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设城关镇,1983年设陈村镇、柳林镇、彪角镇。
陈村镇
位于县城西南14公里处。镇区东西宽1公里,南北长1.2公里,西距宝鸡市22.5公里,是县境西南部和邻县宝鸡、千阳六个乡镇农副产品集散地。农历单日逢集,日赶集数千人,年节时两三万人。年交易额300万元左右。镇上唐代时有酿酒业;明、清、民国时期,手工业作坊较多,生产的“生”字牌水烟,闻名全国,远销山西、河南、北京、甘肃、宁夏、青海、蒙古等地。炉院铸造的犁铧、车钏、锏条、炉齿、钟罄、香炉等铁器和手工弹棉花在外地小有名气。历史上在此镇曾设过十四任县佐。现为陈村镇人民政府驻地。
镇辖13个行政村,1983年人口22151,4401户,耕地36528亩。镇区辖东街、西街、水沟3个村,人口6000余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00余人,耕地面积6383亩。1984年粮食总产282.85万斤,平均亩产521斤,农业收入人均165元。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产业结构变化,集镇建设发展较快,形成以酿酒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体的制鞋、造纸、纸箱、印刷、塑料、食品、铸造加工、运输、化肥、修理等农村企业网络,多种经营和个体摊点迅增。1984年有亦工亦农职工1430余人,企业年产值987万元,人均年产值6892.5元,工副业人均收入3.91万元。多种经营专业户128户,占总农户的11.7%,人均年收入1089.26元。
1988年,总人口23871人,5166户,耕地面积35977亩。有多种经营专业户1869户,占总农户的36%。
凤宝公路由镇南穿过,设有客站。宝鸡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和县运输公司每日有定时班车往返于凤翔、宝鸡市,途经陈村。全镇货运汽车20辆,大型拖拉机13台,小型拖拉机80台,日运货量750吨左右。
驻镇机关单位有: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邮电支局、税务所、粮站、供电站、地段医院、供销合作社、信用社、工商行政管理所、贸易货栈等。文化设施有电影院、新华书店、文化中心、镇办中学一所、小学三所。
柳林镇
位于县城西10公里处。东连石家营乡,西接千阳县,南邻唐村乡,北与汉封乡接壤。东西长12.5公里,南北宽7.5公里,总面积93.7平方公里。镇区位于全镇东南部,千凤公路横穿东西,是柳林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镇又名柳林铺,明、清设递铺。古时镇西有一水渠,相传周文王时,凤鸣岐 山飞经于此,渠称“行凤渠”,渠桥称”饮凤桥”,明代称“双桥”。渠岸柳树成林,故称柳林铺。历代设驿站,是西通千陇必经之地,过往客商留宿者甚多,形成集市。镇辖16个行政村。1983年,耕地70074亩,农业人口26062人。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豆类、高粱次之。1985年,粮食总产1960万斤。1986年后,柳林镇以种植高粱为农民致富的一个门路,采取酒厂与农户签订合同,实行收购保护价格,并优先提供良种、化肥等优惠政策。1989年高粱总面积达7000多亩,总产350万公斤,基本保证了全镇酒厂对原料的需求,农民增加收入210多万元,户均300多元。至1988年,全镇总人口2895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11人,耕地面积67111亩。
镇酿酒业历史悠久,唐时柳林酒即为贡品。清光绪十五年(1889)有酿酒作坊25家。民国4年(1915),被选参加美国旧金山召开的“巴拿马——太平洋大博览会”获银奖的白酒即为该镇产品。1956年在镇东兴建年产白酒3000吨的陕西省西凤酒厂。1985年全镇乡村酒厂6家,其中以1975年镇办柳林镇酒厂规模较大,占地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职工120多人,年产白酒400多吨。1986年,西凤酒厂扩建二期工程开始。扩建后年产量可达8800吨。至1988年,全镇所辖乡村酒厂已达15家。另有电器、农机具修理、运输、锯材、饮食、农付产品加工等行业。1985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604万元,其中工业和家庭副业占58.6%。1986年全镇粮食产量1895.6万斤,工农业总产值1483万元,其中工业和家庭副业占60%。
驻镇机关单位有:西凤酒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供销社、信用社、粮站、供电站、税务所、邮电支局、工商行政管理所、地段医院等。文化设施有文化站、露天剧场和县办职业中学、镇办初中、中心小学各一所。
农历双日逢集,集日高峰时有万人,年贸易额500万元以上。
彪角镇
位于县城东南15公里处。北接横水乡,东连虢王乡,西邻郭店乡,南与宝鸡县接壤于五畴原上。据《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载“其明年,郊雍,获一角兽,若麃(读音彪)然”,故名彪角。沿用至今。
全镇南北长6.5公里,东西宽6公里,面积38.8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1983年人口28659余人,耕地46110亩。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高粱为主,经济作物有油菜、辣椒、烤烟。1984年粮食总产量3000多万斤,油菜10万斤,是县农业高产区之一。至1988年,全镇有人口3068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18人,耕地44861亩,粮食总产1486.7万公斤。
清代和民国时期,彪角已成为县东南繁华集镇,有酿酒作坊5家、染房、药铺、笼匠铺等商号。附近农民手工业以制作蒸笼、缯面罗(上罗底)、织马尾罗底等著称,罗底销甘肃、宁夏等地,至今这种传统手工业仍有发展。
工业有造纸(黄板纸)、酿酒、竹器、木器、砖瓦、机械加工、面粉加工、塑料、编织、修理等十多个行业。1984年工农业总产值2278.65万元,其中工业与副业产值占72%左右。
驻镇的机关单位有: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供销合作社、粮站、粮库、邮电支局、税务所、地段医院、信用社、供电站、交通管理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水管站、农机站。文化设施有镇文化站、新华书店、露天剧场,还有县办高中、镇办初中、中心小学各一所。
石虢(石落务——虢王)公路横穿镇区,西与西宝公路北线相接,每天有县城和宝鸡市发往虢王、彪角的定点班车。农历单日逢集,上集人数约万人左右,日贸易额2.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