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故县治
在汉阴县域内,据史书记载,有故县治3处:
〔安阳故城〕
西汉初置安阳县。《水经注》载:“汉水自城固又东过安阳县南”。嘉庆《重修一统志》载:“安阳故城在城固县东。汉置。后汉因之。魏晋时徙废。”因此,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陕西通志·卷八》在汉水条下注释为:“安阳城在洋县境内”。
三国魏文帝重设的安阳县,《太平寰宇记》载:“安阳故城在汉阴县西二十四里,即今散口东十里,汉江之北故城是也。”《太平寰宇记》为宋初著述,此时的汉阴县城设在石泉县东南120里①的汉江南岸。所记敖口,据嘉庆《汉阴厅志》载:“敖口即敖头”。《陕西地理沿革》载:“敖口在今石泉县城附近”。若按此种解释,汉阴故城距敖口约120里,而《太平寰宇记》只记在汉阴县西24里,敖口东10里,两者悬殊甚大。故此时的安阳县城址存疑待考。
〔安康故城〕
晋太康一年(280),改安阳县为安康县。《读史方舆纪要》载:“迁治于今汉阴县北二十里”。而康熙《陕西通志》载:“安阳城在汉阴县西二十里,安阳即安康。”两书同一时期而记载不一。据1985年安康地区文物普查资料载:汉阴县城西北9.7公里的高梁乡政府附近有汉代至明代村落1处,面积约3850平方米,与记载颇近(此时安康县治所存疑待考)。
南朝宋(420)将县治迁到敖头。《水经注》载:“汉水迳平阳城,……又东历敖头。旧立仓储之所,傍山通道,水陆崄凑,魏兴安康县治。”平阳城即今西乡县治,敖头的方位在西乡县城与石泉池河(直水)之间,即今石泉县城附近。
北周时(557),安康县治迁至今石泉县南偏东120里的汉江南岸,即直州故城、汉阴故城,迁治时间,嘉庆《重修一统志》载:“宇文周始从旧县移于今所”。至于城址,《陕西名胜古迹》一书中认为在今石泉县石泉嘴,似觉不确。按《宋史·地理志》载:“绍兴二年迁县治于新店,以旧县为镇。”说明这个地方县治迁走后仍是集镇,所以应是汉阳坪。况石泉嘴与汉阳坪仅一溪之隔,只有数户人家,当时可能联在一起。另从地名上看,汉阳坪位于汉江南岸,本应为汉阴坪,因与县名同而改阴为阳,恰与县名阴阳颠倒(是否与史吻合,存疑待考)。
唐至德二年(757),安康县改名汉阴县,县治未迁。即是北周后的安康故城。民国《汉阴县志·宋代社溪行香院碑文》载:“宋皇祐右四年(1052)六月九日,汉水大溢,邑署漂没。请于郡,迁署于尉厅(县尉衙门)东方。至和一年(1054)冬,而城始完。”这里只记县署湮投,可见县城只湮部分,同时尉厅与县署不会相隔很远,故新筑之城是在原址上进行修复,并将县署向东迁移重建。此城至南宋绍兴二年(1132)迁治于新店后,改为集镇。
〔宁都故城〕
在今汉阴县东南紫阳境内,今据文物部门和紫阳县志办公室考,记为白马石,在汉江北岸。《水经注》载:“汉水东迳晋昌郡之宁都县,县治松溪口。”《读史方舆纪要》载:“宁都故城在县(汉阴)东七十里。”
①系习惯人行华里,约2.6华里为1公里,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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