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制以后,农业生产即按照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进行。但实际长时期重粮食作物,轻经济作物。1956~1970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75.9~88.9万亩之间,经济作物仅为2.4~4.7万亩。1958年9月受高指标、浮夸风的影响,提出实现来年全县小麦双千斤目标,计划培育4万亩“卫星田”,产量指标:3000斤以上的11523亩;5000斤以上的19581亩;10000斤以上的5087亩;30000斤以上的2998亩。11月又决定将卫星田扩大到10万亩,一级2万亩,亩产10000斤以上;二级8万亩,亩产5000斤;总产达6亿斤。实际1959年小麦亩产111公斤,总产42045吨。60年代稳步上升,1965年获大丰收,总产达113850吨。70年代前期“抓革命,促生产”,欲以“两杂一薯”(杂交高粱、杂交玉米,红薯)达标,强调多种多收,复种指数从1969年的122.7%猛增至142.0%以上,但因水肥不足,结果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失;这时期因广植棉花,经济作物扩大到7万亩左右,但产值甚低。1979年经济作物面积占耕地的13.9%,产值仅占种植业总产值的1.6%。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对耕地享有使用权,又受商品经济调节,粮食大幅度增产,1989年总产达176084吨,创历史最高记录。粮食与经济作物比例亦明显变化。近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70万亩左右,经济作物在6万亩左右。
一 粮食作物
明万历年间,粮食作物有小麦、大麦、稻、粱、黍、稷、荞麦、豌豆、扁豆、黑豆、白豆、小豆、绿豆。民国时期,以小麦、高粱为大宗,稻豆次之。建国后,以小麦、玉米为主,杂以水稻、高粱、大豆、糜子、谷子、大麦、豌豆、红薯、马铃薯等。
小麦 为夏粮主要作物,山川皆可种植。建国前,产量低而不稳,正常年份每亩一石左右。民国二十年(1931),全县种小麦265500亩,亩产4~6斗,总产343300石。三十年(1941),种植面积127920亩,总产86346石。三十三年(1944),蚂蚱麦亩产220斤。1949年,种植33.89万亩,亩产85公斤,总产28670吨。1951年,引进碧玛1号麦种,产量逐年上升,1954年亩产达155 公斤;后因品种蜕化、病害严重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亩产跌至1962年的92公斤。70年代产量波动上升,1976年达200公斤。1979年县农科所在部分生产队推广高产稳产低成本综合栽培技术,10465亩小麦平均亩产347公斤,最高达456.5公斤,出现1559亩千斤田块,岐星大队平均亩产408.5公斤。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及科学种田,加之风调雨顺,1982年全县平均亩产获248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89年种植43.7万亩,亩产244公斤,总产106628吨。
玉米 为秋粮主要作物。60年代前,受水利条件限制,多在川道河滩地域种植。民国三十年种植8110亩,总产8029石。1949年种植2.13万亩,亩产95公斤,总产2010吨。随着水肥条件的改善和优良品种的推广,种植地域扩大,面积逐年增加。1978年6月,中共岐山县委、岐山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川、原灌区建立15万亩玉米丰产方,主攻灌区高产,并成立岐山县丰产方指挥部,当年种植面积达23.75万亩。1956年蔡家坡镇新华农业社青年生产队培育的水地玉米,亩产633公斤,北郭乡岐锋农业社培育的旱地玉米,亩产443公斤;1977年马江二队26亩按地定产、计划用肥试验田,每亩平均605公斤。1984年,全县平均亩产280公斤,为建国后最高水平。1989年种植25.15万亩,亩产221公斤,总产55657吨。
水稻 主要分布在渭河两岸、石头河麦李河流域的安乐、五丈原、蔡家坡、曹家和落星5个乡镇。民国二十年全县种植粳稻5800亩,亩产2石,共收11600石;种植糯稻19000亩,亩产1石,共收19000石。建国后,因经济作物和夏玉米面积不断扩大,水田缩减,水稻种植面积呈三级下降阶梯:1949~1959年,保持在3万亩以上,最大的1950年为3.62万亩;1960~1971年,降至2万多亩;1972年以后,减至1万多亩。水稻产量,1949年亩产148公斤,总产4835吨;1989年面积减至1.66万亩,亩产399公斤,总产6623吨。1956年,高店乡团结农业社培育的粳稻亩产达539公斤。1978年开始推广杂交水稻,安乐公社余家城队种植杂交水稻示范田,亩获66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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