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县城,位于本县中部,东经109°30′,北纬34°30′,海拔345~405米。南依台原,北临渭水,东西向为较平坦的渭河二级阶地,城区因湭河穿越分为东、西两部,东部为老城区,西部为新城区,面积20平方公里。城内有大小街巷76条,通外铁路1条,公路8条,机关、学校、工厂、商店583家,125,000人。是中共渭南地委、渭南地区行政公署、渭南军分区和中共渭南县委、渭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渭南县城,最初建于苻秦甘露二年(360),位于今老城以北,渭河以南,周长1里零280步,高1丈。
北魏孝昌三年(527),撤销渭南县,设立渭南郡及南新丰县,筑郡、县城于明光原上。
隋开皇十四年(594)文帝杨坚出巡到渭南,见明光原上缺水,又令将县城迁到湭水东侧苻秦城南,即现存的城址,大业九年(613)修筑了城池。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元帅阔廓将城池向东开拓235步。明洪武初,县丞吴云执县事,将城池四周开拓到7里,并建造城门四座:东曰“拱华”、西曰“望秦”、南曰“通原”、北曰“临渭”,东西城门上各建城楼一座。嘉靖中,知县梁沂又增建花门楼。三十四年(1556年1月23日)大地震中,城墙门楼倒塌。翌年,知县李希雒重修东、西、北三面,墙高27尺,池深15尺,周长开拓到7里324步。隆庆元年(1567),崔廷试修整南面城墙和城门,并建造了飞楼。隆庆二年(1568),梁许用砖砌了城墙,增建角楼4个,望楼12个。万历初,诸顺换四个门额:东称“引华”、西称“襟湭”、南称“抱丰”、北称“带渭”。后抱丰楼倒塌,徐吉重加修补。清顺治、康熙、雍正年间,知县尚九迁、孙熿、黄培、朱嘉耀、岳冠华相继补修。同治元年三月(1862年4月)太平军占领渭南城,半数城墙被炮火摧毁。六年(1867)知县陶森林集资补修。十一年(1872),知县黄传绅在官绅中劝捐,建造了炮楼、城门楼、奎星楼。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七月,陇海铁路通车,渭南县城成为关中东部的物资集散地。上海等地一些商贾和当地的工商业主,相继在渭南火车站附近开办工厂,在西门街和湭河西岸兴建商业铺店和粮食集市,县城区开始向西扩展。
1949年5月渭南解放时,城区仅有2平方公里,2万多人,几十家店铺和一些小型工厂、作坊,年产值200多万元。老城东、西两面的城墙和门楼,因倾斜裂缝,影响交通,先后拆除。1958年,三门峡水库开始筹建,渭南县城一度划入库区淹没范围之内,停止建设。1964年,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召开的治理黄河工作会议,修改原设计方案,渭南县城划到淹没范围之外。从此,大批工厂开始建设。陇海铁路复线通车后,渭南火车站迁移到贠张村南的三级阶地上,长途汽车客站也移到西潼公路与解放路交叉的西南角,县城建设即向南发展。1979年来,渭南县城被列为重点建设城镇之一,范围迅速扩大。东起马家沟,西至杜桥,南至原坡下,北至渭河岸,城区20平方公里,有大街4条(南北向——解放路,东西向——东风街、人民街、胜利街),小街小巷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