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作为县名,始于前秦苻坚甘露二年(360),以县城在渭河南岸得名。考其沿革,更为悠久。
夏(约前21~前16世纪),传说属雍州,为有扈氏族活动区。
商(约前16~前11世纪),为骊戎国之地。
西周(约前11世纪~前771),属畿内(京城郊区)。
东周(前770~前256),春秋时属晋。秦武公十年(前688)秦伐邽戎,在今渭河以北置下邽县,县治在今故市镇附近的故县村。次年置郑县,辖今渭河之南地。战国时,渭南先属魏,魏襄王五年(前314)献于秦,秦王政十六年(前231)置骊邑,辖渭河以南地区。
秦(前221~前206),渭河以南属骊邑,渭河以北属下邽。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设内史,辖骊邑、下邽等。此时,北部还设有莲勺县,据《汉书·地理志》载:“当属内史”。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项羽进军关中,封司马欣为塞王,都栎阳,骊邑、下邽一度属之,莲勺亦当属之。二年(前205),汉设渭南、河上二郡。郑、骊邑属渭南郡,莲勺属河上郡。九年(前198)撤二郡,复隶内史。十下邽、年(前197)七月,骊邑更名新丰。建元六年(前135),分内史为左右。新丰、郑、下邽属右内史,莲勺属左内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新丰、下邽,郑县属京兆尹,莲勺属左冯翊。这一年,割郑县、新丰地设密畤县,因资料有限,存疑待考。新莽始建国元年到地皇四年(9~23),设后承烈郡,新丰、下邽、莲勺各县属之。
东汉建武十五年(39),下邽并入郑县,属京兆尹;莲勺属左冯翊。密畤县,当在此时并入新丰(经五胡之乱,旧史失传,其名遂泯,待考),属京兆尹。建和元年(147),又恢复下邽县,改隶左冯翊。
魏(220~265),改京兆尹为郡,左冯翊为冯翊郡。新丰、郑县隶雍州京兆郡,下邽、莲勺隶雍州冯翊郡。
晋(265~316),新丰、郑县仍隶雍州京兆郡,下邽、莲勺仍隶雍州冯翊郡。
东晋前秦苻坚甘露二年(360)正月,割新丰、郑县地,置渭南县(县城在今老城北),隶雍州京兆郡。下邽、莲勺仍属雍州冯翊郡。后秦时,渭南、下邽隶属未变,唯据《太平寰宇记》载:“姚苌废莲勺县”。
北魏登国元年(386),因避道武帝拓拔珪名讳,将下邽改为夏封县,迁治于雄霸城(今巴邑镇)。太和三年(479)复设莲勺县,废夏封入莲勺,隶雍州冯翊郡。孝昌三年(527)改渭南县为南新丰县,并设渭南郡,治所迁至今县城东南四里明光原上。
西魏大统三年(537),复设夏封县,与莲勺同隶雍州冯翊郡。废帝二年(553),分置灵源、中源二县,改南新丰县为渭南县。灵源县遗址在今阳郭高家村,中源县址待考。三县均隶雍州渭南郡。
北周建德三年(574),废渭南郡,灵源、中源入渭南县,属雍州京兆郡。同年因莲勺界内屡有“群盗”,置延寿郡,郡治在夏封县,领夏封、莲勺。
隋初,置雍州,不久改为京兆郡,渭南属之。开皇三年(583),废延寿郡。大业元年(605),改夏封为下邽,併莲勺,属冯翊郡。大业十年(614),将下邽县治迁到今下吉城,隶同州。《两京地理志》载,开皇十四年(594),隋文帝过渭南,见原上缺水,将县城由明光原迁至今老城。
唐武德元年(618),渭南改隶华州。垂拱元年(685)华州改为太州。神龙元年(705)又复为华州。天授二年(691)七月,析渭南、庆山置鸿门县,县治在零口镇。同时设鸿州,领渭南、庆山、鸿门、高陵、栎阳等县。大足元年(701),废鸿州及鸿门县,渭南属雍州。开元元年(713),渭南隶京兆府京兆郡。自武则天垂拱元年将华州改为太州后,州名几经更改,下邽县隶属未变:开元元年(713),为华州华阴郡;天宝元年(742),州废郡存;乾元元年(758),又改为华州;上元二年(761),再改为太州;宝应元年(762),复名为华州;宝历元年(825),复为太州;乾宁四年(897),为兴德府;光化三年(900),为华州。
五代后梁时,渭南隶大安府;后唐、后晋、后汉一直隶京兆府;后周显德二年(956),改隶华州。下邽县一直隶华州。
北宋建隆元年(960),改华州为镇国军;至道三年(997),设陕西路华州华阴郡;皇
五年(1053)改镇国军为镇潼军,渭南属之。熙宁六年(1073),撤渭南,入郑县。元丰元年(1078),恢复渭南县,隶永兴军路华州华阴郡。下邽县,一直隶华州华阴郡。
金皇统二年(1142),改永兴军路为京兆府路,改镇潼军为金安军,渭南、下邽属之。
元中统元年(1260),改金安军为华州。至元元年(1264),并下邽入渭南,日并管。十六年(1279),改京兆路为安西路,二十三年(1286),置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皇庆元年(1312),改安西路为奉元路,渭南隶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奉元路华州。
明洪武十四年(1381),革“并管”名,下邽划归渭南县,县境始跨渭水南北,隶陕西省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华州。嘉靖三十八年(1559)十一月,直隶西安府。
清,隶陕西省西乾唷牢靼哺
民国初年,属陕西省关中道。十六年(1927),撤道,由省直辖县。二十八年(1939),在大荔县设置第八行政督察区,辖渭南等县。
1949年5月,渭南县解放,隶陕甘宁边区政府渭南分区。1950年5月,改为陕西省渭南分区。1956年10月,撤销分区,由省直辖。1959年元月1日,华县、华阴、潼关并为渭南县(称大县),直属省辖。1961年9、10月间复设渭南专区和华阴、华县、潼关、渭南四县。1968年9月3日改专区为“地区”,辖渭南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