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西凤酒厂。位于凤翔县柳林镇,是国家优质名酒——西凤酒的生产厂家。该厂于1956年5月奉周恩来总理指示投资153万元筹建,翌年8月竣工投产。当时建筑面积13638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瓦桶9个、机床3台、原动机2台、电动机13台,动力机械总能力41千瓦,年设计生产能力1000吨,当年产酒350吨。1979年,国家又投资1080万元,按年产白酒3000吨生产能力设计,征用土地212亩,扩建了制酒车间、酒库、制曲楼、立筒仓及职工宿舍、家属楼、俱乐部等设施,新增酿酒配套设备50多台。1984年12月经国家计委批准二期扩建工程动工,按万吨生产能力设计,投资5080万元。1988年生产能力提高到7000吨,固定资产原值达到7800万元,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有职工2200名。饮料酒设备齐全,酿酒工艺精湛,机械化程度较高,是陕西省重点酿酒企业。
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西凤酒质量稳步提高。改革10年间,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增加,工业总产值由1958年的127万元提高到1978年的456万元,1988年达到1681万元(现价为11955万元);销售收入由1958年的60万元提高到1978年的765万元,1988年达到9659万元;实现税利由1958年的33万元提高到1978年的480万元,1988年达到6807万元;人均创税利由1958年的924元提高到1978年的5889元,1988年达到38327元;1988年创税利相当1956年建厂到1986年30年间的总和。建厂以来共实现利税1.72亿元,可建现在规模的两个西凤酒厂。1990年,国家累计投资9727.2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8099万元,净值7181万元,职工1686人,工业总产值6976万元,出口产品交货值996万元,产白酒27697吨。
为适应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近几年来依靠科学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品种,主要产品已由原来的1个种类发展到5个种类9个规格,其中西凤酒已从传统的65度发展为60度、55度、45度、39度等不同酒度的5种系列产品,逐渐向系列化、低度化、包装高档化方向发展。西凤酒厂曾先后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六好企业”、省级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被省轻工厅、国家轻工部分别授予“优秀质量管理企业”称号,获陕西省经济效益先进奖和质量管理奖,1988年被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
(2)眉县太白酒厂。位于秦岭北麓的眉县古镇金渠,系县属全民所有制小型酿酒企业。1956年2月,眉县太泉等6户私营酒坊与永兴米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眉县太泉酒厂,厂部设齐镇北街,1963年迁至金渠镇,1960年5月更名为眉县太白酒厂。
1990年,国家共投资425万元,占地面积48131平方米,建筑面积29760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787千瓦,固定资产原值294.1万元,流动资金300.7万元,主要设备126台,年生产能力2500吨,累计实现利税总额1392万元,上缴利税1305万元。其主要产品太白酒久负盛名,1963年被评为陕西名酒和全国八种地方名酒之一,1979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4年被评为省旅游优秀产品,1985年名列全省名酒第一名,被评为全国旅游优秀产品,1989年被评为国家银质奖。
(3)宝鸡县西秦酒厂。位于宝鸡县虢镇西关,系县属全民所有制小型酿酒企业。1956年,宝鸡县同心福酒坊与其它7户私营酒坊合并为公私合营宝鸡县西秦酒厂。1961年,国营虢镇酒厂与西秦酒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宝鸡县西秦酒厂,1969年改为地方国营。
1990年,国家累计投资476.3万元,占地面积37997平方米,建筑面积1603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32万元,工业设备原值51.1万元,年生产能力2000吨,累计实现利税总额2463.5万元,上缴2403.9万元,人均利税6506元。其主要产品秦川大曲酒1980年被评为陕西省轻工优质产品,1984年获轻工部白酒银杯奖和省轻工优质旅游产品,1985年被命名为陕西省地方名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