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潼关称为桃林塞。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潼关卫志》记述:“自函谷至斯,高出云表,幽谷秘邃,森林茂密,白日成昏,又名潼关。”禁沟“谷中灌木丛藤,茂密如织。”明代随着大量移民定居,军、民垦殖屯田,加上战乱频繁,自生林木始被砍伐而退化。清代到民国,保存有秦岭山区天然森林,原区村、户、庙院、水旁、沟坡、崖头、地边有柏、槐、椿、杨、桐、柳、楸树等优质木材树和为数甚少的桑、椒、柿、石榴、桃、杏树等零散的经济树木。除经济树木是群众自栽自育外,一般都系自生林木。民国初期,县政府下令:“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但一直未能推开。民国十二年(1923)《陕政》视察案称:“官道植树死伤殆尽,人民对于植树亦不热心……”“查该县土质气候尚宜植桑,而该县蚕桑事业人民太不注意,已商同该县知事设法劝导农民注意蚕桑业……”十六年(1927)王作舟主政时,每年三月十二日植树节组织公务员、学生在县城周围、路旁、水边植树,因无人管理,成活率极低。二十年(1931)《新陕西》记载:县境“汽车道不满十里,所植之树无一成活,殊属憾事!唯治东、南、北门各门外,沿黄河岸及潼河两旁所插杨条、柳秧两万余株均已成活,枯死者不过百分之五而已……”八年抗日战争中,原区林木遭到破坏,加之水、旱灾害连年发生,使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建国后,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号召:“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县委、县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发展林业生产的决策,把林业生产列入发展大农业的内容之一,结合实际制订发展林业生产的具体措施,建立管理机构,组织群众造林、护林,坚持三分造、七分管,春、秋造,一造就管的制度和国家、集体、个人谁造谁有的政策,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林业生产始有发展。1952年营造南头原防风林带。1958年始建秦岭山麓苹果林带。同时,黄、渭河护岸林带、沟坡整片造林和“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植树等,取得较显著的成绩。
在林业生产过程中,每遇农业体制变革,林木就遭到砍伐破坏。1958年公社化时,群众担心树木归公,原农业社划归社员自有的树木遭到乱砍滥伐。1962年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下放时,部分集体林场遭破坏。随着人口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住宅和国家建设用材量大,供求矛盾较紧,趁机乱砍滥伐和盗伐山林树木的事件屡有发生。
树种
用材树种 有油松、华山松、白皮松、侧柏、刺槐、中槐、山杨、毛白杨、加拿大杨、箭杆杨、北京杨、大冠杨、十五号杨、沙兰杨、椴树、栎类、白桦、臭椿、红椿、白榆、泡桐、苦楝、青桐、法桐、五角枫、早柳、新疆杨、楸树等。
经济树种 漆树、白腊、核桃、柿树、枣树、花椒、君迁子、黄连木、桑树、油树、山楂、苹果、桃树、杏树、梨树、李树、石榴、葡萄、樱桃、沙果、杜种、水冬瓜等。
花木 有园柏、小叶女真、小叶黄杨、合欢、月季、木槿、蔷薇、玫瑰等。
灌木 有紫穗槐、柽柳、胡枝子、酸刺、六道木、马桑、黄栌等。
竹木 有青竹。
藤木 有葛藤、五味子、金鸡花。
稀有树种 水杉。
林种
山区,油松纯林,油松、漆树混交林,灌木林,栎类纯林,华山松纯林,华山松、漆树混交林,华山松、杨树、桦木混交林。原区有竹林、刺槐林、杨树林、泡桐林、紫穗槐林、中槐、苦楝混交林,花椒林、酸刺林、柳树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