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
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本县人民沉痛哀悼。
1月,全县开展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5月28日,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李瑞山到镇巴视察,批评本县一些农村搞“三自一包”(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的做法。
8月16日晚,四川松潘、平武7.2级地震,波及本县。县成立防震领导小组,群众在室外搭棚住宿,监测群防十余日。
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城、乡机关普设灵堂。9月18日,县城数千名群众冒雨举行追悼大会。
9月,县委宣传部组织“工农理论检查辅导团”,去一些单位和区、社检查“反击右倾翻案风”情况,检查中错误地批评了一些干部。1979年4月3日,县委撤销了该次检查理论学习的文件,宣布为当时受到错误批判、批评的干部恢复名誉。
10月21日晚至22日,中共中央《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在全县传达,2.5万多人敲锣打鼓,连夜游行,欢呼党中央粉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此后一个多月里,全县各地多次开庆祝会、声讨会、批判会。
1977年
1月12日至19日,县委召开五级干部会,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讨论本县贯彻措施。
10月4日至13日,县委召开区、社书记和县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共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正式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
11月3日,县委成立揭批办公室,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及“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首恶分子。至1979年6月20日基本结束。
1978年
1月中、下旬,县委、县革委会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揭批县革委会中少数“闹派”人物和一些中层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严重错误,重点批判了王能周、蒙进周、华寒亮。
3月,县委开始复查纠正“反右派”、“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运动造成的冤、假、错案,于1979年基本结束。全县共复查结案2307件2473人,其中属于冤、假、错案的901起907人,予以平反改正。对“文化大革命”中受害致死者进行平反昭雪。
7月1日至4日,全县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陡涨,滑坡1800多处,冲毁河堤71.4万多米,桥梁25座,泾洋公路大桥被毁,县内10条公路全被毁坏,成灾田地7.3万多亩,倒塌房舍4817间,因洪水、山崩死36人、伤13人。秋季又遭大旱,9.8万亩农田基本无收,2.7万亩减产大半。县革委会先后发放救灾款18万元扶助农民抗灾渡荒。
7月,县轻工局试制宣纸成功。1986年建厂投入批量生产。
1979年
2月7日至12日,县委召开生产队长以上干部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全精神,讨论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工农业生产上来等问题。
2月至3月,本县“文化大革命”中犯有多项罪行的造反派头目、县革委会副主任王能周、蒙进周被依法逮捕判刑。
6月19日,县革委会宣布摘掉3114名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的帽子,地富子女的成分改为社员成分。1980年11月26日又宣布摘掉85名“四类分子”帽子,至此,摘帽人数已占原定“四类分子”总数98.7%。
8月8日至15日,县委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贯彻地委确定本县“以林为主,林、农、牧结合,也要有自己的商品粮基地,做到粮食自给有余,贡献较多的林特畜产品”的农业发展方针。
11月15日,县委、县革委会发布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10项规定。至当年底,全县有1470个生产队划分2291个作业组,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投资)到组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有1885个生产队给社员退还、补划和调整自留地8300多亩,2230个队补划了饲料地1.19万多亩,253个队给社员补划了自留柴山2.17万多亩,300个队给社员划植树造林荒山8300亩。1981年上半年,又把10万亩山林荒坡划包到户管理和造林。
12月,镇巴县农业机械公司、兴隆公社水田坝大队大茅坡林茶场、源滩公社源滩大队桃园子生产队被评为出席陕西省农业战线先进社队代表大会代表。
是年,省分配本县扶贫资金250万元(实际支援246万多元),用于水电站、茶叶加工、畜牧业生产及交通设施建设。
1980年
3月8日,县委、县革委会进一步推行农业生产包工到组、联产计酬或大包干生产责任制。至年底,全县有1949个生产队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324个队部分作物或土地包产到户,365个队三包到组联产计酬,66个队仍实行以队作业,部分队内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到1982年9月,全县基本普遍实行大包干到户。
4月,本县开始对科学技术干部进行评定职称工作。
9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巴县筹备委员会成立。12月21日至27日召开首届一次委员会议,宣布县政协成立。
1O月5日至11月28日,县、社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差额选举和县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工作,首次在全县展开。
11月26日,镇巴县农业区划委员会成立。260多人参加调查,于1982年5月编印出农业区划综合报告和9份专业区划报告。
12月22日至26日,镇巴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了镇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了镇巴县人民政府。 1981年 6月18日,镇巴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普查和规范全县地名。1987年1月编印出《镇巴县地名志》。
11月至次年3月,罪犯胡昌全、胡昌贵炸坏三元区公所办公楼,纵火烧三元街房94间,烧死孕妇1名。主犯胡昌全被判死刑,胡昌贵被判4年徒刑。
11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对落实农业、林业、畜牧、多种经营等方面的责任制和搞好农业基本建设,开展科学种田、照顾困难户、清理整顿财务、保护集体经济和公共财物、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等方面作了10条具体规定。特别强调土地公有制长期不变。土地承包由生产队统一支配,可按人劳比例划分,也可按人口划分,不许按“老业”划分,承包地只能耕种,荒山只能植树造林,不准出租、买卖、转让、挖坑取土、开矿、葬坟、修房等。
1982年
2月11日,县委召开县直属机关职工大会,动员检查纠正“三招(招工、招干、招生)三转(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临时工转正式工、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一住(住房)”中的不正之风。至6月中旬共立案查处24案30人,其中户口农转非9案14人,农村青年转城镇知青2案3人,集体工转全民工1案1人,多占住房10案10人,高价售房2案2人。
11月4日、12月4日,县委、县政府分别发布《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的通知》和《加强木材管理的通告》。全县关闭20个竹木自由市场,至年底查处了一批毁林案件。
11月1日,赤南公社坪落大队姚远崇,向国家交售公购粮及余粮2500公斤,县委、县政府发贺信表扬。
1983年
1月26日至2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勤劳致富先进集体和重点户代表表彰大会,表彰33个先进集体和400户重点户。
4月1日,县委、县政府颁发《工交、财贸系统改革管理体制和推行经济责任制的试行意见》,推行经营承包制,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5月26日至7月3日,县委、县政府在响洞、毛垭两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试点工作。1984年3月26日至6月3日,这一工作在全县全面完成。从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改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7月8日,为解决山区干部缺员问题,本县从农村招收区、乡党政群定期轮换干部90名。
10月5日,林业部造林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杨廷梓来镇巴视察巴山竹林资源情况。在其支持下,1985年试制竹笋罐头成功。1986年林业部给本县投资30万元扶持竹笋罐头生产。
10月11日,镇巴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奠基仪式在城东安垭梁半坡魁星楼举行。1984年8月1日建成,9月30日举行落成仪式。
10月15日,全国妇联命名表彰城关镇陈建林、平安公社王吉芬、新生公社宋传恩家庭为“五好家庭”,发给荣誉证。
11月10日至1984年1月23日,县党政群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调整配备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套领导班子。
1984年
2月18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出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10条措施。颁发《土地承包使用证》,延长承包期20年以上;所有荒山荒坡全部划给农民作自留山植树造林,谁种谁有,允许继承;发展农村工业、多种经营;开展农商联营,促进商品生产,允许农民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等。
3月14日至4月14日,机械工业部召开“全国农用榨油机集中对比试验会”。本县榨油机厂研制的6YL—70型螺旋榨油机和6YL—50型螺旋榨油机,分别被评为第一名、第三名。
7月中旬至10月上旬,本县进行林业“三定”复查验收,重新填发《林权证》。
8月7日,中共镇巴县委根据陕西省委5月24日批复,对原国民党陕西省反共救国军第十二游击纵队第五支队按起义部队对待。发给起义人员证明书。1985年12月26日,县委确认1969年3月已故的原该支队司令庞文彦为起义领导人,对庞生前的一切错误处理彻底平反,对其家属作了妥善安置。
8月24日,县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编修《镇巴县志》。
9月23日18时30分,观音乡板凳坡发生剧烈山体滑坡,18人被压埋。经抢救,4人受重伤脱险,14人身亡,损失公私财物19.9万多元。
11月23日至24日,汉中地区科委在镇巴召开“七里芳”茶叶鉴定会。经安徽农学院茶叶系陈椽教授为主任的鉴定委员会通过鉴定,命名为“秦巴雾毫”。
11月29日至12月1日,中共汉中地委扩大会议在镇巴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精神,决议对镇巴采取以“帮”促变的措施,改变贫困面貌。1986年5月9日至11日,地委又在镇巴召开扩大会议。1989年4月6日至8日,地委再次在镇巴召开委员扩大会,检查前两次会议制定对镇巴扶持发展、休养生息、放开搞活的20条优惠政策(或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月21日至23日,镇巴县知识分子代表大会召开,重奖50名取得显著成绩的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
1985年
1月1日,省委、省政府拨给本县价值815.9万元的粮、棉、布、硝铵等配套物资为公路改造费用,加上群众投工献料价值800多万元,3年间,按照四级公路标准,新修公路31.5公里,改造旧路16条410.5公里,新建桥梁35座1014米。
3月12日,县委成立整党指导小组,至1987年2月,分3批4期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整顿。
4月9日,县政府通知:全县开放29个木材市场,坚持砍一栽三,凭采伐许可证交易。
4月17日,镇巴县酒厂与四川省渠县酒厂签定联办酒厂协议书。厂名更为川陕曲酒厂。
5月20日,全县放开生猪收购价格和猪肉销售价格,并发给职工、居民肉食补贴。
5月,县轻工局在西安市碑林区李家村蔬菜队租地1500平方米,筹建陕南饭店,建筑面积800平方米,1986年6月竣工并对外营业。因长期亏损,业不抵债,1990年3月16日关停。
是月,仁和乡郑家村农民陈永培,挖出家藏古铜币342.5公斤,经县文化馆收购、鉴定,其中有西汉“半两”、东汉“五铢”,稀有的有“大顺通宝”、“太平天国圣宝”及朝鲜、越南、日本等国的古铜币。
7月26日,镇巴县中学14岁的初中学生刘健(女),营救游泳遇险同学牺牲,1986年被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7月,镇巴县自来水厂主管道铺设安装完毕,当年开始供水。
10月,镇巴县乱水泉电站开工修建,1987年5月建成,发电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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