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鸭 本市养鸭源于何时无考,至解放初,民间只有零星养殖。 1959年准许社员搞家庭副业,当年本市新办国营集体养鸡场7个,引进饲养良种鸡的同时,引进北京鸭500只,以资逐步推广繁殖。1961年3月,省农林厅分配给本市1000只北京鸭,分养在益门、坪头、县功、金台及太白畜牧场。1972年7月,宝鸡市畜禽委员会成立,并设办公室,建立良种基地,推广新法孵化。至1977年底,家禽存栏107.66万只,1980年底,减少为81.58万只(均含鸡、鸭、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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