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自蓝田猿人到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社会遗址广泛分布,几乎遍布全省,证明很早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在这里繁衍生息,辛勤劳作,创造了灿烂的古文化。
夏、商、周时代实行分封制,也就是采用“封邦建国”的办法来划分区域,实行统治。这是郡县制产生以前种族奴隶制统治的形式。除王畿地区由国王直接统治外,其他地方都分封给诸侯,诸侯对国王只是称臣纳贡而已。夏王朝统治关中东部地区,陕西境内其他地区都为方国所控制。当时关中西部有畎夷,陕南有商褒,陕北有獯鬻等。商王朝统治整个关中地区,但关中仍有不少诸侯国,如周(岐山一带)、崇(萍河流域)、毕(兴平一带)、程(泾、渭交汇地带)、邰(杨陵一带)等,另外还有犬方、井方,陕北有鬼方,陕南有巴方等。周人兴起于关中,灭商以后,建立了周王朝,以丰镐为国都,关中为京畿所在,但仍有毕、程、邰、散、姜、虢、犬丘、杜、戏、骊山氏、梁等诸侯国,陕北有犬戎、
狁,陕南有褒等。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土地的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国王和诸侯都竭力把土地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再 分给臣下。春秋战国之际,分封制的经济基础井田制彻底破坏,土地私有制已成为主要的所有制形式,新的上层建筑——郡县制便应运而生,成为划分地方政区和组织地方政权的基本形式。秦王朝建立后,把郡县制推行于全国,成为我国地方政区的发端。到西汉中叶,在郡之上又创立了新的一级政区,这就是州,相当于现在的省级政区。这一级政区到唐代改称道,宋代称路,元代称中书省或行中书省,明代称布政使司,清代称省。也就是说划分省区是从元代开始的,一直延续到今天。尽管省的大小和组织形式不同,但实质是一致的。县的设置,从秦代推行于全国,2000多年来基本形式没有多大变化。介于省县之间的郡,唐代以后就没有了,但却被府、州、路等多种形式所代替,现今的地区实际上就是这种组织形式的延续,但今地区作为派出机构,与郡、府、州、路等又有所不同。
陕西省自然区划和政区设置,基本上分为三大块,即关中、陕北和陕南,因此,县的建制和省县之间的建制,也以三大块进行统计,以便掌握各个时期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县以上政区的演变和特点,为今天的政区建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