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间(1862~1874),兴平县冯凉清在凤翔县陈村开设生荣德烟坊,生产水烟和旱烟。民国时凤翔烟坊发展到10余家,以义生成、同成生、大成生、大盛生、仁义生、德成生、福盛生、德合生、义盛生等烟坊较为著名。1949年11月,宝鸡市区有德记、恒记、顺记、义记、侪记等手工卷烟作坊5家,从业10余人。
民国26年(1937)春,河南临颖人邢会文携带手摇卷烟机和切丝机各一部,在岐山县城西刘家原租民房10间,开办华胜烟厂,开业仅3月因偷漏税被查封。至民国34年(1945)底,先后有华胜、大来、华兴、白马、泰和5户私营烟厂和虢镇烟草合作社、宝鸡县有礼村烟草合作社等卷烟企业,从业800余人,年产卷烟约2.6万箱。当时手工卷烟亦甚为普遍,操此业者约300余人,大多聚集在宝鸡市区和虢镇两地。民国35年(1946)后,因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外国卷烟充斥市场,宝鸡卷烟工业由盛转衰。民国37年(1948)泰和烟厂迁往四川成都。次年初,除华兴烟厂外,其它烟厂相继倒闭停产。
1949年7月宝鸡解放后,市区尚有个体手工卷烟业者30余户,多为无证经营,后经宝鸡市政府批准生产经营者仅6户。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宝鸡军分区接管官僚资本家经营的华兴烟厂,改名新宝烟厂,9月开工生产,当年生产卷烟200箱。同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六十四军与岐山县华胜烟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鸿骞协议,由军方出资恢复生产,利润四六分成,定厂名为六四烟厂。翌年2月厂址迁宝鸡长寿山庙中,后又租赁原白马烟厂旧址,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十四军西北烟草公司。1952年5月,以上两厂移交宝鸡市管理,并合并迁于宝鸡市人民街,改名为地方国营宝鸡市烟草厂。1954年易名为地方国营西北烟草公司,1964年更名为宝鸡卷烟厂,并迁址东风路。
宝鸡卷烟厂为国营大型卷烟制造企业。1952年建厂初期,占地面积3897平方米,职工200余人,有简易卷烟机4台,年产丁级以下卷烟2000多箱,工业总产值40万元,实现税利13.9万元。生产的卷烟牌号有“六四”、“一九”、“宝兰”等。
1964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投资40万元修建新厂。1966年动工,历时4年建成,占地面积83000平方米(其中福利设施10319.8平方米,家属楼4幢,单身宿舍1幢),职工增至1008人,设备达到62(台)套,基本实现机械化生产,年设计能力15万箱。1971年投产,当年生产卷烟10万箱,1975年达到17.3万箱,产值完成7363万元,实现税利5073万元,比建厂初期分别增长85倍、99倍和364倍,并研制生产出黄金叶、东升、红延安烟等5个牌号的新产品。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拨乱反正,整顿企业,生产发展很快。1979年卷烟产量达21.6万箱,比扩建时增长25%,产值达到9936万元,比扩建时增长35%,实现税利6512万元,比扩建时增长28%。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自筹资金40万元,将机修车间和汽车库改建成一条年产2万箱精装卷烟生产线。1983年又新建一条年产卷烟10万箱的自动化生产线,并从英国引进一套卷、接、包联合机组。1987年又新建一条年产20万箱过滤嘴烟生产车间。
1985年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企业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使产品质量、品种、规格、等级、牌号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已能生产高、中、低3个档次5个规格13个牌号的系列产品,有9个牌号的产品获省级以上优质产品奖。
1988年,全厂有职工2824人,其中管理人员261人,占职工人数的9.2%;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167人,占管理人员的63.9%;有中级技术职称的51人,占19.5%;有初级职称的149人,占41.8%。全厂有生产设备115台(套),是建厂时的27倍。全厂占地面积182237平方米,福利设施面积38644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29676平方米。全厂职工人均年收入2102元,是1952年建厂时的7.5倍,是改革初期的3.3倍,卷烟产量为39.33万箱,工业产值达到26010万元,上缴税利2467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9874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128万元,总投资额4806万元,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30家骨干企业之一,为西北地区最大的卷烟生产厂,上缴税利在陕西省企业中名列榜首。1979~1988年累计向国家上缴利税14.6亿元。从1984年起,获全国烟草行业经济效益先进单位,被陕西省授于“文明工厂”和政治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1990年国家累计投资13233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6917万元,净值11621万元。全厂有职工3053人,是年工业总产值36060万元,年产卷烟46.29万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