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大荔县卫生院接管天主教会办的“广慈医院”。
同年,大、朝两县分别成立人民武装部和扫除文盲协会(后改为扫除文盲委员会)。
朝邑“群众剧团”成立。
1952年
1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慰问团来大荔,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第一预备学校(校址今县物资局)。
县级机关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工商界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4月底结束。
5月,大、朝两县分别召开第三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7月下旬,大荔县在扈家、八鱼乡进行民主建政试点工作,历时5个月。
8月,大荔秦腔剧团成立。
9月27日、10月30日,中共大荔、朝邑县委分别召开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
10月,朝邑群众剧团副团长、著名秦腔老艺人李正敏代表朝邑群众剧团,参加西北戏剧演出代表团出席全国第一届戏剧观摩会演。
11月,大荔县抽调干部410人,同渭南专区派来的华县干部55人,开展“查田定产”工作,历时70天结束。
12月,大荔县工会成立。
1953年
2月,大荔县在皇甫村马廷海互助组、朝邑县在王玉村杨辛卯互助组基础上分别办起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3月,朝邑县工会成立。
大、朝两县抽调干部622人,下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月活动。
3日,陕西、山西两省达成以黄河主流为界耕种滩地的协议。
4月4日,大壕营村西北建立荔北战役烈士陵园,并树碑纪念。
7月1日,大、朝两县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核实大荔县33590户,147288人。朝邑县42967户,181350人。
12月,实行粮食、油料“统购统销”。
同月,洛惠工程管理局改为陕西省洛惠渠管理局。
大荔汽车站成立,地址在县城内集圣巷。
大荔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成立。
1954年
春,国家发行首批经济建设公债,大、朝两县人民认购353716元,此后,1955、1956、1957年相继发行公债3次,认购总额1412657元。
2月,大、朝两县分别进行普(遍)选(举)工作,核实大荔县选民82562人,朝邑县选民103054人。两县选出县人民代表259人,乡(镇)代表2896人。
6月8日~15日,中共大荔、朝邑县委分别召开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
同月30日~7月1日,大、朝两县分别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粮食征购工作;选举赴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月19日,渭河暴涨,最大洪水流量7660立米/秒,大荔的苏村、张家、官池和朝邑的韦林、仓西等乡三十多个村庄遭受严重灾害。
9月5日,大荔、朝邑两县均实行棉花、棉布统购统销。
国营大荔“七一”拖拉机站成立(地址在现农机供销公司)。
1955年
3月1日起,国家实行币制改革,开始发行人民币。人民币与农币值比为1:1万元。
6月21日、7月1日,大、朝两县人民政府统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
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一定三年不变。
同年,朝邑县修筑华原至北鲁安村的华鲁堤。
洛惠渠管理局在中、苏(联)、越(南)大型灌区灌溉管理工作会上,就计划用水经验,进行了技术交流。
1956年
3月底,大、朝两县实现农业合作化,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并开展撤区并乡工作。
4月1日,依据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大荔、朝邑两县在国家机关干部中,进行工资改革,实行货币工资制。
19日,中共大、朝县委分别召开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
大、朝两县广播站先后建成,对全县开始有线广播。
6月,大、朝两县完成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7月,在国家机关干部中开展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工作。
10月1日,《大荔报》创刊问世。
同月,大、朝两县分别进行普(遍)选(举)工作,大荔县登记选民91028人,选出县人民代表125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959人;朝邑县登记选民108007人,选出县人民代表130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968人。
11月,三门峡库区开始外迁移民。大、朝两县移民迁往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平罗、惠农、陶乐、中宁等县安置。
6日~11日,大荔县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坚决贯彻党的“八大”路线,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决议。
12月3日,《朝邑报》创刊问世。
22日~25日,朝邑县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认真贯彻党的“八大路线”发展生产力的决议。
朝邑剧团以《金沙滩》剧目参加陕西省第一届戏剧观摩会演,荣获9项奖励。
朝邑红星皮影剧团代表陕西省,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木偶皮影观摩演出。
1957年
春,洛惠渠管理局与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水利专家就灌溉管理和计划用水进行技术交流。
4月,大、朝两县,在机关单位开展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
9月,中共大、朝两县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县国家机关、中等学校,组织开展整风运动。大荔县划定“右派分子”52人,朝邑县为12人。
1958年
4月1日~5月10日,进行普(遍)选(举)工作,大荔县登记选民75621人,选出县代表155人,公社代表1021人。朝邑县登记选民106597人,选出县代表141人,公社代表916人。
同月,大荔县广播站,作为陕西省代表之一,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五次广播会议。
5月,大、朝两县分别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整风精神,在批判所谓“右倾保守思想”的基础上检查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中的“错误思想”。
大荔城内莲花池、双双潦池两个引洛蓄水库建成,解决了城内人、畜饮水问题。
7月21日,洛惠渠东一干改线工程动工。大、朝两县日上劳两万余人,扩大灌溉面积111200亩。
8月25日,羌白梁家抽水站建成,灌溉面积3万亩。曾获国务院奖状。
9月,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和陕西省省长赵寿山等人来大荔视察。
同月,羌白、八鱼、下寨、石槽四个公社动员民工1000多人,赴彬县修大佛寺水库,后因工程下马民工撤回。
8、9月份,大、朝两县先后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别并为7个和11个人民公社。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10月,大、朝两县组织两万余人,在澄城尧头“大炼钢铁”,所炼钢铁大部分无用,影响秋收,棉花、秋粮损失严重。
同月,苏联专家纳达尔丘可,带领在西安举办的全国水利培训班学员,来大荔引洛灌区东于11斗考察计划用水。
12月,大、朝两县合并,撤销朝邑县制。
同月,大荔县财政局出席全国财政系统支农先进会议。
县工人俱乐部建成。
1959年
1月16日,蒲城县的永丰、澄城县的寺前、醍醐、业善、韦庄等五个公社,划归大荔县。全县共划为14个人民公社,辖20个管理区,389个大队,1880个生产队,后又并为7个人民公社。
本县各人民公社办公共食堂2163个,实行吃饭不要钱,用粮没标准,后因脱离客观实际而解散。
春,三门峡水库拦洪后,渭河北岸东起拜家,西至渭南县孝义镇,动工修筑全长27.86公里的防洪大堤。
6月,实行统一衡器,改一斤16两为一斤10两。
飞机在洛灌区喷洒农药,防治棉花害虫,本县首见此举。
8月3日,突降暴雨,洛惠渠输水咽喉工程——五号隧洞北口361米处塌陷。抢修中9月13日又遇暴雨,洞内淤积严重,经突击抢修,于10月1日竣工通水。
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大荔县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届全体委员会。
9月,在国家机关进行“反右倾”整风运动。后又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批判所谓“右倾思想”,在干部中拔“白旗”,一些干部无辜受到批判与处分。
抽调专人,彻底清查一平(均)二调(用)三收款的“共产风”。
10月,大荔县晏科运、任子常、崔忠义三人,出席全国财贸、文卫、工交战线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参加的“群英会”。
12月,全县抽调民工5500多人,去洛川县南城里修水库。后工程下马,民工撤回。
1960年
秋,本县在三门峡库区的移民工作全部结束,计移民共22642户,107005人。其中在本县内迁安置8343户,41601人。所剩西寨、官池两地区部分群众,并入沙苑农场。
城关公社新庄大队民办教师董存娣,出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会议,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受到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接见。
4月,业善、许庄公社民兵团及张家公社朱家、安仁公社下秦民兵营代表,出席全国第一次民兵代表会,各获奖“65型”自动步枪一支。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朱德总司令的接见。
5月,机关、农村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6月,羌白公社党委书记姚伟川,参加出国访问团,先后访问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三个国家。
同月,大荔县1500千瓦火力发电厂建成发电(地址东关)。
7月1日,国营大荔棉纺织厂在县城东关建成投产,后数易其名,现为陕西省第十三棉纺织厂。
8月11日,中共大荔县委召开第四届党员代表大会。
同月,本县农民赵新喜(北荣华村人)、刘丙生(上吕村人)参加国家水电部组织的以张建丰为首支援蒙古人民共和国水利专家团,帮助修建水利工程,传授灌溉技术。
秋,出席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的节约粮食会议的全国27个省市的党政领导来本县参观。
冬,对1959年在“反右倾”斗争中,受到错误批判、处分的干部,全面进行甄别。
中共陕西省委扩大会议与会成员,来大荔眭家、张家、凤式(蒲城县永丰公社,当时归大荔)视察节约粮食和卫生绿化工作。
12月,进行普(遍)选(举),全县登记选民211128人。选出县人民代表268人,公社人民代表1400人。
1961年
1月27~30日,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贯彻中央“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及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4月,县人民剧院落成。
5月,全县7个人民公社调整为18个人民公社。
8月27日,永丰、寺前、业善、醍醐、韦庄五个公社,复归蒲城、澄城县。
9月10日~10月20日,县碗碗腔剧团,赴京汇报演出。受到周恩来、朱德、陈毅、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
12月22日,政协大荔县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全体委员会。
同年,全县精减国家职工5061人。
1962年
春,全县人民公社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制度。
4月19日,《大荔报》停刊。
8月,增设扈家、沙底两个人民公社。
本县自1960年至本年由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农业薄收,人民以“低标准,瓜菜代”,安全度过灾荒。
1963年
春,汉村公社坡底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简称社教)。
3月15日,全县进行普(遍)选(举)。登记选民191650人。选出县人民代表360人,公社人民代表2776人。
4月,县级机关,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反铺张浪费、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官僚主义、反分散主义)运动,并开展“兴无灭资”斗争。
29日,山西永济农民与本县原富民村农民因种库区滩地发生纠纷,经两省会议协商,在1953年协议的基础上,达成“关于解决黄河滩种地等问题的决定”。
5月23~26日,召开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对当时农村出现的分田到户、包产到户、扩大自留地、弃农经商等问题进行了错误的批判。
24日,县政协召开第三届全体委员会议。
9月26日,中共大荔县委召开第五届党员代表大会。
10月,城关、许庄公社,开展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1月,调整行政区划。全县设5个区,28个人民公社。其中东七、婆合、城关和城市公社系县直属社。
1964年
春,双泉、安仁、扈家、步昌四个公社,进行第二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国家水利电力部部长钱正英来大荔视察水利工作。
7月1日,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75592户,387162人。
中国人民银行大荔县支行,将1961年底以前社、队集体和贫下中农个人,所欠贷款10960.30元,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全部进行豁免。
开展“农业学大寨”活动。
10月,抽调干部赴长安县参加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
开展“工业学大庆”活动。
12月,县召开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荔县贫下中农协会。公社、大队、生产队,相继成立贫协组织。延至1981年撤销。
1965年
7月20日~21日,历时12小时降特大暴雨,总降雨量151.4毫米,全县倒房9854间,死9人,伤23人,死牲口15头,城内大街水深1米多,全县31个村庄,被水包围。
国家水利部副部长、水利专家张含英来大荔视察。
12月18日~22日,召开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提出进一步贯彻“以粮为纲,粮、棉并举,多种经营”的方针,提出奋战一年,粮、棉跨过《会国农业发展纲要》指标。
县政协召开第四届全体委员会。并列席县人民代表大会。
全县撤销5个区建制,各人民公社归县直辖。
1966年
5月,中共大荔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组织全县干部、工农兵群众,纷纷举行报告会、座谈会、声讨会,批判所谓“三家村”反党言行,拉开了“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的序幕。
28日,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7月26日,对全县2461名中、小学教师,集训40余日,深挖所谓“三反分子”。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27日,洛河暴涨,
头出现2700立米/秒洪峰,县域洛河洪水漫溢,水深一二米。县组织干部、教师和非灾区群众6.6万多人,赶赴灾区抗洪抢险,使沿河21个遭灾村庄无人、畜伤亡。
8月下旬,造反派组织的“战斗队”、“红卫兵”蜂拥而起。进行所谓“革命的打、砸、抢”,“破四旧”。凡古书、古画、古物、古装、房屋脊兽、古建筑等均被视为“封、资、修”,被查抄、焚毁、砸碎。焚毁古字画约26万多件,宝石、首饰近万件。
9月,各中、小学校,停课“闹革命”,“红卫兵”开始大串联,数千名师生组成“长征队”,“串联队”。奔赴延安、北京、上海、井冈山等地进行“革命串联”。
11月3日,全县组织了728名“红卫兵”赴京参加毛泽东主席第六次接见全国“红卫兵”大会。
当年停止考试升学制度。
1967年
1月,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各机关、学校、单位的“造反派”普遍夺了党、政、财、文大权。
春,全县两大对立的“造反派”组织——大荔地区六总司总部(习称六总司),大荔地区无产阶级文化革命派联合指挥部(习称联指)成立。从此,机关、单位、学校、社会形成势不两立的对立局面,矛盾愈演愈烈,发展到围攻、殴打,以至武斗。
3月,省、地、县抽调21名医务人员,组成大荔地区“热热病”防治工作组,深入埝桥、安仁等14个公社,进行普查、普治。
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荔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军,介入大荔县“文化大革命”,7月成立了大荔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工作。
8月11日,黄河大涨,最大洪水流量24000立米/秒。全滩淹没,塌房646间,倒墙2500多堵,淹没秋、棉田10.9万亩。
11月3日陕棉十三厂,打响了武斗第一枪。
11月,县人民武装部、县公安局、县中队许多枪支多次被“造反派”抢走。
12月15日,羌白发生武斗。
28日,朝邑发生武斗。
同月,县百货、五金、药材、副食等公司和北关粮站的黄布、汽油、药品、烟酒、大肉、面粉等部分商品、物资被“造反派”抢走。
1968年
3月18日,洛河新桥渡口发生武斗。
8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大荔县人民武装部,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邮电部门实行军事管制。
29日,在县城内召开万人大会,成立“大荔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下设办事、生产、政工、政法四个组,实行党、政合一。此后各公社、学校、单位“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
9月1日,渭河大涨,淹没苏村、官池、张家三个公社滩地。
同月,全县开始进行“清理阶级队伍”,889名党、政、财、文、农业系统干部无辜被审查受害。
县“革命委员会”,设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接待安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自1968年至1979年全县共接收、安置来自西安等地知识青年7685人,其中本县初、高中毕业生1771人。
1969年
春,改革学制。初、高中学校,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改修业3年为2年;小学改6年为5年。推行所谓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5月,“县革委会”决定,将全县小学公办教师,全部转回本大队任教,改工资为工分补贴,改市民户为农户,打乱了教学正常秩序。
6月,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安排,修筑黄河围堤(即黄河北干流工程),全长1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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