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和民国时期有官渡与私渡之分。解放后,县城西渡、横现河渡、白水江渡、白雀寺渡均为公渡,渡船的制造、修理、增添设备和职工工资等全由国家负担,渡运收费由当地政府制定,收入上交财政。嘉陵江除以上四个较大渡口外,尚有甘溪沟口、封家坝、红卫坝、大石峡、禅觉寺、傅家山、鱼剪坝、明水坝、周家坝、荷叶坝、青白石、泥窝子、乐素河、雷滩,铜钉石等15个小渡口,为农用渡口。民国时期,木船由当地群众募捐建造,固定船工摆渡,秋后逐户收取河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渡船属农业社集体所有,固定船工操船,生产队记工,参加农业社分配。经济体制改革后,渡船承包给个人经营,渡口自定收费标准,水涨价高。渡口属公益性质,服务多,收入少,入不敷支,船壳维修不及时,由县交通局予以资助。
西汉水由两河口上行,有两河口、张家坝、江口坝、贤村、张家山、东淮、梁家河等七处渡口。各渡均有木船一只,经营管理与嘉陵江渡口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