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之名始于唐至德二年(757)。当时治所设在汉江南岸,水南为阴,故名。宋绍兴二年(1132)迁治于新店(即今址)。位于汉江之北,仍沿用原名。
汉阴置县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西城县地(前312~前206)106年;安阳县地(前206~279)485年;安康县与宁都县(280~756)477年;汉阴县(757~1987)1231年。
周慎靓王五年(前316),秦国出兵并吞巴、蜀。楚国乘机占据汉水中、上游,在西城(今安康)设立汉中郡。今汉阴为其属地。
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前312),秦攻楚,“取汉中地六百里”,在汉中郡下设西城县。今汉阴属西城县地。
西汉初(206),新置安阳县。今汉阴为安阳县地。
东汉初平二年(191),张鲁据汉中。东汉王室力不能征,遂于建安十二年(207)分汉中之安阳为汉宁郡,以张鲁为太守。今汉阴为汉宁郡地。
建安二十年(215),魏据汉中后撤销汉宁郡,恢复汉中郡,并分汉中郡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今汉阴为曹魏西城郡地。
建安二十四年(219),汉中一带为蜀所有。今汉阴属蜀管辖1年。
魏黄初二年(221),魏文帝改西城郡为魏兴郡,重设安阳县,属荆州。
晋太康一年(280),改安阳县为安康县,取“年丰岁乐,平安康泰”之意。今汉阴地属荆州魏兴郡安康县。
南朝宋(420~479),改安康县为郡,下设宁都县、安康县。以后历齐(479~502)、梁(502~504)两代,沿袭不变。今汉阴县西南部属梁州安康郡安康县;东北部属梁州安康郡宁都县。
梁天监四年(505),北魏占据梁州,分设东梁州。分安康县地设置直城县、汉阴县。
大同一年(535),东梁州被梁攻占,太清二年(548),梁在宁都县城兼设宁都郡,不久郡县俱废,辖地并入安康县。后又把安康县改称宁都县。
西魏废帝一年(552),西魏占据东梁州,改称直州。今汉阴属直州安康郡宁都县。孝闵帝元年(557),北周取代西魏,建置未变。
隋代,开皇三年(583)实行州、县2级制。撤销了北周的安康郡。今汉阴为直州宁都县。
大业三年(607),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随即撤销直州,同时把宁都县改称安康县,属西城郡。
唐代,实行道、府(州)、县3级制。武德一年(618)于安康县兼设西安州,同时分设宁都县、广德县。次年西安州改名直州。贞观一年(627),撤销直州及宁都县、广德县。安康县属山南西道金州。开元二十一年(733),金州改归山南东道。
至德二年(757),安康县改名汉阴县。同时将金州改为汉阴郡,乾元一年(758),复为金州。大历六年(771),石泉县因人口稀少建置撤销,辖地并入汉阴县,永贞一年(805),又分出复设。
五代(907~960)时,实行以州(府)统县。汉阴县隶属金州,其地先后为后梁、前蜀、后唐、后蜀、后晋、后汉、后周占据。
北宋初沿用唐制,淳化五年(994)改道为路。太平兴国二年(977)汉阴县属京西南路金州(997~1071年,属京西路金州)。
南宋建炎四年(1130),汉阴县改属利州路金州。绍兴十四年(1144),属利州东路金州。
元代,实行省、路、府(州)、县4级制。初期,因连年战祸,地旷人稀,遂将兴元府改为兴元路,降金州为散州。撤销汉阴县,辖地划归金州。
至正二年(1342),复设汉阴县,属兴元路。
明代,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下设府或直隶州,府下辖州和县。
洪武三年(1370),陕西平定后,汉阴县属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关南道汉中府金州。
洪武十年(1377)六月,汉阴县撤销并入石泉县。永乐五年(1407),分出复设。
正德七年(1512),分汉阴之东南隅并金州西南一部添设紫阳县。
嘉靖三十八年(1559)十一月,汉阴县割属汉中府。万历十一年(1583),改金州为兴安州,汉阴还属兴安州。
清代,实行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4级制。清初,汉阴县属陕西省关南道兴安州。由于历经战祸、灾荒,人口减少,乾隆四十七年(1782),改兴安直隶州为兴安府,同时撤销汉阴县,与州辖地并为安康县。乾隆五十五年(1790),又分出设立汉阴厅,属陕西省陕安道兴安府。
民国2年(1913)年,撤销府、州、厅制,在省下设道、县2级,改汉阴厅为汉阴县,属陕西省汉中道。
民国22年(1933),撤销道制,以省直接领县。
民国25年(1936),在安康设立笫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监察区。汉阴县归其统属。
1949年11月29日,汉阴县解放,归属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主任公署安康分区。
1950年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5月,汉阴县改属陕西省安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撤销汉阴县,辖地并入石泉县。
1961年9月,恢复汉阴县。
1969年,安康专区改称安康地区。汉阴县属陕西省安康地区至今。
[1] [2] 下一页