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省级建制创立于西汉中叶,即汉武帝的十三州和司隶校尉部。但西汉时的省级政区仅为监察区,还称不上真正的政区。自西汉末年开始,省级政区由虚变实,逐步发展成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唐代称“道”,宋代称“路”,元代称“行省”。今天的“省”就是由元代行省演变而来的。
一、州级政区的演变
从西汉中叶创立州级政区以后,今陕西省辖区分属于司隶校尉部、朔方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和凉州刺史部,即分属于4个省级政区管辖。西汉时州级政区实际上为监察区,与后来的省级政区还有区别。
当时关币地区的绝大部分县都属于司隶校尉部管辖,只有故道县属于益州刺史部,鹑觚县属于朔方刺史部,阴槃县属于凉州刺史部。汉代的司隶校尉部管辖京畿地区,除关中外,还辖有今商洛地区、山西省西南部和河南省的西部。
陕北地区的绝大部分县都属于朔方刺史部,只有南部的翟道(今黄陵西北)、鄜(今洛川东南)2县领于司隶校尉部。在汉代,今陕北地区以游牧经济为主,因此,与邻近的甘肃、宁夏、内蒙古和山西省的西北部便划为一个政区。
陕南地区绝大部分县都领于益州刺史部,只有上雒(今商州市)和商县(今商州市东南)2县领于司隶校尉部。由于秦岭山脉的阻隔,从西汉起,陕南的绝大部分地区曾长期与今四川省形成一个政区。因为秦岭南北气候迥异,经济、文化状况也有明显差别,秦岭南北划分为不同的省级政区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由于蓝武道是通往长江中游的大道,是长安城通向东南的主要交通干线,因此,今商洛地区长期以来与关中地区同属于一个省级政区。
西汉时代,今陕西省由4个省级区管辖,这就是司隶校尉部、朔方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和凉州刺史部,而以司隶校尉部为主体,奠定了陕西省的基本格局。
东汉时今陕西省的省级政区仍依西汉,但撤销了朔方刺史部,辖境划归并州刺史部。今陕北地区的大部分属于并州刺史部。一部分则属于凉州刺史部。司隶校尉部的辖区略小于西汉,今商洛地区的南部划归荆州刺史部。今汉中地区的西部划归凉州刺史部,东部和安康地区仍归益州刺史部。由于省级政区的变迁,东汉时今陕西省由司隶校尉部、并州刺史部、凉州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和荆州刺史部等5个省级政区管辖。
魏晋南北朝时代,由于滥置州郡,名义上仍然以州统郡,但州的地位已和郡相当。魏晋时,陕北地区为羌醐所有,无郡县设置,关中和陕南共设置6个省级政区:司州、雍州、荆州、益州、秦州和梁。西晋时今陕南西部属于秦州和梁州,东部则属于荆州和司州。南北朝时,不断析置州郡,州的辖区愈来愈小,数量也越来越多。北魏时今陕西省分属于11个省级政区,关中划归4个省级政区,即雍州、岐州、泾州、华州;陕北划归3个省级政区,即北华州、夏州、东夏州;陕南划归4个省级政区,即洛州、梁州、东梁州和后梁的东梁州。西魏时今陕西省分属于21个省级政区,关中划归7个省级政区,即雍州、同州、华州、宜州、岐州、陇州、豳州;陕北划归6个省级政区,即敷州、延州、丹州、绥州、夏州、长州;陕南蒯归8个省级政区,即洛州、梁州、洋州、兴州、凤州、金州、直州、上州。北周时今陕西省分属于24个省级政区,关中划归7个省级政区,即雍州、宜州、同州、华州、岐州、陇州、豳州;陕北划归8个省级政区,即绥州、银州、夏州、长州、盐州、敷州、延州、丹州;陕南划归9个省级政区,即商州、梁州、洋州、兴州、凤州、直州、金州、上州、洵州。
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数量不断增多,而地位却迅速下降,州和郡已大体相当。到南北朝末年,今陕西省分属于24个省级政区,比秦汉时在今陕西省境内设置的郡还要多。秦在今陕西省境内设置3郡,西汉设置9郡,而南北朝末年的省级政区超过秦郡级政区8倍,超过西汉郡级政区将近3倍。州级政区已经失掉了它的实际意义,难于与省级政区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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