佛教协会,时有会员449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视宗教人士为“牛鬼蛇神”,僧尼遭管制,受冲击,正常的宗教活动停止,有名的寺院双溪寺、天圣寺里的文物古迹遭极大破坏。1979年后,先后退还了金堂寺、白云寺、龙兴寺、双溪寺等4处佛教房产。1980年率先恢复了金堂寺的宗教活动,逐步解决了信教群众正当宗教生活的需要。
1987年,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制定了《关于宗教活动管理的暂行办法》。
安康佛教现有的主要寺庙有双溪寺、天圣寺、白云寺、龙兴寺、金堂寺。
第二节 道教
安康是道教活动最早的地区之一。张陵祖孙三代在四川和陕西传道,影响甚广。宋代,浙江临海人张存端在紫阳修炼,写出《悟真篇》。明、清两代曾有湖北武当云游道士来安康传道,发展了龙门、华山、茅山等教派。在安康地区信徒最多的是金真道和正一道两大派。道教是多神教,既信太上老君、玉皇大帝,又信城隍、土地及天神、人鬼等等。他们以“道”设教,各行业分别建庙奉祀,各宫、观都有自己的“会期”,逢会期举行大祭活动,吸引香客布施“功德”,募捐钱物,扩大影响。清时,安康就有道教活动场所30多处,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紫阳擂鼓台的真武殿;安康的东药王殿、西药王殿,香溪洞玉皇阁,平利县女娲山三台寺等。抗日战争后,许多宫、观、殿、阁改作乡、保公所或兵营、学校、仓库等,道教活动日渐衰微,许多名山宫观无人住持,有声望的道人也不多。
建国后,组织道教人士参加劳动。对年久失修、无道人居住的宫、殿予以没收;对尚有道士居住的宫、观房屋保留,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1958~1959年,全区在道教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宗教民主改革工作,改革妨害生产和浪费财物的宗教活动,废除等级、打罚制度。1958年,全区有8名道士,保留了3处宗教活动场所。
60年代,在极左思潮干扰下,宗教神职人员受到冲击,正常宗教活动停止,擂鼓台真武殿的神像、经书遭毁坏,香溪洞被避为劳动基地,文物破坏殆尽。1980年,中共安康地委批准恢复道教东药王殿的宗教活动;1981年香溪洞被避为香溪公园,恢复其正常的宗教活动。1990年安康市道教协会成立。
安康道教较有名的宫观有擂鼓台的真武殿、香溪洞的玉皇阁、南宫山的观音殿、东药王殿。
第三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传入安康,与回族穆斯林迁居安康同步。元代在安康东关建修了城内清真寺。明洪武十二年(1379),赛义德从南京迁居安康,领导穆斯林教徒按教规做礼拜,赛义德为安康穆斯林的第一位阿訇。明末在安康城南堤外修建南寺;清初,安康城内又修建了北寺。到民国10年(1921),安康城关共修有清真寺7座。民国2年(1913)马万福来安康任安康城内寺教长,时间较长,他倡导“凭经行教”、“尊经革俗”,革除了不合教法的礼仪,对伊斯兰教产生了很大影响。
1949年,安康全区共有清真寺28座,阿訇55人,主要分布在安康城内、铁岭关、宁陕江口、旬阳城关、蜀河及平利、汉阴、岚皋、石泉县城。
1958~1959年,按中共陕西省委统一安排,以安康县为主在全区开展了对伊斯兰教的改革。除改革宗教制度外,基本上解决了清真寺的土地、牲畜、森林、房产等的所有制问题,清真寺的撤并留问题,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及如何团结、争取和教育宗教人士等问题。经过改革、教育,一批阿訇和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为社会服务。“文化大革命”期间,伊斯兰教停止正常的宗教活动。1975年以后,逐步解决了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问题,在人民代表和政治协商团体中,安排了一批有影响的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1979年,中共安康地委报请中共陕西省委批准,恢复了安康清真北寺的宗教活动。1982年,又恢复了紫阳、宁陕、岚皋、平利等县的清真寺的宗教活动。1983年安康城区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多处清真寺受损,在重建中,政府先后拨款36.7万元,对重点清真寺及其附属建筑进行了恢复和修缮。
安康较有名的清真寺有安康城内清真寺、安康清真北寺、安康铁岭关东寺、旬阳蜀河清真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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