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本县尚为原始森林地带。清乾隆年间,大批川、楚移民入境,将河谷阶地和缓坡森林辟为农地,原始森林逐渐解体。民国年间,兵匪为患,森林又遭破坏。解放后,人口成倍增长,毁林开荒,陡坡轮耕和大炼钢铁等活动中乱砍滥伐,使森林资源又遭损失,1976年,一类森林资源调查,全县有林地仅115万亩,灌木林地136万亩,活立木蓄积241万立方米。从80年代初期开始,中共镇巴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护林法规,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大力扶持农民育苗。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中,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以及群众自发性地弃耕陡坡还林相结合,森林资源得到发展。1994年有林地面积已达到山区县绿化达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