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北京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考察,在旧石器时代,本县渭河北部是湖泊沼泽,南原山岭被森林覆盖,上古猿人已在南山地区活动。1973年,考古工作者曾在阳郭公社北庄崖土中发现了北庄人头骨化石,1976年又在雷家堡崖层中发现过一块旧石器,说明在旧石器晚期和新石器早期,人类已走下山地沿着稠水河与清水河道来到湭河上游。1980年以来,西安半坡博物馆和本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对河西公社北刘遗址进行考古发掘,获得了一批新石器时代早期偏晚的器物群及一组与仰韶文化地层迭压关系的证据。此外,在湭河流域发现郭罗村、蒋家村、史家村、白庙、姜河等10多处村落遗址,在渭河南岸发现大寨、孟村遗址,渭河北岸发现白党、腊杨、西杨遗址,表明了仰韶文化时期,母系氏族社会达到繁荣阶段,人类活动范围已经推移到零河、赤水河、渭河、石川河古道沿岸。1978年本县文物干部在花园遗址进行考古调查,发现上层为龙山文化层,下层为商周文化层,出土了豆、鬲、斝、甑、鼎、
等陶片,证明龙山文化时期,人类已经有了在距河较远地方建筑村落的能力,活动范围已慢慢脱离河边来到原面。这时 ,母系氏族社会崩溃,父系氏族社会确立,部落及部落联盟开始形成。随着历史的演变,人类脱离了原始蒙昧时期,进入奴隶社会。
秦、汉、唐、宋各朝,初期社会比较安定,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人口即随之发展,到了晚期,阶级矛盾加深,社会动乱,人口就大大减少。
明代,由于政治、经济、灾害等种种原因,人口发展呈现波浪式起伏趋势。初期,推行屯田垦荒,农村经济恢复很快,人口不断增加。据何耿绳编《胃南县志》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到永乐十年(1412)间,户数由7,064增加到7,374,人口由58,332增加到69,489,平均每年净增531人。明代中期,随着农业、手工业生产的提高,商品经济有了发展,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天顺七年(1463),有9,077户,118,627人,弘治十六年(1503),增长到12,207户,153,737人。四十年间,平均每年净增877人。明代后期,地主和官僚兼并土地,大量农民沦为佃农,倾家荡产。正德九年(1514),本县降为9,392户,79,864人;嘉靖十一年(1532)降为8,484户,75,665人。嘉靖三十四年发生地震,万历年间瘟疫盛行,至四十八年(1620),户口6,120(寄户335,不计人口),人口129,562。从正德到万历百年间,人口净增不及5万,平均每年增加468人。
清初,曾大量圈占土地,镇压人民的抗清斗争,不少地区人民逃亡,土地荒芜,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康熙调整政策,奖励垦荒,下诏停止圈地,宣布明朝藩王的土地,还归耕种人所有,称“更名田”。又实行“地丁银”制度和“推丁入亩”的办法,“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使人口不断增加。雍正九年(1731),全县有46,314户(民户45,106、军户1,208) 181,261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48,835户(民户47,550、军户1,285),276,251人;道光三年(1823)有289,000人;道光七年(1827),有55,784户,290,453人,成为封建时代本县人口数量的最高峰。1840年鸦片战争后,由于帝国主义势力侵入,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政治腐败、经济凋蔽,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道光二十六年(1846)、光绪三年(1877)本县又遭大旱,粮食颗粒未收,境内死尸遍野,人口大减。至光绪十五年(1889),降为35,778户,100,082人。
民国时期,由于军阀混战和农田水利失修,自然灾害频仍。人口再生产出现高出生率伴以高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缓慢,处于徘徊状态。民国十二年(1923),有194,319人,十三年(1924)有206,076人。十八年(1929),天大旱,百姓生活无着,卖儿卖女,四散逃荒。十九年(1930)初秋,蝗虫成灾,田禾尽毁。二十一年(1932)八月,霍乱流行,死5万余人。至二十四年(1935),为44,322户,238,830人。二十五年(1936),国民党为了镇压人民的革命斗争,维护其反动统治,推行保甲制度,以甲领户,户分常住户和特户。二十六年(1937)有48,419户(住户47,837、特户582) 243,394人(住户237,414人、特户5,980人);三十年(1941),50,727户(住户49,915、特户812),219,128人(住户211,832人、特户7,296人)。三十二年(1943),实施户籍法,以后,户口分本籍与寄籍。
综上所述,在几千年的剥削制度下,生产力发展缓慢,本县人口虽有增加,但极不稳定,而且很慢,经常是稍有增加,即继之以大减。周期性的增长和衰退相交替,人口在波浪式地起伏中向前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人民安居乐业,人口增长速度加快。1949年,本县305,181人,1959年402,548人,1969年543,895人,1979年653,540人,到1983年达到674,539人,比1949年增长1.21倍。平均每年净增10,863人。人口每增长10万的年限段是:第一个10万用了10年(1949~1959);第二个10万用了7年(1959~1966);第三个10万用了8年(1966~1974)。从1949年至1974年相隔25年,人口增长了1倍。是本县历史上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
35年中,本县曾出现过两次人口出生率高峰。第一次是1954~1957年,生产力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初步改善,医疗卫生有了保障,人口死亡率显著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每年在23.6‰。第二次是1962~1971年,经过三年调整,国民经济好转,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为22.8‰。1971年后,控制了人口高速度增长的势头,人口自然增长率开始逐年下降,到1978年下降到9.53‰,本县人口逐渐进入有计划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