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和路的划分
隋代初年,撤销郡的建制,以州统县。后来又改州为郡,重新形成以郡统县的格局。今陕西省分属于13个郡,郡之上再无新的建制。
唐代统一全国后,在县之上设置府州,废掉了郡的设置。《唐书·地理志》中虽仍保留某州某府某某郡,实际上早已以府州相称,郡名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全国共有10个府,均设在京畿附近和重要地区。在府州之上设置了省级政区,这就是道。道初设时为监察区,后来也变成实际上的政区。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10道,今陕西省分属于关内、山南2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在10道的基础上分全国为15道,今陕西省分属于京畿道、关内道、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关中大部分地区属于京畿道,陕北地区属于关内道,只有陕南地区分属于山南东、西道。唐代末年,军阀割据,节度使所辖皆以道相称,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割地称雄,互相攻伐,计全国达40余道。
宋代分全国为13道,后改为西京10道,直到淳化五年(994年),才废弃道的名称,确立了路的制度。宋代的路分合不定,大致在15~26路之间,元丰八年(1085年)的23路可以作为代表。今陕西省分属于永兴军路、秦凤路、利州路、京西南路和河东路。关中地区分属于永兴军路和秦凤路;陕北的绝大部分地区属于永兴军路;陕南地区分属于利州路和京西南路。两宋后期路制衰落,全国仅有半壁河山,划分为19路,关中和陕北分属于5个路。路的辖区愈来愈小,终于失掉了省级政区的作用。
唐宋两代各创一级省级政区,都因后来析置而失掉了省级政区的作用。唐代的道基本上以山脉或河流为界划分辖区,今陕西省的三个自然区即分属于不同的道。唐初,陕北与关中连为一体,同属于关中道,这是关中自然区与陕北自然区首次属于一个省级政区管辖。到了唐代中叶再次析分道时,陕北仍属于关内道,而关中的大部分则划为京畿道,两个自然区在政区上又互相分离。到了宋代,尽管路的分合不定,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陕北的绝大部分地区与关中东部连为一体,同属于永兴军路。从此以后,关中与陕北就再没有分离过,一直在一个省级政区管辖之下,奠定了今天陕西省的大体格局。
三、省的确立与沿革
元代统一全国后,为加强对全国的统治,设立中书省和行中书省,宋代的路被降为次一级政区,而且路的数量大大增多。除中书省辖有广大地区外,分全国为8个行中书省,陕西行省就是其中的一个。陕西作为省级政区的名称则始于此时。从元代开始,省的建制一直延续下来,距今已有700余年的历史。
元代的陕西行省辖区很大,向西一直管到今兰州市,向北管到今内蒙古自治区的杭锦旗以南,向南则跨越秦岭,辖有今陕南的绝大部分地区。从元代开始,今陕南的大部分地区首次与关中、陕北连为一体,在一个省级政区管辖之下。从此以后,陕西省就跨越三个自然区,成为辖境南北长、东西短的省区。
明清两代因袭元代的行省制度,不过像元代那样作为中央派出机构,直接控制地方的情况已经不存在了,省才真正成为一级地方政区。明代初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省区名称也改为某某布政使司,但一般仍以“行省”相称。明代的陕西省比之元代辖区更大,除辖有今陕西省全境外,还把元代甘肃行省的东部划归陕西省,撤销了甘肃省。而且陕西省的北界曾一度达到黄河,比元代陕西行省的北界还向北伸延了许多。清代初年,对全国省区进行调整,形成了今陕西省的基本格局。陕北与内蒙古以长城为界,长城以北非陕西省所有。清代中叶以后,由于内蒙古南部不断入垦,蒙古王爷出卖土地,陕西省的北界遂向长城以北推移,形成今天的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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