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宗教源远流长,早在6000~7000年前的半坡时期,西安先民就有灵魂不死的观念。西周建都丰、镐,城市布局“左祖右社”(《周礼·考工记》)。“祖”为祖庙,“社”为祭天的祭坛,表明当时相当重视对祖先和天神的祭祀。春秋战国时期,秦人占有关中地区,崇尚以上帝为首的多神教。《史记·封禅书》载,秦人祭祀的共有八神:一曰天主,二曰地主,三曰兵主,四曰阴主,五曰阳主,六曰月主,七曰日主,八曰四时主。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特别迷信神仙术,并利用“五行终始说”,制定了各项巩固中央集权的礼仪制度。西汉定都长安,崇奉黄老之学。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学被提升到“儒教”的高度,神仙术进一步发展,所谓的“巫蛊”由此发端。
东汉前期和末年,佛教和道教传至长安。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长安作为多个少数民族政权的国都,饱经战乱和灾荒,佛教深入人心,发展很快。此时,长安已广建佛寺,大兴善寺相传就是西晋初的泰始(公元265~274年)年间创建的。西行求法最早的朱士行和这一时期西行求法成绩最显著的法显,都是从长安出发的。可见在佛教初传时,长安即处于地理要冲的地位。前秦、后秦时,长安的佛教已很兴盛。前秦苻坚笃信佛教,迎高僧佛图澄弟子道安于长安的五重寺,领众数千人,讲经授法。后秦姚兴迎鸠摩罗什于长安逍遥园,形成“十万流沙来振锡,三千弟子共译经”的局面,盛况空前。北朝时期,统治阶级更是崇佛,修寺建塔,风靡一时。长安佛寺十分隆盛,陟岵、陟屺二寺名闻天下。北周武帝限制佛教,诏命灭佛。隋代定都大兴城,文帝即位,一反北周武帝灭佛的政策,今天下营造经像,致使佛经比儒家的六经多好几倍。同时,到处建寺造塔,广度僧尼,还在移都大兴城时,便立寺额120方于朝堂。当时的大兴善寺、大庄严寺、大总持寺、隆圣寺等最为宏伟。由于文帝的提倡,佛教又得以复兴。
唐代定都长安,尊崇道教为“国教”,神化老子,奉为“国祖”,道教因此进入鼎盛时期。此期,佛教也在中国步入昌盛阶段。唐代国家统一,疆域辽阔,交通发达,经济繁荣,以其空前的包容性,吸取各种外来民族的先进文化,创造了博大精深的文化艺术。佛教因此迎来在中国的黄金时代,当时的首都长安,佛寺林立。以玄奘为代表的名僧,相继辈出,佛经翻译超越前代,教理的研究各有主张,并逐渐世俗化、中国化,从而派生出学术化、艺术化。其间,长安南边的终南山也成了众多僧人建寺立院、栖身念佛修行的处所,故有“一片白云遮不住,满山红叶尽是僧”之说。随后,佛教思想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其他领域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随着寺院经济的发展,具有中国佛教特色的佛教宗派如三论宗、唯识宗、华严宗、律宗、净土宗、密宗、三阶教等,先后在长安出现,声誉远播,影响所及,日本、朝鲜、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学问僧不顾海涛之险,纷纷来长安求法,归国后开宗传教。这种渊源关系,信仰者至今念念不忘。历史的因缘,形成了今天西安乃至陕西境内留存在地上地下的佛教遗迹、文物碑石和经卷造像十分丰富。
道、佛两教渗透到唐代社会的各个领域,并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中,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又使其他一些宗教传入长安,如祆教(又名拜火教、火祆教、波斯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等。正是在唐代,佛教从长安东传日本等国家。
唐武宗会昌灭佛,使佛教遭受了一次沉重打击,景教湮没无闻,摩尼教转入秘密状态,伊斯兰教、祆教几乎绝迹,在唐末战乱中,道观也多数被毁。唐代灭亡后,长安失去国都地位,宗教随之趋向衰弱。宋代长安,道教有所恢复。金、元时期的长安,户县祖庵重阳宫一度成为北方道教全真派的活动中心之一。
明代和清代西安,佛教、伊斯兰教有较大发展,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廷被迫宣布对天主教弛禁,大批外国传教士利用不平等条约规定的特权进入内地传教,陕西关中及西安的天主教很快发展起来。义和团运动被镇压后,天主教的发展更快。基督教协同会、安息日会、圣公会等教派,也纷纷进入西安并建立组织。
民国时期,由于军阀混战和日本侵略,西安宗教没有大的发展。国民党军队驻扎在佛寺道观,对寺庙破坏十分严重,僧人、尼姑、道士的生活十分艰难,不少人以沿街化缘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宗教开始发生重大变化:政治上,逐步摆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反动军阀和官僚资产阶级的控制,不再为其服务。基督教、天主教界开展反帝爱国运动,拒绝接受外国教会及传教士的津贴,驱逐教会内帝国主义分子,割断与帝国主义的经济联系,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佛教、道教、伊斯兰教自1957年下半年开始,陆续进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揭露和打击了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使其摆脱了反动势力的控制和影响,成为信教群众自己管理的宗教。
1958年以后,宗教工作中“左”的错误日渐严重,宗教制度改革运动失去控制,批判斗争了绝大部分宗教界上层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大多被关闭或合并,只保留很少几个,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遭到歧视和限制。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市委、市政府调整一些具体宗教政策:召开宗教界人士“神仙会”,放手让他们“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包下来、包到底,安排使用,教育改造”的方针,让被迫还俗和离开宗教职业岗位的宗教职业者重新回到寺观教堂;调整参加农业、手工业生产的僧人、尼姑、道士的生产任务,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允许年老多病的僧人、尼姑、道士不参加劳动;在信教群众较多的地方,增开宗教活动场所。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西安各种宗教都遭到空前劫难。寺观教堂有的被占用,有的遭毁坏;神像、经书、法器、文物几乎全部被焚毁或洗劫一空;宗教职业人员有的被投入监狱,有的被迫还俗,有的被遣送农村;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受到干涉,他们的一些生活习惯也被说成是封建迷信而被强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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